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灵填海计划
《宝灵填海计划》为香港于1850年代的填海计划。目标为拟于中环政府山以北,一直向东伸延至东角,兴建长约4哩阔50呎的海旁大道及于填海区兴建公众码头,因为在第4任香港总督宝灵爵士任内进行而得名。
内容及结论
1856年2月5日,曾经就有关计划成立一个由律政司安斯德(Thomas Chisholm Anstey)、工程师加柏(William Cowper),代总量地官包亚(Julius Charles Power)的委员会向公众咨询厘清五大疑点:
- 香港政府应否负责所有填海工程?
- 填海工程完工后,拥原有海旁地段的业主应纳多少地税?
- 倘原海旁地段的业主,不愿负责工程费用,政府应否承担?政府应否愿意负责工程费用的原海旁地段的业主负责名下地段的填海工程?
- 文咸海旁的填海工程应否列入海旁填海的一部分?
- 如何釐定海旁的填海工程完工后,沿岸的客货运上落的规条?
虽然委员会所收集的回应纵未能释疑,但以说明社会对填海工程的要求及得出两大共通点:
- 政府需监管所有填海工程,并就环境卫生,治安提供相应措施,工程进度及结果由总量地官承担。
- 重申于1842年3月22日的法案,所有新建的土地为英皇所有。
阻力
计划公布后,宝顺洋行大班兼定例局成员颠地强烈批评,其重点有四项:
- 政府填海计划侵犯原海旁地段边界业权。填海后,原海旁地段不再临海。
- 宝灵填海计划使政府陷入财困,因计划需19,000英镑,而政府就工程只向英廷贷款4000英镑,但同年因兴建监狱及医院向英廷贷款10,000英镑,加上英国不会无限量贷款支持香港基建,故认为宝灵填海计划没有必要。
- 工程费用政府公布为19,000英镑,但总量地官估计需要87,648英镑,该数仍未把配套项目,如海军的0.75平方哩的校场费用列出,估计宝灵填海计划总支出为112,000英镑。
- 由于各大洋行正门均位于皇后大道,而海旁多为厨房及马厩,填海后变成位于交通要道有碍观瞻。
翌日定例局宣布宝灵填海计划无限期搁置。
结论
由于计划过于庞大,加上受到既是定例局成员的权贵阻碍,加上缺乏资金,使计划一拖就40年,至1880年代的海旁填海计划,虽然计划受到阻碍,仍然不损以填海来增加空间的念头。
参考资料
- 何佩然著:《地换山移─香港海港及土地发展一百六十年》,ISBN 962076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