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高拱桥
大风高拱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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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达州市达县 |
时代 | 清代 |
编号 | 261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大风高拱桥位于四川省达州市达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大风高拱桥位于四川省达州市达县大风乡场镇,建于清同治七年(1868),东西走向,横跨明月江上,石质单拱。桥长45米,宽10.3米,拱高18.8米,跨度40米。桥面呈弧形,石板铺成,两侧石栏杆高1米,两端均有石阶上桥,东39级,西37级,宽敞整齐,拾级而上可揽明月江两岸胜景,是明月江上最壮观的清代石拱桥。据民国《达县志》载:高拱桥风馨场东里余,即旧志称索桥故址。清光绪中叶,县人东氏捐募倡修。高近二十丈,宽约五丈,石梯六十五级,跨若长虹,为郡邑诸桥之冠。靡金万余,诚钜工也。或有曰同治七年东陶庵捐赞创修。高拱桥是目前达州境内保存的清代最大的石拱桥,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保存价值。1987年,大风高拱桥被达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0年,大风高拱桥被达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