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整合方案之表決/投票頁
不会把同入选方案二没有任何交集的方案一的投票管理,也通过,引入正式条文吧?
不会把同入选方案二没有任何交集的方案一的投票管理选项,也搞成了已“整合”通过,引入正式条文吧?这样搞真的没有意思 --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3:01 (UTC)
- 这里没有方案二,请注意。--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07:13 (UTC)
抗议加入“取消条件二”的要求
此要求违背原讨论共识,应予取消。--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07:15 (UTC)
(壬)訂明「如果有可以取代的自动验证的脚本则可以取消预先登记。」
建議將(壬案)(即:訂明「如果有可以取代的自动验证的脚本则可以取消预先登记。」)修改為『訂明「如果有可以取代的自动验证的脚本则可以取消预先登记及用戶投票時無須列明合符何款條件。』--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4日 (一) 08:06 (UTC)
- ( ✓ )同意:當初大家都未有留意方案規定投票者須列明合符何款條件,現在應該盡快補救,既然這個規定與預先登記的道理一樣,可併入壬案。--Hargau (留言) 2011年10月24日 (一) 10:40 (UTC)
- Gakmo如此鲁莽开始投票,投票开始后又再要求修改投票选项,如此组织能力实在是难以让人心服。--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4日 (一) 16:21 (UTC)
- 我早在之前的討論建議改善「投票管理」,閣下覺得不妥,全數回退我的編輯;現在我將問題說出,卻又將責任推給我,這個投票不是我一個人的,大家都有份,有任何問題,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修改。我對你的針對恕難以接受。再者,現在對任何人提出批評無補於事,誰人提出錯誤,就批評誰,我覺得絕不可取,也不能鼓勵大家勇於指正錯誤。--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4日 (一) 16:52 (UTC)
- 還有,我最初規劃的投票頁絕對沒有這句,請明鑒。對於閣下針對我的言論,我感到極度無奈。--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4日 (一) 17:02 (UTC)
- 我早在之前的討論建議改善「投票管理」,閣下覺得不妥,全數回退我的編輯;現在我將問題說出,卻又將責任推給我,這個投票不是我一個人的,大家都有份,有任何問題,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修改。我對你的針對恕難以接受。再者,現在對任何人提出批評無補於事,誰人提出錯誤,就批評誰,我覺得絕不可取,也不能鼓勵大家勇於指正錯誤。--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4日 (一) 16:52 (UTC)
- 這個投票絕非由Gakmo一人組織的,大家都有份提出意見。而且今次的投票日期本身就是Edouardlicn提議的,而大家均沒有提出反對,「魯莽開始投票」的責任豈能推到Gakmo一人身上呢?--Hargau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01:14 (UTC)
- 那请问本阶段投票开始前几天,是谁打算马上开始,又是谁提出暂停?当时我已经提示过有意见请尽快提出,并已经提出为投票准备应该拖延数天。当时不提出现在提出,无论你说什么都没有用。现在投票开始了,请尊重规则,不要随意修改选项,不管你是管理员还是什么。如果你有兴趣,日后可以在方针版自行提出修改。--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10:54 (UTC)
- 如果你真的不愿意为你的朝令夕改自行反省,我真想再拿之前的事情再酸几次,不过起码我现在没有这样的打算。--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11:00 (UTC)
- 這不是翻天覆地的修改,只是作改善的建議,提出來只是想完善方案。我相信沒有方針、守則說投票開始後就一定不准有任何修改,這完全違背WP:BOLD。我的建議沒有牽涉任何利益、任何私心,只是想作出改進。我僅僅以中文維基百科貢獻者的身份提出個人意見。--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11:13 (UTC)
- 我的意思不是对任何人抱有私心方面的怀疑。只是我想问你,如果你可以基于“没有私心,想改进”的理由加入任何东西的话,那么任何人都可以以这个理由加入任何东西,最后就会产生一个无法终结的投票。如果不是我的多次规劝,恐怕这延绵几个月的投票就是这种结局。你自己想想,对上一个阶段,你先是以毫无私心的理由去作出两周的投票期决定,其中包括一周的初定期和第二周的延长期。结果在第二周的延长期结束后,在根本未有达成任何共识的基础上,又出现了第三周的投票期。那我想问,基于毫无私心的理由,是否我可以在目前的投票过程中将投票时间延长两周,“以方便万圣节出外旅游探亲的维基人”?更不要说你在投票期间多次就投票的细节作出小修改,而这些修改往往可以在投票开始前完成。我相信你没有私心,但我同样相信不管你花了多少力气,你没把事情做好。维基百科并非一成不变,但你变来变去,甚至在报名后打算修改报名资料这样的做法,本身影响的就是你自己甚至是维基百科管理员团队的公信力。--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15:58 (UTC)
- 這不是翻天覆地的修改,只是作改善的建議,提出來只是想完善方案。我相信沒有方針、守則說投票開始後就一定不准有任何修改,這完全違背WP:BOLD。我的建議沒有牽涉任何利益、任何私心,只是想作出改進。我僅僅以中文維基百科貢獻者的身份提出個人意見。--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11:13 (UTC)
