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统
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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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 | 清朝 | |
君主 | 清逊帝溥仪 | |
历时 | 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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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满语:ᡤᡝᡥᡠᠩᡤᡝ
ᠶᠣᠰᠣ,穆麟德转写:gehungge yoso;蒙古语:ᠬᠡᠪᠲᠦ
ᠶᠣᠰᠣ,西里尔字母:Хэвт Ёс;1909年农历正月一日—1911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是清朝末代皇帝溥仪的年号,前后共三年。
许宝蘅《巢云簃日记》记载,选取年号时,照例是圈点首列二字。光绪帝崩御、新君即位时,礼部缮单的最初排序是宪昌、宪治、宣统、圣宪。临缮单时,礼部堂官忽然令把“宣统”誊于首位,遂被圈点。[1]宣统三年十二月廿五(1912年2月12日),隆裕太后颁布《宣统帝退位诏书》,溥仪身为宣统帝正式退位,清朝灭亡,宣统年号在全中国范围内被废除。同日隆裕太后接受《清室优待条件》,溥仪身为宣统帝退位后仍保留“大清皇帝”尊号,清朝皇室仍居北京紫禁城,北京紫禁城内仍保留宣统年号,这一切均直至1924年11月5日冯玉祥废除《清室优待条件》,将清朝皇室驱逐出北京紫禁城为止。
改元
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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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元年
- 正月初一(1909年1月22日),清朝年号改元“宣统”。
- 正月乙未,度支部上奏改定币制,请仍饬会议。下政务处覆议。
- 正月丁酉,禁置买奴婢。
- 正月己酉,上大行皇帝尊谥庙号,翌日颁诏天下。
- 春正月庚戌,重整海军,命肃亲王善耆、镇国公载泽、尚书铁良、提督萨镇冰筹画,庆亲王奕劻总司稽查。罢铁良专司训练禁卫军大臣。
- 二月壬子,修德宗实录。
- 二月癸丑,谕京、外问刑衙门清讼狱,厘清并剔除弊端。
- 二月戊午,农工商部上奏,荷兰将订立新法,收华侨入籍,请定《国籍法》。下修订法律,由大臣与外务部共议。
- 二月乙丑,宣示实行预备立宪宗旨,下诏曰:“国是已定,期在必成。内外大小臣工,皆当共体此意,翊赞新猷。言责诸臣,亦应于一切新政得失利病,剀切敷陈。”
- 二月丁卯,命熙彦、乔树枬、刘廷琛、吴士鉴、周自齐、劳乃宣、赵炳麟、谭学衡与荣庆、陆润庠、张英麟、唐景崇、宝熙、朱益藩等人分日进讲。每日讲义由孙家鼐、张之洞核定。
- 二月庚午,宪政编查馆上统计表式。
- 二月甲戌,重申鸦片烟禁。
- 闰二月甲申,诏严预备立宪责成,戒部臣、疆臣因循敷衍,放弃责任。以服制伦纪攸关,诏自今内外遭父母丧者,满、汉皆离任听终制。命前内阁学士陈宝琛总理礼学馆。
- 闰二月丙戌,军机大臣、大学士那桐丁母忧,诏夺情,百日孝满改署任,仍入直。
- 闰二月戊子,置库伦理刑司员。
- 闰二月辛卯,监国摄政王载沣班见王公百官于文华殿。增设海参崴总领事。颁行度支部印花票税。置直省财政监理官。
- 闰二月丙申,裁湖北黄州、荆门、郧阳、宜昌、施南、德安副将、参将、游击、都司、中军守备各官。出使大臣伍廷芳与美国订立公断专约成。
- 闰二月丁酉,修清崇陵。
- 闰二月戊戌,成立法政贵胄学堂,命贝勒毓朗总理。
- 闰二月乙巳,旌赏年逾百岁的甘肃固原州回民李生潮,赐御书匾额。
- 三月辛亥,增设浙江巡警道、劝业道。
- 三月甲寅,追复前河南巡抚李鹤年原官。
- 三月辛酉,奉移德宗景皇帝梓宫于清西陵梁格庄行宫。
- 三月甲子,把轮船招商局划归邮传部管辖。
