朱文清
朱文清(1913年—1952年5月8日),广东省南海县人,黄埔海军学校22期毕业,英商大金山轮大副[1][2],白色恐怖受难者。
生平
朱文清,1913年生,广东省南海县人,黄埔海军学校22期毕业。1945年,战后服役于中华民国海军,派驻广州海军第四军区司令部少校军衔。1949年7月海军总司令部调令其前往台湾左营船舶管理所任职不到,旋赴英属香港任英商大金山轮大副[1],自1950年3月起载运药材、水管、玻璃等物资悬挂五星旗往返青岛、天津、上海、汕头等地,并于1950年6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工会登记自首。1950年6月25日回航香港途经汕头海域遭到中华民国海军截获,朱文清以资匪罪遭起诉。船上三十二家公司货物包含利瑞行、中国实业银行、柯打行、裕源行、永大公司、义利行、利源长等公司经理同样以资匪罪起诉,但因这些公司都在中国大陆,仅单方面宣告没收财物。1952年2月14日朱文清逃兵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资匪罪则遭判处死刑[2]。1952年5月8日枪决于马场町刑场。
纪念
2013年10月 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无名英雄广场上立有无名英雄纪念碑,为纪念来台湾在1950年代被处决“隐避战线烈士”而设立,朱文清铭刻于纪念碑上,为中共国家安全部追认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3]。
参考文献
- ^ 1.0 1.1 中央研究院社会学研究所台湾外省人生命记忆与叙事数据库数位典藏计划. 【朱文清之墓】台北六張犁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墓區,第2墓區,朱文清之墓.
- ^ 2.0 2.1 台湾省保安司令部. 檢呈朱君逃亡案卷判. 国家发展委员会档案管理局. 1952-02-29.[永久失效链接]
- ^ 陈辉. 中共臺灣隱蔽戰綫千余名烈士尋踪紀實. 新华澳报. 2021-04-10 [2021-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