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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钱债审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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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各级法院位置图

小额钱债审裁处(英语:Small Claims Tribunal;缩写:SCT)是香港司法机构的一间法庭。小额钱债审裁处与其他各级法院不同之处,是它以快速、非正式、且花费不多(入禀费最高约一百多元港币)的形式去处理案件,但只限于不超过7.5万港元的申索

小额钱债审裁处虽属法庭,却无须像其他法庭一样严格依循证据法规则,当事人一般不可由律师代表,必须亲自出席聆讯

当审裁官认为案件不适合继续在小额钱债审裁处进行聆讯时,聆讯可能会移交至其他法庭,包括劳资审裁处土地审裁处区域法院高等法院继续处理。而小额钱债审裁处的上诉案件会转交至高等法院原讼法庭。

小额钱债审裁处原位于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4楼。2016年9月19日,小额钱债审裁处迁往九龙深水埗区长沙湾通州街501号西九龙法院大楼B座3楼[1][2]

申索范围

小额钱债审裁处处理以下范围而不多于港币7万5千元(2018年12月3日生效,之前为5万元)的申索:

  • 债务
  • 服务费
  • 财物损毁
  • 已售货物
  • 消费者提出的各种申索

以下范围则不包括在申索范围之内:(括号内为负责之其他审裁处/法庭)

交通

参见

外部链接

参考资料

  1. ^ 小額錢債審裁處搬遷啟示. [2016-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7). 
  2. ^ 小額錢債審裁處搬遷. 12/9/2016 [12/5/2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