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鹽壩高速公路
关于盐坝高速的合并
据本人观察,深盐二通道和盐坝似乎同为S30的组成部分,应当合并。--Zuohaocheng (留言) 2011年7月31日 (日) 16:18 (UTC)
- (-)反对 据本人查阅资料并个人理解,似乎存在两种说法。一:狭义上,东部沿海高速公路可理解为“深圳市东部沿海高速公路”,实际上只是对于深盐二通道(莲塘-盐田)+盐坝高速公路的一个统一称谓,而并非一个正式名称;二:惠深沿海高速公路通车时,官方媒体曾提到:“惠深沿海高速公路是广东省东部沿海高速公路网的组成部分” [1]。因此,广义上的东部沿海高速公路可理解为“广东省东部沿海高速公路”,其范围可能至少包括:深盐二通道(莲塘-盐田)+盐坝高速公路+惠深沿海高速公路。但无论哪种说法成立,盐坝高速公路都仅仅是非正式的东部沿海高速公路的其中一部分,因此,不建议合并。另外,通常如果A高速公路隶属于B高速公路,个人认为应当保留各自的独立条目,例如,西禹高速公路与京昆高速公路的关系。--千里走单骑(留言 | 贡献) 2012年9月11日 (二) 05:35 (UTC)
- 本人就在深圳,不久前也曾驾车行驶过东部沿海高速公路和盐坝高速公路,交通标志上看确实尚未合并。
- 因此,以目前所掌握的信息来看,东部沿海高速公路的具体定义及覆盖范围尚存疑问,合并两个条目的理由还不够充分。
- 同时,东部沿海高速公路条目提及的是「东部沿海高速公路莲塘至盐田段......終點與鹽壩高速相接到達壩光……」,而实际上莲塘至盐田段根本不沿海,如果单单将这一段路称之为“沿海高速”似乎并无足够的说服力。因此,所谓“东部沿海高速公路”的范围,至少应当包含:真正沿海修建的“盐坝高速公路”。但此观点仅为个人推测,希望能有更确切的资料加以佐证。
- --千里走单骑(留言 | 贡献) 2012年9月27日 (四) 07:08 (UTC)
- 台端既曾实地考察,理据充分。茲移除合併模板。如果事情有後續發展才再議吧--123.202.69.27 2012年10月11日 (四) 09:03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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