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朝辽事实录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7年9月23日) |
《三朝辽事实录》,明王在晋撰。17卷,卷首《总略》1卷。崇祯十一年(1638年)成书。记载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四月至天启七年(1627年)十一月的历史。历叙万历、泰昌、天启三朝辽东战书的战守梗慨,将士怯弱之状,朝廷门户之争以及兵饷要务等史事,具有较高史料价值。作者记载了很多自己的奏疏。清朝列为禁书。1930年由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据私藏本影印。[1]
评价
- 孟森:“在晋太不自爱,一时自逞其舞文,千秋反自供其罪状。”[2]
- 谢国桢:王在晋“明初经略辽东,与蓟督王象乾专主款蒙古,守关门而弃关外。欲于关外八里筑重城,坚守御,其计颇左。唯是书上起明万历四十六年戊午,下迄天启丁卯十二月,叙事溯源详流。首总略,次编年及奏议,十余年之事,记载綦详,裒然巨帙,为治辽事者所必参考之书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