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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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粮厅,应是机构,但通作官名,满,汉各一人,由各部院郎中、员外郎内简用,每二年更换一次。并有经承十八人。坐粮厅分设东,南,西,北四科及河税科,收支科,铜科,白粮[注 1]科等单位,分掌验收漕粮及由通州至京水陆转运事务与北运河河工等事务。坐粮厅所属有通济库,设大使一人,管理库事。通济库的收款,有各省漕粮折价,芦粮折价等银。支款有河工,造船,职官养廉,河兵船夫工食等银。由坐粮厅掌库银之出纳,此外,石坝州判,土坝州同、漕运通判,通流闸官,庆丰闸官等,都由坐粮厅管辖。
注释
- ^ 江苏,浙江两省征收之粳米、糯米为白粮
参考资料
- 《光绪会典》卷二五
- 《清代坐粮厅考》,《东方学》18,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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