- 三月乙丑,再裁撤奉天巡警道。增设洮昌等处兵备道,临长海等处分巡兵备道。改奉锦山海关道为锦新等处兵备道兼山海关监督,东边道为兴凤等处兵备道。升兴京厅为兴京府。
- 三月己巳,诏恢复前户部尚书立山、兵部尚书徐用仪、吏部左侍郎许景澄、内阁学士联元、太常寺卿袁昶等人原来的官职,并赐谥。并命令陆军协都统吴禄贞督办吉林边务。裁撤山西雁平道。
- 三月辛未,以前外务部左参议杨枢充出使比利国大臣。亚东、江孜、噶大克等地开埠设关。
- 三月丙子,增置奉天辉南直隶厅。
- 三月戊寅,四川总督赵尔巽、驻藏大臣赵尔丰等助款兴学,下部优叙。赵尔巽捐廉赡族,赏御书“谊笃宗亲”匾额。
- 四月庚辰,以各国遣使来吊,命贝子衔镇国将军载振出使日本,法部尚书戴鸿慈出使俄罗斯报谢。
- 四月甲申,度支部成立币制调查局,开始铸造可流通的银币。
- 五月辛亥,廷试游学毕业生进士黄德章等一百二十人。
- 五月壬子,于式枚称“各省咨议局章程与普鲁士国地方议会制度不符”,下宪政编查馆再议。
- 五月癸丑,陈启泰卒,以瑞澂为江苏巡抚。允浙江绅士为故兵部尚书徐用仪、吏部右侍郎许景澄、太常寺卿袁昶于浙江西湖立祠。
- 五月乙卯,任命广福署伊犁将军。
- 五月丁巳,联豫、温宗尧等人上奏西藏筹办练兵兴学事宜。
- 五月己未,命世续署外务部会办大臣。杨士骧卒,以端方为直隶总督兼办理通商事务大臣,张人骏为两江总督兼办理通商事务大臣,孙宝琦署山东巡抚。
- 五月辛酉,以乍丫地方曩属四川,命画归边务大臣管辖。
- 五月甲子,谕农工商部趣各省兴举农林工艺各政。
- 五月戊辰,追复前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翁同龢原官。
- 五月己巳,唐绍仪免奉天巡抚,以侍郎候补。
- 五月辛未,成立游美学务处。
- 五月癸酉,河南省改编营制。
- 五月丙子,下诏立成立军咨处,由贝勒毓朗带领,摄政王代为统率陆海军大元帅,贝勒载洵、提督萨镇冰等人俱充筹办海军大臣。
- 五月丁丑,任命贝勒载涛管理军咨处事务。
- 六月乙酉,伊犁开始编练陆军。
- 六月丙戌,授程德全奉天巡抚,陈昭常吉林巡抚,周树模黑龙江巡抚。
- 六月丁亥,在甘肃皋兰县、新城、西固城等地开渠,以工代赈。
- 六月甲午,吕海寰罢职,以徐世昌充作督办津浦铁路大臣,沈云沛为副。更改奉天锦新道名称为锦新营口等处分巡兵备道。
- 六月乙未,吉林大水灾,发帑银六万两赈灾。又赈湖南澧州、安乡、常德、岳州等厅州县水灾。
- 六月丁酉,湖北荆州、汉阳两府潦,发帑银六万两,并命筹银二十万两急赈之。
- 六月甲辰,命伍廷芳、钱恂俱来京,以署外务部右丞张荫棠为出使美墨秘古四国大臣、署外务部右参议吴宗濂为出使义国大臣。赵尔巽奏平四川宁远浅水裸夷。
- 六月丙午,命李准为广东水师提督。
- 七月戊申朔,裁撤湖南常德、宝庆、永顺、岳州、澧州、临武、桂阳、宣奉、永州、武冈、沅州、绥靖、辰州、岭东各协、营,暨抚标、提标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等官。
- 七月癸丑,疏通辽河。
- 七月丙辰,筹办海军大臣上拟,订立《大清海军长官旗式章服图说》,管理军咨处上酌拟军咨处暂行章程。
- 七月丁巳,停止秋决。法部上补订高等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及拟定外省审判厅编制大纲。
- 七月甲申,南洋筹设劝业会,命南洋大臣、两江总督张人骏为会长,各省筹办协会,出品免税釐。
- 七月庚午,增设南洋各岛领事。
- 七月壬申,学部设立京师图书馆。
- 八月丁丑朔,考察宪政大臣李家驹进呈日本司法制度考等书。
- 七月己丑,开湖南平江金矿,新化锑矿,常宁铅矿。
- 七月庚寅,赠予救父捐躯的湖北黄陂县籍举人陈鸿伟孝行,宣付史馆。
- 七月己亥,大学士张之洞卒,赠太保,入祀贤良祠。命戴鸿慈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以廷杰为法部尚书,葛宝华为礼部尚书。
- 七月庚子,调诚勋为热河都统,以溥良为察哈尔都统。
- 七月乙巳,修订法律大臣进编订现行刑律,下宪政编查馆核议。
- 七月丙午,诏以九月初一日为各省召集议员开议之期,特申诰诫。谕曰:“咨议局议员于地方利弊当切实指陈,妥善计划。勿挟私心以妨公益,勿逞意气以紊成规,勿见事太易而议论稍涉嚣张,勿权限不明而定法或滋侵越。各督抚亦当虚心采纳,裁度施行,以期上下一心,渐臻上理。至开局以后,各督抚尤应遵照定章,实行监督,务使议决事件不稍逾越权限,违背法律。共摅忠爱,以图富强,朕实有厚望焉。”是月,载洵、萨镇冰出洋考查海军。