- 如果你真的不愿意为你的朝令夕改自行反省,我真想再拿之前的事情再酸几次,不过起码我现在没有这样的打算。--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11:00 (UTC)
- 那请问本阶段投票开始前几天,是谁打算马上开始,又是谁提出暂停?当时我已经提示过有意见请尽快提出,并已经提出为投票准备应该拖延数天。当时不提出现在提出,无论你说什么都没有用。现在投票开始了,请尊重规则,不要随意修改选项,不管你是管理员还是什么。如果你有兴趣,日后可以在方针版自行提出修改。--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10:54 (UTC)
- Gakmo如此鲁莽开始投票,投票开始后又再要求修改投票选项,如此组织能力实在是难以让人心服。--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4日 (一) 16:21 (UTC)
關於對上一個階段的投票,最初投票主頁上的細節不是我開(據我所知首兩周的投票期沒有分段),延長一周的安排也不是我提議,請勿算到我的頭上。我只想說我提出的修訂不是無理取鬧,我相信沒有人的意見或編輯會完美無瑕,否則也不用像維基百科般眾志成城地建設起來。你不同意我或其他人提出的修改,是否代表有更好的方法?是否代表對投票內容作出改善會是一無是處罪大惡極?不見得。閣下對投票過程的鞭策對表決的推進是功不可没,這個我沒有疑問;但別人也不盡是破壞,別人也是有付出的,這些付出有好也有壞,但也不用盡是將別人的不好掛在口邊;我不是說不能批評,但最好對事為主;當然這是我個人意見,你可以完全反對。最後,管理員都是獨立工作(起碼我自己是),我只代表我,不代表其他人,若因為我的無能而影響其他管理者的公信力,我鄭重在此澄清。--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16:36 (UTC)
- 延长一周不是你改的是谁改的,请问?即使这是一个建议,那也只是建议而不是共识。问都没有问就改时间的是谁。请你自己去翻查记录。做的时候用的是超越管理员职责的手段,事后却说“投票是大家的”,嗯,这就是你的个人见解?如果因为你的无能影响其它管理者的公信力,我觉得像吃生菜一样的道歉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更不要说澄清。--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5:53 (UTC)
- 还有的就是,在投票期间“對投票內容作出改善”就“會是罪大惡極”,因为你根本就是修改了投票内容,一旦改动,之前的所有投票都应该作废,你懂不懂。--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5:56 (UTC)
- 延長一週不是我的提議。什麼是超越管理員手段呢?規劃投票無須任何管理人員的權限,任何用戶都可以參與,我相信這不是我的個人見解。「一旦改动,之前的所有投票都应该作废」這要看情況,不能一概而論。--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6:05 (UTC)
- 只要再走前一步,就是踏空的悬崖。是到此为止把方案修改留待投票后讨论,还是以你自己的意愿去强行修改投票标的,请你自行选择。--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14:21 (UTC)
- 投票時有投票者也表示「除了取消預先登記之外,投票者須在每次投票時列明合符何款條件以資核查也是多此一舉,應一併取消。」投票完成後,我希望可以取消此項,以及其他我早前提到的不合理地方。對於「延长一周不是你改的是谁改的,请问?」,這個延長一周的建議我重申不是我發起,當初放着沒人修改並有多人支持(見维基百科讨论: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次輪表決),已可視為共識,我只是執行。我也沒有用「超越管理员职责的手段」。特此澄清。--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7日 (四) 03:28 (UTC)
- 翻查记录,并无此事。有的只是同意原订的增加一周也就是第二周一事,并无第三周。不知道我是否瞎了狗眼,还是其它的一些原因。--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7日 (四) 04:41 (UTC)
- 投票時有投票者也表示「除了取消預先登記之外,投票者須在每次投票時列明合符何款條件以資核查也是多此一舉,應一併取消。」投票完成後,我希望可以取消此項,以及其他我早前提到的不合理地方。對於「延长一周不是你改的是谁改的,请问?」,這個延長一周的建議我重申不是我發起,當初放着沒人修改並有多人支持(見维基百科讨论: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次輪表決),已可視為共識,我只是執行。我也沒有用「超越管理员职责的手段」。特此澄清。--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7日 (四) 03:28 (UTC)
- 只要再走前一步,就是踏空的悬崖。是到此为止把方案修改留待投票后讨论,还是以你自己的意愿去强行修改投票标的,请你自行选择。--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14:21 (UTC)
- 延長一週不是我的提議。什麼是超越管理員手段呢?規劃投票無須任何管理人員的權限,任何用戶都可以參與,我相信這不是我的個人見解。「一旦改动,之前的所有投票都应该作废」這要看情況,不能一概而論。--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6:05 (UTC)
- 还有的就是,在投票期间“對投票內容作出改善”就“會是罪大惡極”,因为你根本就是修改了投票内容,一旦改动,之前的所有投票都应该作废,你懂不懂。--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5:56 (UTC)
(戊)取消條件二的「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提高還是降低門檻?
