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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准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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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准
大明福建盐运司同知
籍贯江西九江府德化县
字号字立之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举人

张准(15世纪—16世纪),立之江西九江府德化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张准自幼失去父亲,孝顺侍奉母亲,笃志向学,是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江西乡试举人,授宝应知县,县内多水患,他修筑堤坝保障人民,人称为“张公堤”,升雷州同知,九年内为政明慎,曾奉诏讨伐黎族人,又拿出征税余羡修路二十里,个人衣食则如布衣一样,府民刻石纪念其功[2],再陞福建盐运司同知,因和时事不合辞官,乡居二十多年不务生产、不谋货利,人称清风[1]

引用

  1. ^ 1.0 1.1 同治《【江西】德化县志·卷三十二·人物志》:张准,字立之,幼孤贫,事母以孝,苦志向学,嘉靖辛卯中乡试,官宝应知县,县冲疲多水患,准筑堤安民,至今有“张公堤”,擢雷州同知,奉诏讨广黎,奏凯献功,在郡多惠政,雷人刻石以纪其绩,祀奉不衰,升福建盐运同,与时不合遂请命归里,林下近二十年不务生产、不殖货利,饮食衣服犹类寒儒,咸谓清可风世。
  2. ^ 嘉庆《雷州府志·卷十·名宦志》:张准,九江人,举人,嘉靖间任府同知,佐郡九载莅政明慎,征粮羡余悉伐石以修南渡路二十里而遥,雷琼行人德之,清白之操始终不变,自奉澹若布衣,迁运同去,民颂之不已。

参考文献

  • 同治《【江西】德化县志》·卷三十二·人物志
  • 嘉庆《雷州府志》·卷十·名宦志
官衔
前任:
宋佐
明朝宝应县知县
1541年—1546年
继任:
张守蒙
前任:
沈贲
明朝雷州府同知
嘉靖年间
继任:
王勋
前任:
李人龙
明朝福建盐运司同知
嘉靖年间
继任:
刘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