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
五商是指称明末清初郑芝龙、郑成功家族发展的贸易组织,以金、木、水、火、土的五行及仁、义、礼、智、信的五常分为山五商(批发)及海五商(船队),各为一个独立系统、不相隶属。
山五商
山五商以杭州为中心活动,以五行为称。金、木、水、火、土是五大批发商的名称,因丝绸生产地在江南,以杭州为集散地,又瓷器出产在江西,从杭州采购亦极便利。其他物品如:绍兴绫、丝、白绫、绉纱、药材。
海五商
海五商以厦门为基地,以五常为称。仁、义、礼、智、信是五支船队的名称,行驶于中国、日本、朝鲜、琉球、台湾、菲律宾、中南半岛诸国,南至巴达维亚。业务是销售、对外采购、令旗出租、收税、人力中介、客运。
收税
到了明郑时期,在海上郑家已经绝对控制了制海权,除了自家船队外,其他商船亦需获得许可才可通行。又从台湾开往厦门的船只郑氏征收商船洋税,由何斌在台湾先收,到厦门后凭何斌之收据核算,不再重征。若有何斌之证明亦可先行将货物出售后再交纳洋税。
亦有当时欧洲人的记录:“国王(指郑经)之巡逻船,遇见任何中国船时,若无通行证者,即予以扣留。”显然当时在台海绝无满清之船通行。
银行金库
郑家的公库有二个:
- 裕国库,主管是张恢,此库可能是为山五商所设的,其支付的对象是军饷、文武官员给俸。
- 利民库,此是收两洋的船本和盈利,主管是林义。两库都直接属户官郑泰所管辖。利民库的银两,对五商的供应及销售商可以给予借贷的方便,利息为月息百分之一.三,利息不高。
此外还有
- 日本长崎唐通事处
郑氏船运,出超甚多,东洋航线在回程中,少带回程货,大都带回银子(日本是知名金银产地)。船所盈余的钱,有一部分寄存在日本长崎唐通事处。累积数量颇多。
参考资料
引用
文献
- 台湾人的台湾史:五商(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荷兰人在台湾》(既荷兰东印度公司报告书集汇,台湾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