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盲,即不识字、无读写能力的人。识字量极少而不能正常读写的人,常被称为半文盲。
定义
传统意义上的文盲,是不能读书识字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个人脱盲的标准是:农民识一千五百个汉字,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识二千个汉字;能够看懂浅显通俗的报刊、文章,能够记简单的帐目,能够书写简单的应用文[1]。
现代又提出有功能性文盲,即不能识别现代社会符号的人,及不能使用电脑进行学习、交流和管理的人。[2]
2009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对文盲下了新的定义,即不会理财、不了解用电常识、不遵守红绿灯信号等的人。[2]
参考文献
相关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