- 九月丁未朔,始制爵章颁赐。
- 九月辛亥,荷兰保和会条约成,分别批准画押。
- 九月癸丑,命赵尔巽兼署成都将军。
- 九月乙卯,内阁会奏德宗升祔大礼。诏穆宗毅皇帝、德宗景皇帝同为百世不祧之庙,宜以昭穆分左右,不以昭穆分尊卑。定德宗升祔太庙中殿,供奉西又次楹又五室穆位。前殿于文宗显皇帝之次,恭设坐西东向穆位。奉先殿准此。永为定制。
- 九月己未,资政院上选举章程。
- 九月壬戌,德人游历云南,为怒夷所害,捕诛之。
- 九月辛未,升翰林院侍讲学士为正四品,侍读、侍讲从四品,撰文秘书郎、修撰正五品,编修、检讨从五品。颁爪哇侨民捐立学堂扁额。
- 九月癸酉,南河安澜。是月,韩人安重根戕日本前朝鲜统监伊藤博文于哈尔滨。
- 十月庚辰,葬孝钦显皇后于菩陀峪定东陵,免梓宫经过州县地方额赋,并赏平毁麦田籽种银。
- 十月乙酉,孝钦显皇后神牌祔太庙,翌日颁诏天下。
- 十月己丑,诏第一、二届筹办宪政事宜,内外诸臣应竭诚负责,并命宪政编查馆稽核所奏成绩,有因循敷衍、措置迟逾者,甄劾以闻。
- 十月庚寅,宪政编查馆上釐定各省提法使官制章程。开库伦哈拉格囊围金矿。延祉以疾免,命三多署库伦办事大臣。
- 十二月己卯,诏求直言。
- 十二月壬午,赏游学专门詹天佑等工科、文科、法科进士,工科、格致科举人。
- 十二月丙戌,定太医院院使为四品。
宣统二年
- 四月甲戌朔,清廷颁布诏书说资政院将于于本年九月一日开院,钦选宗室王、公世爵、宗室、觉罗各部院官暨硕学通儒议员八十八人。
- 四月丙子,裁福建督粮道,增设巡警道、劝业道。
- 四月丁丑,命载涛充专使大臣,往英国吊祭。
- 四月戊寅,赏游学毕业生吴匡时等七人工科进士。
- 四月庚辰,宪政编查馆修订法律大臣进现行刑律,命颁行之。诏曰:“此项刑律,为改用新律之预备。内外问刑衙门,当悉心讲求,依法听断。毋任意出入,致枉纵。”
- 四月癸未,诏曰:“各省增设巡警、劝业两道,原期保卫治安,振兴实业。督抚于已补人员悉心考核,如不能胜任,或于缺不宜,即奏明另补,毋回护瞻徇。”
- 四月己丑,度支部上《大清币制兑换则例》。诏曰:“国币单位,定名曰圆。暂就银为本位,以一圆为主币,重库平七钱二分。另以五角、二角五分、一角三种银币,及五分镍币,二分、一分、五釐、一厘四种铜币为辅币。圆、角、分、釐,各以十进,著为定制。”
- 四月庚寅,定续选纳税多额十人为议员。
- 四月辛卯,命邮传部侍郎汪大燮充出使日本大臣。
- 四月癸巳,梁敦彦以疾免,以邹嘉来署外务部尚书兼会办大臣。
宣统三年
- 三月廿九(1911年4月27日),广州黄花岗起义。
- 四月(1911年5月),四川爆发“保路运动”。
- 八月十九(1911年10月10日),武昌新军兵变,辛亥革命成功。
- 十一月十三(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使用民国纪年,公历纪日。
- 十二月廿五(1912年2月12日),隆裕太后颁布《宣统帝退位诏书》,溥仪身为宣统帝正式退位,清朝灭亡。隆裕太后接受《清室优待条件》,溥仪身为宣统帝退位后仍保留“大清皇帝”尊号,清朝皇室仍居北京紫禁城。[3]
民国以后
- 1916年2月(北京紫禁城内为宣统八年),宗社党正白旗人吕光在保安堡(今青海省同仁县),以“承制总督内外勤王忠义马步全军一等忠孝侯”的名义,煽动蒙藏土族起事勤王,成立“王府”,称“宣统八年”。明年5月,被马家军马麟剿灭。
- 1917年7月1日(北京紫禁城内为宣统九年五月十三),张勋拥戴溥仪复辟清朝。7月2日时任中华民国大总统黎元洪逃至位于北京东交民巷的日本驻华使馆避难。7月3日已去职的中华民国国务总理段祺瑞于天津马厂组建“讨逆军”,讨伐帝制。
- 1917年7月12日(北京紫禁城内为宣统九年五月廿四),段祺瑞“讨逆军”进入北京皇城,张勋复辟失败,溥仪身为宣统帝第二次退位。
重要人物
纪年对照表
清朝时期
公元 | 干支 | 纪年 | 正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闰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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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年 | 己酉 | 宣统元年 | 壬午小 | 辛亥大 | 庚戌小 | 己卯大 | 己酉小 | 戊寅大 | 戊申小 | 丁丑大 | 丁未大 | 丁丑大 | 丁未小 | 丙子大 | 二辛巳小 |
