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连侬隧道斩人案
大埔连侬隧道斩人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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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运动的一部分 | |
位置 | 香港新界大埔区大埔墟站连侬隧道 |
日期 | 2019年10月19日 |
类型 | 袭击 |
武器 | 利刀 |
受伤 | 1人 |
动机 | 政见不同 |
大埔连侬隧道斩人案是指2019年10月19日下午在香港新界大埔发生的袭击事件。一名中学生在大埔墟站行人隧道连侬墙附近派发传单,期间遭一名持双程证的中国大陆男子以利刀割颈㓥肚。伤者当场肠脏溢出,刀手随即持凶刀逃跑,并声称香港是“中国香港”,谁“搞乱香港”就斩谁。刀手随后登上一辆的士,向司机称自己杀了人,要求载他到最近的警署,同时又问能否载他到罗湖,但司机称罗湖是禁区,并将刀手载到大埔警署,刀手及后在警署内被捕[1]。伤者遇袭后被送往沙田威尔士亲王医院深切治疗部抢救,情况严重[2]。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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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众抗争行动 系列条目 |
经过
刀手企图破坏 遭到街坊赶走
事发当天下午3时许,刀手曾独自到大埔连侬隧道声称“清垃圾”,并指在场市民“乱丢国旗”,及后被街坊赶走,讵料其后折返犯案[1]。
刀手发难逞凶 青年遇袭重伤
下午5时许,事主于大埔连侬隧道派发翌日九龙游行的传单期间,刀手上前挑衅,破坏连侬墙上的文宣,事主见状上前阻止,未几刀手突然持刀冲向事主,紧捉事主右手,并欲刺事主颈部。事主转身欲逃跑,惟刀手仍然拉扯事主。挣扎期间,事主颈部遭利刀刺伤2至3次,伤口涌血并感到痛楚。他随即推开刀手并且跑走。事主边跑边呼喊求救,刀手紧追其后。跑了大约50米,事主感到晕眩,失足倒地。刀手赶至,两度用刀刺向事主腹部,随即逃跑,多人目击事件。事主受袭后倒地,颈部及腹部涌出大量鲜血,肠脏更外露,不断表示痛楚难当[3]。在场市民阻止刀手离开,上前与他理论。刀手出言恐吓市民,声称香港是“中国香港”,谁“搞乱香港”就斩谁。有老翁不齿刀手恶行,痛斥刀手持刀行凶才是搞乱香港的行为[1]。
刀手逞凶得手 乘车逃去无踪
刀手斩人后,一度想截停一部私家车,并声称要前往警署要求接载,但被私家车司机拒绝,他其后登上一部新界的士后,7至8名街坊见状尾随,跑至南运路及达运路交界终将的士截停,并要求刀手下车。年约50岁的的士司机初时表示会将车停泊在路边,让刀手下车,要求各人先行散开,惟两秒后,交通灯转为绿色时,司机突然踩下油门,载着刀手离开,失去踪影[1]。
事主
19岁熊姓伤者为中六学生,被送往沙田威尔士亲王医院抢救。伤者进行微创手术后,确认有少量肠被刺穿,后颈没有伤及重要神经及血管。完成手术后在深切治疗部留医,情况严重[2]。
警方拘捕疑犯
下午7时许,刀手出现在大埔警署,将凶器掉在报案室地上。大埔区议员周炫玮表示,他事发陪同一名目击者到大埔警署落口供,期间见到一把染有血迹的利刀遗弃在报案室地下,周边有胶带将刀围起,阻止其他人靠近[1]。警方拘捕24岁的疑犯柳国升。两日后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4]。
后续事件
法官直指被告摧毁事主一生 判监6年4个月
2021年5月14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陈庆伟判柳国升入狱6年4个月。陈官指被告的罪责较高,认为他有预谋犯案。虽然被告当日只是随机伤人,但特意在事前购买并携带利刀,案发时割了事主颈部两刀后,追上试图逃走的事主,将他压倒在地刺了其腹部两次,对事主使用的武力程度非常高。陈官又提到,事主因本案所承受的负面影响深远,指他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需每天食用止痛药,颈部没法正常旋转,腹部仍感到疼痛,更曾数次试图自杀。陈官形容事主一生遭被告摧毁,希望他能早日走出阴霾并康复[5]。
参见
参考
- ^ 1.0 1.1 1.2 1.3 1.4 【抗暴之戰】大埔連儂隧道19歲青年遭劏肚 22歲內地刀手警署自首. 苹果日报. 2019-10-19.[失效链接]
- ^ 2.0 2.1 19 歲青年大埔派遊行傳單遇襲 腹部中刀見腸情況嚴重 22 歲內地刀手被捕. 立场新闻. 2019-10-19.[失效链接]
- ^ 連儂隧道學生遭內地漢劏肚兼割頸 男生受盡創傷後遺折磨多次嘗試自殺. 苹果日报. 2021-04-15 [2021-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18).
- ^ 大埔連儂隧道劏肚案 內地男子被控意圖傷人 12 月再訊 傷者轉普通病房未能錄口供. 立场新闻. 2019-10-21.[失效链接]
- ^ 內地漢大埔連儂牆對青年割頸劏肚 官指摧毀青年一生 判監6年4個月. 众新闻. 2021-05-14 [2021-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