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陈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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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陈新村是指1955年大陈义胞从浙江沿海大陈等岛屿撤退到台湾,中华民国政府为安置来台的大陈义胞所兴建的住宅。
地点选定
大陈义胞来台之前,政府成立“大陈地区反共义胞来台辅导委员会”(以台湾省主席与内政部部长为召集人),以统合所有的安置过程。大陈义胞来到台湾后,首先接送到基隆市所设置的临时招待所居住,做为初步安置,并开始选定大陈新村的位置,处理相关土地与房舍事宜。后来政府决定将大陈义胞安置在宜兰县、花莲县、台东县、高雄县、屏东县、台北县、基隆市、桃园县、新竹市、南投县、台南市、高雄市等十二个县市,建立三十五个大陈新村供其居住。
大陈新村的建立,主要由“大陈地区来台义胞就业辅导委员会”负责,上述十二个县市当中,主要以宜兰、花莲、台东、高雄、屏东五县为主,地点的选择考量到安置人民的就业和发展环境等因素,东部因地广人稀,较适合大陈新村的建立,屏东与高雄则是有良好的农业环境与渔业资源,对大陈义胞就业上有相当的帮助。
分布
县市 | 大陈新村村名 | 附注 |
---|---|---|
新北市 | 五和新村 | |
基隆市 | 渔师新村 | |
桃园市 | 更生新村 | |
新竹市 | 信义新村 | |
南投县 | 绍兴新村 | |
台南市 | 博爱新村 | |
高雄市 | 再兴新村 | |
和平新村 | ||
凯旋新村 | ||
力行新村 | ||
太平新村 | ||
南田新村 | ||
实践新村 | ||
屏东县 | 自由新村 | |
自强新村(第四新村) | 户数100、土地113公顷。[1] | |
中兴新村 | ||
新龙新村 | ||
玉环新村 | ||
青山新村 | ||
东山新村 | ||
凤尾新村 | ||
百亩新村(第一新村) | 户数100、土地95公顷。[1] | |
虎磐新村(第二新村) | 户数100、土地93公顷。[1] | |
南麂新村(第三新村) | 户数95、土地90公顷。[1] | |
日新新村(第五新村) | 户数103、土地113公顷。[1] | |
克难新村 | ||
宜兰县 | 忠孝新村 | |
成功新村 | ||
仁爱新村 | ||
岳明新村 | 纪念沈之岳 | |
花莲县 | 复兴一村 | |
复兴二村 | ||
台东县 | 渔山新村 | |
披山新村 | ||
披星新村 |
村落分配
大陈义胞以籍贯与职业二大项,做为分配到大陈新村准则,籍贯上大致分为四项:
职业则以农业、渔业、手工业与商业来区分,但并不是只有单一职业村,有时会有农渔、渔商、工商等混合职业村,较特别的是分发到南投县埔里镇的绍兴新村,义胞主要在埔里酒厂里工作;台南市南区的博爱新村,则是唯一以商业为主的大陈新村;其他如以码头工人为主的高雄市旗津区实践新村、以渔产加工为主的新竹市北区信义新村。
新村兴建
政府对建立新村是采取“自己的家要自己兴建”的立场,房屋材料由政府采买,所需之劳动力(粗工和小工)则由大陈义胞负责,每户需派出一名青壮人手协助兴建,至于技术部分是由政府聘请师父,分工合作来完成。大陈新村内的房屋以人口数量来分配,共分为三种:
村内设施
因居住的空间非常小,扣除睡觉的床位与一张桌子外,几乎没有其他空间,所以居民都在前后左右加盖,以争取空间的利用。另外,大陈新村还有几项公共设施:
- 公共房屋:通常是一栋至二栋,供开会、婚丧喜庆或放置公共用品。
- 公共厕所:由于房屋内没有厕所,各个新村会依照人口户数的多寡,来兴建公厕。
- 水井:居民喝的水源,挖井取地下水饮用,再以人工或机器来取得民生用水。
- 道路:大陈新村所在的地方,不一定拥有联外道路,因此政府开辟道路,供村民使用。
- 学校:若新村规模户数众多,则兴建临时国校供学龄儿童就读。如宜兰县岳明新村、屏东县中兴新村、屏东县新龙新村等[4]。
现况
大陈新村在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各村因先天与后天的条件不同,发展情况各异,目前较完整的大陈新村主要为永和区的五和新村、花莲县的大陈一、二村(复兴一、二村)、高雄市林园区的力行新村与屏东县新园乡的中兴新村。其他大陈新村有的没落、有的废村,甚至因人口的外移,导致大陈新村内无大陈义胞居住的现况。
参考资料
- 引用
- 专书、研究与文献
- 何政哲. 大陳過台灣-1950年代新移民的個案研究 (硕士论文). 淡江大学.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