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建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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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建润(葡萄牙文:LEE Kin Yun,1978年7月15日—[1]),澳门民主派人士以及社团工作者,出生于香港,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多次参与澳门立法会选举,但都因票数不足而落选,曾以“民主起动”第一候选人身份参与2017年澳门立法会选举,现任澳门工党副主席,民主起动副主席。
从政经验及推动保钓运动
1996年10月,利建润在代表澳门地区,与香港、台湾的保钓人士参加保钓运动。2005年成为南方民主同盟澳门分部联络人,参与立法会选举,成为候选人,但未获足够支持而落败。2009年以民主起动第二候选人身份参选。2017年则以民主起动第一候选人身份参选。
利建润为民主起动副主席、澳门民间人权阵线秘书长兼创会会员、天安门母亲运动澳门地区代表、澳门职工盟会员、保钓行动委员会副主席。
侮辱国旗案
1998年,利建润与吴恭劭参加元旦游行,两人展示涂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两人各被控违反《国旗及国徽条例》,以玷污方式侮辱国旗和区旗两项控罪,在裁判法院被判每项控罪自签二千元、守行为十二个月。两人经上诉后获香港高等法院撤销定罪,后来港府不服判决,向香港终审法院上诉。1999年,终审法院判决书指出案件争论点在于究竟将侮辱国旗和区旗的行为列为刑事罪行的法定条文,是否与发表自由的保障相抵触。最终判决书指国旗乃国家主权象征,代表尊严、统一与国家完整,《国旗及国徽条例》对发表自由的限制属有必要,五位法官一致裁定条文没违宪,政府上诉得直,回复主审裁判官的判决。[2]
参考文献
- ^ 第四屆立法會選舉候選名單總表 (PDF). 澳门行政暨公职局. 2009年7月13日 [2009年7月13日].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09年8月6日).
- ^ 終審法院審理侮辱國旗案. 无线新闻. 2019-08-07 [2019-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