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贤庵
七贤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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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 |
认定时间 | 2009年11月16日 |
七贤庵,位于中国福建省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崭山脚下。南宋绍兴二十年(1150年),陈景肃、翁侍举、吴大成、郑柔等七人因为不满秦桧而罢官归故里讲学。明代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在讲学旧址建七贤庵以纪念七人。清代嘉庆十八年(1813年),七贤庵重修。
2009年11月16日,七贤庵被列入第七批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1]。
参考文献
- ^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的通知》(闽政文〔2009〕375号). 2009-11-16 [2012-1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