參與『(戊)取消條件二的「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的投票者似乎未能掌握箇中的意思,導致支持取消一方的部份理由是「門檻過高」,反對取消一方的部份理由是「門檻太低」。我一早已經提出,條件二事實上存在兩個條件:「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及或「擁有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但提案者Edouardlicn堅持將兩個條件包裝成一個條件,我只好勉強接受。修訂案戊取消「擁有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的條件,會使本來有三個可供選擇的條件變成只有兩個,結果門檻是收緊了,因為「擁有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但不符合「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及條件一的人士,會因而失去投票權。不過這類人士相信是極少數,所以修訂案戊事實上只是輕微收緊了門檻,卻同時達到「簡化投票規則」的效果。故此,是否決定支持修訂案戊,應該取決於「簡化投票規則」重要還是『維持「擁有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但不符合「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及條件一的人士之投票權』重要。--Hargau (留言) 2011年10月24日 (一) 10:54 (UTC)
- 事实上这个事实就是这不是两个条件。尤其是你的那个“及”字,我觉得除了会造成更多误会外别无它意。至于提出修改案的朋友,在无违反主旨的前提下提出意见是他们的自由,至于是否有机会通过,不应该由我们任何一个人而是所谓的“有理性”的维基人决定。--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4日 (一) 16:24 (UTC)
- 有人把(戊)改成了“將整個條件二改為「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我回退了,不能在投票已经开始后再对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注意原来的『(戊)取消條件二的「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不等同与“將整個條件二改為「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前者是取消1500次条目编辑数并将总编辑数维持在3000次,后者仅是取消1500次条目编辑数。--Shibo77 2011年10月24日 (一) 23:01 (UTC)
- 條件二是「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或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取消後半部,不是相當於只保留上半部嗎?另外,相關內容在不違背初衷的原則下,應該容許修改以使內容更為合理和免於造成混淆,並向已投票者通報。--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01:16 (UTC)
- 不一样。原先(丁)与(戊)没有矛盾,(戊)将主方案逗号后的“条目编辑数”取消,而(丁)在取消“条目编辑数”的基础上还将逗号前的“(总)编辑数”修改为1000次。你若是把(戊)修改成“將整個條件二改為「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这么一来(丁)与(戊)就矛盾了,投票者只可以投其中的一项,不可以两项都投。另外10月24日条款被修改后,至少我没有得到通知。参阅以下:
- 主方案通过但(丁)、(戊)均未通过:“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或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
- (丁)通过:“擁有中文維基百科1000次編輯數。”;
- (戊)通过、(丁)未通过:“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
- 修改后:
- 主方案通过但(丁)、(戊)均未通过:“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或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
- (丁)通过、(戊)未通过:“擁有中文維基百科1000次編輯數。”;
- (戊)通过、(丁)未通过:“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
- (丁)、(戊)均通过??
