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
小贩,又称摊贩或流动商贩等,是指在街道或露天地方一种历史久远的商业型态,可以说和人类的商业历史一样悠久。摊贩不靠广告推销,全靠人流,最原始的商业贩子。小贩是经济不景气的温度计,失业率高企之时,为生计所以意图自雇,成为小贩。这种销售方式又称摆档、摆摊子、摆摊儿或摆路边摊。
摊贩发展至今已呈现多种样貌。小贩分为流动小贩和固定小贩,前者可能是轻便货物放于地上摆地摊售卖,或者木头手推车盛载,流动叫卖,收档则推车仔回家。而固定小贩又名路边摊,通常申领有小贩牌照,固定在指定的街道上营业,货物收档后或者放在固定的路边摊内,加上锁,下一个工作日再开档。
在某些地区,如人口密集的香港,没有领取牌照,随意在街头摆卖是违法的。
型态
自古以来,人类会在固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市交易,或称墟,当时的人或以担杖挑物,或以布巾包物来市,席地而坐便开始了交易活动。这种简陋但便利的贩卖方法即为“摊贩”最基本的型态,此型态至今仍然处处可见。
随着交通工具的发展,手推车、脚踏车、三轮车、摩托车、货车等等都陆续成为摊贩的运输工具。有些贩卖饮食的摊贩便进而发挥巧思将这些运输工具加以改造,设计出具有遮雨棚和简易料理台的贩卖平台。这种贩卖平台除了可以参加传统的市集之外,更便于沿街叫卖,增加客源。
在有骑楼的地区,骑楼也成为摊贩做生意的场所。有些骑楼是骑楼的所有者自行用来做小本生意,有些则是出租给租买不起店面的摊贩。与前述的流动摊贩相比,这种骑楼摊贩的营业方式与时段通常更为固定,可说是介于摊贩与店家之间的型态。也有不少骑楼摊贩在发展一段时间之后租买店面而升级为店家。
姓氏为记
中国古代的市集,在大城市、如清明上河图的汴京,除了固定的商铺外,便是从邻近乡郊来的小卖商品,一般小贩商品包括适时的农产品、牛羊、手工日用品等。一般小型的城乡设立墟,有指定的墟期,小贩都会依期前来,为了便于分别,都会在同一地点摆档,或以姓氏为记。
特征
- 庶民经济
由于大多不具有店面,因此营业成本较低。因此在商品的售价通常可以较低。同时具有低资本额、低学经历的从业门槛的特性。
- 妨碍交通
由于常占据骑楼或人行道,因此在人口密集的市区常被警察取缔。
- 群聚效应
摊贩往往会聚集客源形成市集,因此摊贩彼此会导致群聚效应。
- 税制漏洞
摊贩的特性让税务机关难以公平征税,许多受欢迎的摊贩缴交的税都太低了。
各地情况
广州
作为省城的广州,其集市贸易有着悠久历史,人们到圩场购物或售卖货品俗称趁圩,小贩到各地市场设摊摆档俗称走圩[1]。1757年一口通商后,广州十三行发展兴旺,本地小贩就聚到商馆区广场招徕生意[2]。清代广州城未有专职处理小贩事务的队伍,十三行区域秩序维持,由驻扎在十三行商馆区守卫所大约10到12名士兵负责,主要是防止华人骚扰“番鬼”,避免发生“民夷冲突”[3]。有时会转告巡役前去驱赶。
到民国初期(1912年后),广州市马路尚未开辟时,小贩维持街头摆卖形式,广州市政府见到存有环境与交通问题,着手规划兴建街市安置商贩,还为各投入街市划分所属街道范围,规定“肩挑鱼肉菜蔬者不得在市场所属街道内摆设”。由于入场要收取租金,街市落成后小贩均不愿迁入。如广州市第一个商营公共街市南益市场,在1925年6月开业后就遭到商贩集体抵制[4]。而小贩与街市间在民国时期常争持不下,要省政府乃至中央部门介入调解。
香港
香港政府1872年首次将小贩列入统计的职业项目,并于1873年开始施行发牌制度,随着1930年代小贩人口增加,政府正式立法规管小贩,于1935通过《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并于1958成立专责的小贩管理队,1970年代起政府陆续停止发出新的小贩牌照。[5]
基于法例规管,在香港任何人未得到食物环境卫生署发出的小贩牌照而在街边摆卖属违法行为,可被检控,食环署设有小贩事务队专责管制小贩贩卖活动。[6]
虽然香港政府一向主张管控街头小贩,以减少其数量并达至美化市容之效,但社会上仍有不少声音支持香港的小贩文化。[7][8][9]
2012年9月3日,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表示,香港特区政府计划使用5年时间,改善全香港43个固定小贩区,并且会向档主提供协助,亦会一次过提供搬迁或者结业津贴;是次计划涉及逾4,000名小贩,期望改善防火条件[10][11][12][13]。对于一些需要原来地址改变安装的摊档,香港政府会就摊档的设计及防火用料等向档主提供资料及相关协助,工程费用亦会有所津贴[14][15]。
台湾
- 参见:台湾街卖工作者
图片
相关条目
参考注释
- ^ 番禺县志(1990)·商业
- ^ 旧中国杂记 (美)亨特
- ^ 清代广州的“城管”如何应对小贩:经常诉诸武力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羊城晚报 2014-03-28
- ^ 一波三节民国广州建公共肉菜市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郭凡 广州文史
- ^ 小販政策 前世今生. 明报周刊. 2012-09 [2013-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6).
- ^ 管理持牌小販及無牌小販. 食物环境卫生署. 2013-01-15 [2013-0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9).
- ^ 罗健熙. 過年.小販. 生活慢拍(专栏). 香港雅虎新闻. 2013-02-12 [2013-0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1).
- ^ 吴志森. 香港只有趕絕小販政策. 明报论坛. 2011-04-19 [2013-0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09).
- ^ 叶宝琳. 陰乾小販計劃繼續黎!排檔計劃隨時令數目大減八分一!. 专栏文章. 香港独立媒体. 2013-02-18 [2013-0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9).
- ^ 小贩欢迎改善排档消防安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星岛日报》 2012年9月3日
- ^ 有小贩欢迎政府提供津贴改善排档消防安全[失效链接]
- ^ 政府計劃動用2億元改善小販攤檔防火安全. [2021-0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05).
- ^ 政府拟津贴固定小贩装修或搬迁改善防火[失效链接]
- ^ 政府拟助小贩区改善营商环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星岛日报》 2012年9月3日
- ^ 政府計劃向三類小販區攤檔發津貼改善安全. [2021-0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