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有德
生平
顺治初,以贡生任弘文院编修。康熙三年(1664年)任山东巡抚[1],康熙九年(1668年)任广东广西总督。
康熙七年(1668年)秋,周有德奉命勘展边界,深感顺治年间海禁迁民之苦,乃上疏请先展界,然后设防。经他和前任巡抚王来任倡议,康熙八年(1669年),虽然海禁令尚未废除,船只仍不能出海,但准许居民可以陆续迁回故地。
复界后,锦田居民因感周、王二公之德,在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在水头村建“周王二公书院”,以为纪念,并在书院内教育族中子弟,培育人材,而上水石湖墟本建有“报德祠”供奉周王二人,后因火毁,原址现有巡抚街纪念二人。
参考文献
- ^ 明清济南府中心:院前街片区旧时风光. 齐鲁晚报. [2016-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 《清史稿·卷256》
前任: 卢兴祖 |
广东广西总督 任职期间:1668年1月30日-1670年2月6日 |
继任: 金光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