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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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英语:listed company),是公众交易公司的一种,是指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其公司股票、公司债等的股份有限公司。在部分西文语境下,“股份公司”这一概念可以指古代的合本经商,[1]部分国家(如英国)甚至将未上市无限责任公司也纳入“股份公司”一词的范畴,同时不存在“股份”和“有限”两词同时使用的用法,因此使用“上市公司”一词来描述现代的股份有限公司概念。而在华人地区“上市公司”也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俗称。
公司把其证券及股份于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众人士可根据各个交易所的规则下,自由买卖相关证券及股份,买入股份的公众人士即成为该公司之股东,享有权益。
公众有限公司(英语:public limited company)简称公众公司,是公司法律状态之一。公众有限公司类近中国法律下的股份有限公司但还包括unlisted public company。
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的一种。但公众公司的股票,亦可能只是一些只能在场外交易版交易的证券,甚至是私人独自拥有。
目的
公司把其公司的证券及股份上市的原因有很多种。以一般情况来说,公司把证券及股份在发行股份后以招股形式上市,能吸引公众人士以大量的资金注入公司,令公司得以拥有充足的资金来发展公司业务;另外,亦有部分公司以非发行新股份的方式(名称因应各地方之证券交易所规则而有所分别)上市,其目的可能是提高公司知名度或增加公司将来筹集资金的用途。
责任
为保护股东利益,按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必须向投资者及公众,于每年六月在股东会公布其公司的财务报表等资料,并接受监察。[2]
参见
参考文献
- ^ Joe Carlen. A Brief History of Entrepreneurship: The Pioneers, Profiteers, and Racketeers Who Shaped Our World.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3: 110–113. ISBN 978-0231542814.
- ^ 上市規則(主板). [2007-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