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及王国关系部
政治主题的一部分 |
荷兰政府与政治 系列条目 |
内政及王国关系部(Ministerie van Binnenlandse Zaken en Koninkrijksrelaties)是荷兰政府主掌内政的行政部门,设有一位国务秘书(Staatssecretaris)辅佐政务。
1998年至2007年间曾设有不管部大臣, 分别是1998至2002年的大城市与整合大臣,和2003至2007的政府改革与王国关系大臣。
职责
内政及王国关系部有“部会之母”之称,因为多数部会,如农业部和教育文化及科学部都是从这里分离出去。
法定的任务有:
- 维护《荷兰宪法》
- 保障民主法治
- 确保有效率及有效能的公共行政,包含下级政府,市镇,省,水利委员会(Water boards)
- 促进公共秩序与安全,集中化管理国家警力
- 提升公务员品质并协调全体公务员的管理与人事政策
- 协调荷兰王国内部各构成国的合作,如向国王提名阿鲁巴、古拉索和荷属圣马丁总督人选
由于与司法部共同分担许多职责,也位于同一栋建筑物,因此这两部有双子部会之称。
组织
目前该部拥有一位大臣部长及一位国务秘书(Staatssecretaris),职员约有3,000位。主办公室与司法部位于海牙市中心的同一栋建筑物。公务人员由正副秘书长管理,他们也领导四个总司(Directorate general):
- 公共行政总司(Directorat General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
- 公共秩序与安全总司(Directorat General for Public Order and Safety)
- 管理与人事政策总司(Directorat General for Management and Personnel Policy)
- 宪法事务与王国关系总司(Directorat General for Constitutional Affairs and Kingdom Relations)
另外,荷兰安全局是部内一个重要的自治机构。
历史
内政及王国关系部成立于1798年,负责巴达维亚共和国内部政策与监督国家水利工程。自1801年起正名为内政部,有时会将其他职责加入名称中,像是农业(1922-1932)和王国关系(1998年至今)。在1959年到1998年间,除了原有的职责,大臣还负责与苏里南、荷属安地列斯和阿鲁巴的关系。在这之前,政府曾有一位殖民地事务大臣,在1945年后改称为海外事务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