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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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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甲(1655年—1723年),初名必义。字安峰、又字为质南昌新建县鲁江曹家村人。 清康熙三十六年,殿试第三甲第五名进士。授职福建漳州府龙溪县知县,充武闱、文闱同考试官,署理漳州府粮捕通判。例授文林郎,为官清廉,秉公执法,刚正不阿。风水堪舆大师,著书《地理原本说》。

参考文献

  • 《龙溪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