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It's gonna be awesome/台灣歷年平均壽命列表
編算生命表之目的在於明瞭國民平均餘命之水準,即將某一時期人口之出生、死亡 資料予以歸納計算,求得依性別及年齡別之死亡機率、生存機率及平均餘命等,用以陳 示國民健康及生命消長情形。舉凡現代化國家對生命表之編算均極為重視,並將其國民平均餘命,用為衡量該國基本健康評估指標、整體社會經濟福祉及國家競爭力評比的一 項重要統計指標。內政部負責按年編布生命表,提供政府有關人口政策、人力規劃、衛 生保健等參考及學術研究之用。
編算簡易生命表之基本資料,係依據內政部戶政司提供之年齡別死亡人數、年中人 口數及月別出生人數與衛生福利部提供之 0 月~6 月的月齡別死亡人數等基本資料編算 而成。為因應部分縣市改制或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及各地方政府對所轄區域居民平均餘命 資料需求,內政部分別自 99 年及 104 年起依據改制後之各直轄市、縣市(不含金門縣、 連江縣),並按全體、男性、女性等分類編算簡易生命表。
術語
平均餘命
平均餘命係假設一出生嬰兒遭受到某一時期的每一年齡組所經驗的死亡風 險後,所能存活的預期壽命,亦即達到某歲以後平均尚可期待生存的年數,稱為 某歲的平均餘命,又稱某歲的預期壽命。零歲的平均餘命特稱為「平均壽命」。
2015年
註:
- 全國平均餘命:編算基礎人口採當年數值編算。
- 直轄市及縣市平均餘命:計算採三年合併人口方式編算,104 年平均餘命係利用 102-104 三年合併人口資料編算,103 年平均餘命係利用 101-103 三年合併人口資料編 算。
- 部分縣市人口數較少,惟其死亡率波動較大,致平均餘命增減變動幅度較大,使用者 引用時請斟酌。
- 「桃園縣」於 103 年 12 月 25 日升格為直轄市「桃園市」。
- 金門縣因受人口遷移影響平均餘命波動甚大,連江縣則因人數太少,故未單獨編算。 6.本表數字係經實際數字編算後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故部分增減值尾數有捨位誤差。
簡要分析
2015年我國國民零歲平均餘命為 80.20 歲(男性為 77.01 歲,女性為 83.62 歲); 較 2014 年增加 0.36 歲(男性增加 0.29 歲、女性增加 0.42 歲)(詳表 1、圖 1), 主要係因年齡別死亡率降低,標準化死亡率較 103 年下降 2.7%,男性標準化 死亡率較 103 年下降 2.1%,女性標準化死亡率較 103 年下降 3.4%,致男性與 女性零歲平均餘命均較 103 年提高。 另一方面,因 104 年女性零歲平均餘命 增加幅度較男性為高,致男、女性零歲平均餘命差距擴大至 6.61 歲,較 103年之 6.47 歲增加 0.14 歲。
臺灣省各縣市之零歲平均餘命:就 104 年各縣市之零歲平均餘命觀察,以新竹 市 80.73 歲最高(男性 77.82 歲,女性 83.79 歲);而以臺東縣為 75.22 歲最低(男 性 71.23 歲,女性 80.20 歲);臺東縣與全體國民歷年之零歲平均餘命差距約 5 歲,顯示其因地處偏鄉交通不便,醫療資源相對不足及人文生活習慣等因素 之影響,其標準化死亡率相對較高。若與 103 年比較,各縣市之標準化死亡 率增減有異,零歲平均餘命呈現增加之縣市以臺東縣之 0.35 歲最多,新竹縣 之 0.27 歲居次,零歲平均餘命呈現下降的縣市有嘉義市減少 0.22 歲及澎湖縣減少 0.04 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