- --Shibo77 2011年10月25日 (二) 08:55 (UTC)
- 對於上面的第4點,维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整合方案之表決#投票规则寫道,若獲通過的修訂案互相衝突,以取得較多支持票者為準。但因為修改後會出現不同的表決結果,現作出收回,同時感謝閣下詳盡的解說。--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10:03 (UTC)
- 不一样。原先(丁)与(戊)没有矛盾,(戊)将主方案逗号后的“条目编辑数”取消,而(丁)在取消“条目编辑数”的基础上还将逗号前的“(总)编辑数”修改为1000次。你若是把(戊)修改成“將整個條件二改為「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这么一来(丁)与(戊)就矛盾了,投票者只可以投其中的一项,不可以两项都投。另外10月24日条款被修改后,至少我没有得到通知。参阅以下:
- 條件二是「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或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取消後半部,不是相當於只保留上半部嗎?另外,相關內容在不違背初衷的原則下,應該容許修改以使內容更為合理和免於造成混淆,並向已投票者通報。--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01:16 (UTC)
- 有人把(戊)改成了“將整個條件二改為「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我回退了,不能在投票已经开始后再对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注意原来的『(戊)取消條件二的「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不等同与“將整個條件二改為「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前者是取消1500次条目编辑数并将总编辑数维持在3000次,后者仅是取消1500次条目编辑数。--Shibo77 2011年10月24日 (一) 23:01 (UTC)
現時寫法可能出現兩種解讀:一、下半部取消,上半部可能因應其他修訂案而變化;二、現有的上半部不被修改地保留。建議增加文字以作釐清,不知大家有何意見。--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11:26 (UTC)
- 除了修正错别字、病句、标点符号等小问题以外,在投票开始后就不能再改投票的内容了。另外你的“一”、“二”两种解读并没有矛盾,都是正确的。因为(戊)没有谈到上半部(的总编辑次数),所以若(丁)通过,则“一”上半部应其他修订案而变化;若(丁)未通过,则“二”現有的上半部不被修改地保留。--Shibo77 2011年10月25日 (二) 14:40 (UTC)
- 問題出在若(丁)、(戊)同時通過,根據“一”,(丁)案將獲採納(即「擁有中文維基百科1000次編輯數。」),不用理會兩者分別取得多少支持票;但若根據“二”,據投票規則(若獲通過的修訂案互相衝突,以取得較多支持票者為準),將視乎(丁)抑或(戊)較多支持票,若(戊)較多支持票,結果成為「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另外,不是修改內容,而是對內容作出澄清。--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16:10 (UTC)
- 不至于这么难理解吧……再说一遍:(戊)不是「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戊)根本没有对条件二的“上半部”进行阐述,不知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戊)写得很明确了:“取消條件二的「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投(戊)的(+)支持票者便是同意“取消條件二的「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也就是取消条件二的“下半部”。而不是在明确的内容之外延伸出的什么新的内容。投(戊)的用户是否同意将“上半部”维持在3000次,或者对条件一的看法、对(甲)、(乙)、(丁)、(壬)等等其他修订案的意见,我们不是通过(戊)来得知的,而是通过该用户在(甲)、(乙)、(丁)、(壬)这些修订案上的投票来得知。
- “若獲通過的修訂案互相衝突,以取得較多支持票者為準。”,(丁)与(戊)根本没有冲突,不会引用到取得票为多的这则措施。(我看到的)唯一的潜在冲突的是“(己)取消條件二”与(丁),而(己)好象也没有在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方案整合#細節修改項目提及。复制一下这个表:
- 主方案通过但(丁)、(戊)均未通过:“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或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
- (丁)通过则(戊)通过与否无所谓,同样的效果,条目编辑数被取消了:“擁有中文維基百科1000次編輯數。”;
- (戊)通过但(丁)未通过:“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
- (戊)的意思是取消条目编辑数;(丁)比(戊)更“激进”,不但取消条目编辑数,还将(总)编辑数的下限从3000次降低到1000次。可能有用户为了简化查核流程,会接受取消条目编辑数的条件,但认为再从3000次总编辑数降低到1000次,门槛就太低了,那么就会投(戊)的(+)支持票、(丁)的(-)反对票;可能有用户会赞成取消条目编辑数的条件也同时赞成将总编辑次数降低到1000,那么就会投(戊)和(丁)的(+)支持票,这包括我本人;根本不赞成条件二的会投(丁)和(戊)的(-)反对票以及(己)的(+)支持票;
- (戊)是取消條件二的「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不是將整個條件二改為「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作为投票内容,二者不等同。看看我昨天的回复,把(戊)修改成“將整個條件二改為「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修改后:”)就会出现你这两次回复中提到的“4.(丁)、(戊)均通过??”冲突问题。而修改前没有这个问题。--Shibo77 2011年10月25日 (二) 23:24 (UTC)
