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直隶巡抚
北直隶巡抚,又称巡抚京畿地方赞理军务,为明朝中叶设置的一个巡抚职位,其辖区包括北直隶各府。
沿革
- 始置于宣德五年,辖区包括北直隶地区。
- 正统四年,分设置两个巡抚,其一辖顺天府、保定府、河间府、永平府;另一个辖真定府、顺德府、广平府、大名府。
- 正统六年,罢。
- 正统七年,为防蝗灾再设,分为四巡抚:一辖顺天府、永平府;一辖真定府、保定府;一辖河间府、顺德府;另一辖广平府、大名府。随后罢免。
- 正统四年,恢复设置,辖真定府、保定府、河间府、大名府、顺德府、广平府。
- 正统十三年,罢。
- 正统十四年,因蒙古进攻京师,恢复设置。辖顺天府、永平府。
- 景泰元年,设置巡抚,辖区包括真定府、广平府、大名府、顺德府。
- 景泰三年,真定等巡抚再设置,辖区包括保定府、真定府、河间府、广平府、顺德府、大名府。
- 景泰五年,辖区中保定等处巡抚罢。
- 景泰六年,辖区中顺天府、永平巡抚罢。
- 景泰七年,再设置二巡抚,一辖永平府;一辖顺天府、河间府。
- 天顺元年,均罢免。
- 天顺五年,恢复,辖保定府、真定府、河间府、大名府、顺德府、广平府,随后罢。
- 成化二年,恢复,辖顺天府、永平府。
- 成化五年,增加辖区保定府、真定府、河间府、顺德府、广平府、大名府,后罢。
- 成化六年,再设置两巡抚,一辖广平府、大名府、顺德府;一辖真定府、河间府、保定府,后均罢免。
- 成化七年,恢复,辖顺天府、永平府、河间府、真定府、保定府、大名府、广平府、顺德府。
- 成化八年,因辖区太大,分为顺天巡抚、保定巡抚。
参考文献
- 《明朝总督巡抚辖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