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宗鉴
曾宗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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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82年 大清 |
逝世 | 1958年 美国 |
职业 | 清朝及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外交官 |
曾宗鉴(1882年—1958年)字镕圃,福建闽侯人。清末民初政治人物、外交官。[1]
生平
1901年,曾宗鉴毕业于上海南洋公学。随后作为官费生,于1901年被清政府派赴英国留学。抵达英国后,入国王学院学习至1907年。此后于1907年入剑桥大学彭布罗克学院,在该学院学习期间在学生中很受欢迎,并在赛艇圈内名声卓著。他在该学院主修政治经济学。[1]
毕业后,曾宗鉴回到中国,先后在清朝外务部、中华民国外交部任职,一直任至1917年。在清朝外务部,历任外务部主事、法部调查处帮办、出使各国考察政治大臣随员、外务部佥事,他在这段时间和不同的英国外交官、企业家接触,关系密切。辛亥革命期间,段祺瑞统兵驻汉口,曾宗鉴在其手下任交涉科科长。1913年二次革命时,曾宗鉴在驻九江的段芝贵手下任交涉科科长。1913年11月,被任命署理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1914年到任。1915年3月,正式担任驻澳大利亚总领事,一直任至1917年中国对德国宣战。1917年,曾宗鉴回国返家,协助段祺瑞安排派遣中国军队赴欧洲参战事宜。但回到北京后,他颇感失望,因为他发现派遣中国军队赴欧洲是不可能的。1917年11月,曾宗鉴被任命为外交部江苏特派交涉员(驻上海),但出于政治原因而未能就任。[1]
1917年12月,他被任命为吉黑榷运局局长,并一直任至1919年12月。其间,1918年作为首席秘书随徐树铮到日本参观日本大操练(Japanese Grand Manoeuvres )。自从此次赴日本参观之后,每当中国政府想要找到一位合适的人选出任中国驻日本公使时,曾宗鉴的名字便屡屡被提起。此外,他因能力出众而和北京大商家、银行家和安福系成员私下关系友好,于1919年1月被拉拢加入费洛俱乐部。1919年4月,曾宗鉴获授二等文虎章。1919年10月,获二等大绶嘉禾章。1919年12月,在刚刚卸任吉黑榷运局局长之后,曾宗鉴便被任命为全国经界局总办,一直任至1920年8月安福系倒台。[1]
在费洛俱乐部的帮助下,曾宗鉴的事业十分稳固。1919年,曾宗鉴任上海浙江地方实业银行经理,1923年任该行副行长。 1925年2月26日,曾宗鉴被任命为外交部次长。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之后,6月2日,北京政府任命税务督办蔡廷干、外交部次长曾宗鉴为专使,赴上海进行调查和交涉,二人于6月7日抵达上海,开展活动。 1925年10月26日,经北京政府推动,13国代表参加的关税特别会议召开,曾宗鉴作为中国外交次长,成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在会议组织、议题推动等方面进行了工作。因各国缺乏诚意,关税特别会议无果而终。[2]
1926年2月23日,曾宗鉴出任中国驻瑞典公使兼驻挪威公使。3月9日,外交总长沈瑞麟辞职获准,外交部由曾宗鉴代理部务。3月10日,各国驻北京公使团派荷兰驻华公使为代表,赴外交部会见曾宗鉴,并当面提交抗议书,要求国民军在天津航道停止一切战斗行为,并不得对外国船舶加以任何干涉,停止对外国船舶的一切检查。曾宗鉴答称,“政府未得详报,忠告各节,自当转饬军事当局注意。”3月12日,两艘日本军舰护航奉系军舰驶入天津大沽口,炮轰国民军,国民军十多人受伤,乃开炮还击,将日本军舰驱逐出大沽口。这就是“大沽口事件”。 事件发生之后,日本借口国民军破坏《辛丑条约》,纠集英国、美国、法国、意大利等八国公使于3月16日向曾宗鉴提交最后通牒,限北京政府在48小时之内兑现,否则便将会 “采取所认为必要之手段”。八国还调集20多艘船只前往大沽口。3月17日,曾宗鉴复照八国称,尊重《辛丑条约》相关规定,将会竭力恢复“通海之自由交通”,但抗议八国最后通牒“超越辛丑条约之范围,不能认为合适”,希望八国“勿取激切之措置,以重亲睦之邦交。” 3月18日,北京爆发大规模示威游行,抗议八国通牒,示威学生遭到段祺瑞政府镇压,酿成三一八惨案。4月20日,国民军迫使段祺瑞政权倒台。曾宗鉴也于同日被免职,随后到瑞典就任中国驻瑞典兼驻挪威公使,一直任至1927年。[2]
1927年,曾宗鉴离任回国,任外国银行团华方经理。1929年2月27日,南京国民政府正式解除了曾宗鉴的驻瑞典兼驻挪威公使职务,任命其担任国民政府财政部内外债整理委员会秘书长。1936年1月,曾宗鉴改任国民政府铁道部常务次长。抗日战争爆发后,曾宗鉴随国民政府迁往重庆。1938年9月,任外交部常务次长,1941年9月被免职。1948年,任中英文教基金董事会董事,不久即赴美国。 [2]
1958年,曾宗鉴逝世,享年76岁。 [2]
家庭
- 父:曾兆锟,曾任清朝驻英国公使馆头等参赞、驻美国纽约总领事、候补道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