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同敞墓
张同敞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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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桂林市七星区 |
分类 | 古墓葬 |
时代 | 清 1943年重建 |
认定时间 | 1966年 |
张同敞墓为张同敞埋葬处,位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唐家里东南。
张同敞被处决后,先为杨艺收葬,后由栖霞寺浑融和尚迁至今址,与元配许氏葬在一处。清朝乾隆年间,当地居民为张同敞建造墓园,民国32年(1943年)重建,国民政府军委会桂林办公厅主任李济深曾主持公祭。该墓坐北朝南,占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周围种植松树,以片石修建围墙,南侧设门,门内为石凿四角祭亭。墓为圆形,围以料石,中间填土,高1.5米,直径为3米;墓园为弧形,直径为6.4米。墓前有墓碑及李济深祭碑。1966年公布为桂林市文物保护单位。[1]
参考资料
- ^ 桂林市志·文物志·第一章 古遗址、古墓葬·第二节 古墓葬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7-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