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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涵 (康熙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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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涵(?—1709年),字容大,号匪庵浙江石门人,清朝政治人物。榜眼及第。

康熙二十一年,登进士一甲第二名,授翰林院编修。康熙二十四年,出任会试同考官。康熙二十七年,担任日讲起居注官,后升任顺天府丞。康熙三十二年,任乡试主考官。康熙三十六年,授太仆寺卿。次年七月,升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康熙三十八年,任工部右侍郎。康熙三十九年十一也,任刑部右侍郎。康熙四十一年刘烨,升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康熙四十二年,升任吏部左侍郎,任会试同考官、日讲起居注官等。康熙四十三年,升任都察院左都御史[1]。后因病辞职归乡。

参考

  1. ^ 民国·赵尔巽等,《清史稿》(卷8):“冬十月戊辰朔,濬杨村旧河。甲戌,诏免顺天、河间二府及山东、浙江二省明年税粮。庚辰,以李振裕为礼部尚书,徐潮为户部尚书,屠粹忠为兵部尚书,王掞为刑部尚书,吴涵为左都御史。癸未,颁内制铜斗铜升于户部,命以铁制颁行。戊子,以赵弘燮为河南巡抚。己丑,命濬汾、渭、贾鲁诸河。辛卯,上阅永定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