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plate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层次
内容好像不适合用Template来表示,合并或创建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何?--學習第一|有事找我:P 16:51 2005年9月24日 (UTC)
县乡不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HansJie:县乡不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是一个法律名词,为什么要具化到自治区州县,何况顺序颠倒了、内蒙还有自治旗?经济特区法规等等是授权制定的,不同于一般的地方性法规,这里删除是出于什么考虑?——Zzhtju(留言) 2021年8月26日 (四) 09:50 (UTC)
-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修改,这里面就包含有县乡一级啊,民族自治地方是民族乡、镇同一级的,经济特区是直辖市或者是市辖区里面的,所以一样是由市辖区或者是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和立法。--HansJie 2021年8月26日 (四) 09:56 (UTC)
- @HansJie: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旗)三级。县乡是不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Zzhtju(留言) 2021年8月26日 (四) 10:02 (UTC)
- 我想你看错了,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自治州、自治区、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修改,还有问题吗?我背书的。--HansJie 2021年8月26日 (四) 10:08 (UTC)
- @HansJie:你去看看立法法怎么规定的,再来说是谁看错了?“县、市辖区、乡、民族乡、镇”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吗?民族自治地方是一个法律名词,你为什么改成“自治州、自治区、自治县”?——Zzhtju(留言) 2021年8月26日 (四) 10:13 (UTC)
- @HansJie:“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层次”的版本间差异这是不是你改的?——Zzhtju(留言) 2021年8月26日 (四) 10:14 (UTC)
- 我写漏了啦,你可以补上,我查回就补回来,然后将同一级的删除了啦,而且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没错啊--HansJie 2021年8月26日 (四) 10:20 (UTC)
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HansJie:宪法也写的是民族自治地方啊,另外“县、市辖区、乡、民族乡、镇”是不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Zzhtju(留言) 2021年8月26日 (四) 11:12 (UTC)
- 民族自治地方是制定民族自治区、州、县的法律,另外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可以修改的,我原文是写 地方性法规:"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地方性法规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修改"。还有问题吗?我已经作出修改了--HansJie 2021年8月26日 (四) 11:47 (UTC)
- @HansJie:这位维基人,我的意思是,“县、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制定任何地方性法规。请问你到现在都没意识到这个明显错误吗?县级人大能制定法规吗?——Zzhtju(留言) 2021年8月26日 (四) 12:3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