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应恒
方应恒于1797年接替遇昌,于台湾担任台湾府海防兼南路理番同知。品等为正五品的该官职隶属于台湾府,主管全台湾船政治安业务及台湾南路之台湾原住民事务,相当于副知府。嘉庆六年(1801年),接替景文任漳州府知府一职,嘉庆九年(1804年)由景敏接任。
参考资料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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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吴大勋 |
泉州府晋江县知县 乾隆六十年-嘉庆元年 (1795-1796年) |
继任: 袁廷鳌 |
前任: 遇昌 |
台湾府海防兼南路理番同知 1797年上任 |
继任: 魏尧年 |
前任: 景文 |
漳州府知府 嘉庆六年-九年 (1801-1804年) |
继任: 景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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