- 那樣說,更精準的寫法是「取消條件二的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規定」,而不是「取消條件二的「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因為如果參與者單獨看待該條款,不排除會得出「只保留「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的看法,而這看法是與(丁)有衝突的。若有產生歧義的可能,就應該作出澄清。--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1:18 (UTC)
- 囧rz……这个讨论越来越没意义了……,我上面的回复解释得已经很完整了。这两个我看不出区别:是「取消條件二的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規定」,而不是「取消條件二的「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条件二的“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規定”就是「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你说的修改成將整個條件二改為「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的意思是:“取消条件二的条目编辑数,并且将总编辑数维持在3000次”<--这个等同于投(丁)的反对票。不妨看看原讨论的初衷: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方案整合#細節修改項目“2.2 「取消」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要求”(戊),对比“2.1 改為擁有中文維基百科「1000次編輯數」”(丁),(戊)针对的显然不是总编辑数。再看看你的回复:“不排除會得出「只保留「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的看法,”<--正确,但跟(戊)的投票没关系;“而這看法是與(丁)有衝突的。”<--不对,没有冲突。若认为应该取消条目编辑数但维持3000次总编辑数,就投(丁)的反对票、(戊)的支持票。但你若是用这个「只保留「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的见解替换原内容「取消條件二的「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那么就有问题了。这个我上面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Shibo77 2011年10月26日 (三) 01:46 (UTC)
- 那樣說,更精準的寫法是「取消條件二的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規定」,而不是「取消條件二的「1500次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因為如果參與者單獨看待該條款,不排除會得出「只保留「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的看法,而這看法是與(丁)有衝突的。若有產生歧義的可能,就應該作出澄清。--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1:18 (UTC)
- 問題出在若(丁)、(戊)同時通過,根據“一”,(丁)案將獲採納(即「擁有中文維基百科1000次編輯數。」),不用理會兩者分別取得多少支持票;但若根據“二”,據投票規則(若獲通過的修訂案互相衝突,以取得較多支持票者為準),將視乎(丁)抑或(戊)較多支持票,若(戊)較多支持票,結果成為「擁有中文維基百科3000次編輯數」。另外,不是修改內容,而是對內容作出澄清。--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16:10 (UTC)
不好意思,可能當中有些誤會,我上面已說會收回我早前的修訂,現在只想將(戊)案改為「取消條件二的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數規定」類似的較清晰的文字。--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2:01 (UTC)
- 随便,我看不出引号放在前面或后面的区别。--Shibo77 2011年10月26日 (三) 02:47 (UTC)
- 為免生支節,同意不作修改;若出現爭議,於投票完結後處理。--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7日 (四) 04:36 (UTC)
- 回應Edouardlicn:我的意思很明確,目前方案其實是三個條件符合任何一個便有投票權,如果用「及」字會引起誤會,我改為「或」字好了。至於我以上的發言,純屬個人的有感而發,我無力阻止投票者以完全相反的理由來投票。--Hargau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01:21 (UTC)
- 我只能说,提出如此修改建议的维基人,对于他自己来说应该后果自负,对支持他的维基人来说也应该自己负责。如果那位朋友对此有异议,请他一开始就先想清楚再提意见。维基百科肯做事但不肯负责的人太多,我实在是不想再这样酸下去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10:57 (UTC)
- 原来不就是“或”字吗?--Shibo77 2011年10月25日 (二) 14:45 (UTC)
- 我只能说,提出如此修改建议的维基人,对于他自己来说应该后果自负,对支持他的维基人来说也应该自己负责。如果那位朋友对此有异议,请他一开始就先想清楚再提意见。维基百科肯做事但不肯负责的人太多,我实在是不想再这样酸下去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10:57 (UTC)
后续处理讨论
为免有人再在未讨论的情况下随意制定规则。这里先简单讨论一下投票结果的表示方式。-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2日 (三) 09:09 (UTC)
- 首先,显示主方案的票数比例
- 显示各分方案的票数比例
- 讨论对主方案如何修改
- 公示三天后确定是否存在异议再正式加入方针。
如何?-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2日 (三) 09:09 (UTC)
- 如无反对意见则应该是表示同意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3日 (四) 14:3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