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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典范条目/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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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SECO)1972年制订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遗产是指对全人类有重要文化自然价值的遗产项目。瑞士於1975年9月17日批准了該公約,使該國的自然和歷史遺蹟有資格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截至2019年,瑞士共有十二項遺產入選為世界遺產,包括九項文化遺產及三項自然遺產。瑞士首三項從預備名單入選為《世界遺產名錄》的遺產為伯尔尼老城圣加仑修道院米施泰尔的本笃会圣约翰女修道院,三者皆同時入選。最新的則在2019年入選。瑞士有四項跨國遺產,分別為阿爾布拉/貝爾尼納景觀中的雷塔恩鐵路聖佐治山阿爾卑斯地區的史前湖岸木樁建築勒·柯布西耶的建築作品萊芒湖畔小居及克拉泰公寓。另外截至2020年,瑞士預備名單內有兩項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