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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驻爱尔兰大使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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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表为中华民国爱尔兰共和国历任代表名录。两国无正式外交关系

前身

中华民国与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于1912年-1922年有公使级外交关系。

代表机构

1988年7月12日,于首都都柏林设立具大使馆功能驻爱尔兰自由中国中心[1]

1991年5月2日,更名为驻爱尔兰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1]

1995年8月18日,再更名为驻爱尔兰台北代表处(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Ireland)。[1][2]

历任代表(1988年至今)

姓名[3] 到任[3] 离任[3] 外交衔级
对外名义
外交职务
本职职务
备注
杨进添 1988年8月 1991年9月 代表 代表
杨老生 1991年9月 1995年12月 代表 代表
李明亮 1995年12月 2001年3月 代表 代表
陈铭政 2001年3月 2005年7月 代表 代表
高青云 2005年7月 2008年5月 代表 代表
李南阳 2008年5月 2010年9月 代表 代表
曾厚仁 2010年9月 2014年12月 代表 代表
特命全权大使
[注 1]
杜圣观 2015年2月 2018年7月 代表 特命全权大使
杨子葆 2018年7月 现任 代表 特命全权大使

注释

  1. ^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4][5]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6]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

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中華民國103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1-11-30].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10-21). 
  2. ^ 駐外館處.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1-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5). 
  3. ^ 3.0 3.1 3.2 代表處歡迎詞暨代表處簡介. 中华民国驻外单位联合网站. 2021-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7). 
  4.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众外交协调会 (新闻稿).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5. ^ 陈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讯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6.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法务部全国法规数据库.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参见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