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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共13人(其中非中共党员5人),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名单[1]顺序:
- 王兆国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副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 路甬祥 院士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 乌云其木格(女,蒙古族)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
- 韩启德 院士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共产党党员、九三学社中央主席,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医学部主任,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会长,中国人民争取和平与裁军协会会长
- 华建敏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中国红十字会会长
- 陈至立(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全国妇联主席
- 周铁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中国国际交流协会会长
- 李建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兼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中央综治委副主任
-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维吾尔族)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
- 蒋树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
- 陈昌智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
- 严隽琪(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中国人民争取和平与裁军协会副会长
- 桑国卫 院士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党中央主席,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研究员、中国药学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院士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