1/22 | 2/20 | 4/20 | 5/19 | 6/18 | 7/17 | 8/16 | 9/14 | 10/14 | 11/13 | 12/13 | 1910/1/11 | 3/22 | |||
1910年 | 庚戌 | 宣统二年 | 丙午小 | 乙亥大 | 乙巳小 | 甲戌小 | 癸卯大 | 癸酉小 | 壬寅大 | 壬申小 | 辛丑大 | 辛未大 | 辛丑大 | 辛未小 | |
2/10 | 3/11 | 4/10 | 5/9 | 6/7 | 7/7 | 8/5 | 9/4 | 10/3 | 11/2 | 12/2 | 1911/1/1 | ||||
1911年 | 辛亥 | 宣统三年 | 庚子大 | 庚午小 | 己亥大 | 己巳小 | 戊戌小 | 丁卯大 | 丙寅小 | 乙未大 | 乙丑大 | 乙未小 | 甲子大 | 甲午大 | 六丁酉小 |
1/30 | 3/1 | 3/30 | 4/29 | 5/28 | 6/26 | 8/24 | 9/22 | 10/22 | 11/21 | 12/20 | 1912/1/19 | 7/26 |
民国时期
宣统 | 四年 | 五年 | 六年 | 七年 | 八年 | 九年 | 十年 | 十一年 | 十二年 | 十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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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 | 1912年 | 1913年 | 1914年 | 1915年 | 1916年 | 1917年 | 1918年 | 1919年 | 1920年 | 1921年 |
干支 | 壬子 | 癸丑 | 甲寅 | 乙卯 | 丙辰 | 丁巳 | 戊午 | 己未 | 庚申 | 辛酉 |
宣统 | 十四年 | 十五年 | 十六年 | |||||||
公元 | 1922年 | 1923年 | 1924年 | |||||||
干支 | 壬戌 | 癸亥 | 甲子 |
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权年号
- 中国
- 共戴(1911年12月16日—1915年6月9日,1921年2月21日—1924年11月26日):大蒙古国—第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之年号
- 民国纪年(1912年1月1日起):中华民国之纪元
- 朝鲜半岛
- 日本
- 越南
参见
参考文献
- ^ 许宝蘅《巢云簃日记》光绪三十四年戊申
- ^ 赵尔巽. 清史稿本紀二十五宣統皇帝本紀. 维基文库 (中文).“〔光绪三十四年十月〕癸酉,德宗崩,奉太皇太后懿旨,入承大统,为嗣皇帝,嗣穆宗,兼承大行皇帝之祧,时年三岁。……〔十一月〕辛卯,帝即位于太和殿,以明年为宣统元年。”
- ^ 赵尔巽. 清史稿本紀二十五宣統皇帝本紀. 维基文库 (中文).“〔宣统三年十二月〕戊午,袁世凯奏与南方代表伍廷芳议,赞成共和,并进皇室优待条件八,皇族待遇条件四,满、蒙、回、藏待遇条件七,凡十九条。皇太后命袁世凯以全权立临时共和政府,与民军商统一办法。袁世凯遂承皇太后懿旨,宣示中外曰……遂逊位。”
深入阅读
- 李崇智. 中国历代年号考. 北京: 中华书局. 2004年12月. ISBN 7101025129.
- 邓洪波. 東亞歷史年表. 台北: 国立台湾大学东亚经典与文化研究计划. 2005年3月 [2007年3月10日]. ISBN 978-986-00-0518-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07年8月25日) (中文).
前一年号: 光绪 |
清朝年号 宣统 |
下一年号: 清朝灭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