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敕院
制敕院,是五代十国之一吴国始创的立法机构,专门负责编修敕令。
据史载,杨行密于天复二年(902)进授中书令、封吴王后,首次下令建立该机构[1]。制敕院草设同年,据载“诏修删定格令五十卷”[2]。
至宋代时,中书门下也设有制敕院[3],不过其职掌政务文书处理:前期一般指代中书门下政事堂下设孔目、吏、户、兵礼和刑等五房堂,作为总称[4][5]。元丰改制后,该称谓则总称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所有堂后官(都事、录事)以下所处吏舍[6]。该设置和杨行密时期的职掌立法不同——宋代是转由编敕所接掌相应立法事务。
参考及延伸
- 龚延明. 中国历代职官别名大辞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增订本)[M]. 中华书局, 2019
- 王捷. 从"律令格式"到"敕令格式"[D].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