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Talk:集选区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優良條目落選集选区曾獲提名優良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新條目推薦同行評審 條目里程碑
日期事項結果
2015年7月25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2015年9月2日同行評審已評審
新條目推薦 本條目曾於2011年12月30日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新條目推薦的題目為:
    同行評審 本條目已經由維基百科社群同行評審並已存檔,當中或有可以改善此條目的資訊。
    當前狀態:優良條目落選
              本条目依照页面评级標準評為乙级
    本条目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新加坡专题 (获评乙級中重要度
    本条目属于新加坡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新加坡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乙级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條目已评为中重要度
    政治专题 (获评乙級中重要度
    本条目属于政治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政治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乙级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條目已评为中重要度
    法律专题 (获评乙級低重要度
    本条目属于法律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法律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乙级  根据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乙级
       根据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條目已评为低重要度
    維基百科的法律內容只供參考,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任何法律問題應諮詢相關司法管轄區的專業法律人員。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優良條目候選

    集选区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類:社會科學-活動與選舉,提名人:黄居士留言2015年7月20日 (一) 14:19 (UTC)[回复]

    投票期:2015年7月20日 (一) 14:19 (UTC) 至 2015年7月27日 (一) 14:19 (UTC)

    落选优良条目:3 yesGA,0 no GA,落選。-Choihei留言2015年7月27日 (一) 15:46 (UTC)[回复]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同行评审

    集选区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评审期︰2015年8月3日 (一) 10:15 (UTC) 至 2015年9月2日 (三) 10:15 (UTC)

    新加坡法律、政治類條目,譯自英文優良條目,有意再次參選優良條目,並在此徵求各位同工對條目的意見,以便進行改進。—黄居士留言2015年8月3日 (一) 10:15 (UTC)[回复]

    • 承蒙主編抬舉和邀請,本人特來發表拙見:
      1. 「根據該國政府」:這裡沒必要使用「該國」來指代新加坡,「根據」一詞亦不宜搭配「政府」,這句可以改為「根據新加坡政府的說法」或「新加坡政府聲稱」。
      2. 「之所以會實施集選區制度,主要是確保國會有少數種族之代表」:前後句不搭配,後句宜改為「主要是為了確保國會有少數種族的代表」。
      3. 「委員會覺得設立有關上議院是守舊的」:感覺有點奇怪,建議改為「委員會覺得設立這樣的上議院是守舊的做法」。
      4. 召喚@白布飘扬君,File:Electoral boundaries during the Singapore general elections 2011 (zh-hans).svg沒有繁中版本,不便港澳台讀者閱讀。
      5. 「假設出現這樣的情況」:建議改為「在這樣的情況下」。
      6. 「2011年的大選」重複連結3次,「政府」重複連結4次,「少數種族」重複連結3次,「2006年的大選」重複連結2次。
      7. 正面評價太少,負面評價太少,建議調整兩者的比例。
    • 以上,祝編安。--Carrotkit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條目DIY 2015年8月3日 (一) 10:51 (UTC)[回复]

    感謝User:Carrotkit的意見,回复如下:

    • 第1點和第2點所涉句子已修飾為「實施集選區制度的官方理據主要是為確保國會有少數種族的代表」,您覺得怎樣?
    • 第3點和第5點已照閣下的建議改之。
    • 第6點,一個鏈接在條目的使用情況是取決於是否方便讀者查閱,以及是否影響閱讀而定,而不是一個鏈接的總數量,目前情況以條目篇幅來說是合宜的。不過閣下是怎麼計算的,是借助工具還是一個一個算?
    • 第7點(您似乎打錯字,但我明白您想說什麼),對一個事物的不同觀點所佔的比例是按各觀點的輕重,以及各觀點的多少而定,而不是「正反評價各佔一半」。
    • 第4點,下一屆的大選腳步已近,有關部分或會換圖,不過如果所涉圖片能予以繁體化,也未嘗不是件好事。

    不過閣下是不是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在關注維基百科,怎麼每次都即時回复?另外您僅花了20分鐘把條目看完?--黄居士留言2015年8月3日 (一) 11:56 (UTC)[回复]

    您好,
    • 1、2、3、4可以了,謝謝。
    • 關於第6點,這是因為劉嘉經常以重複連結為由投反對票,修正後又經常忘記劃票,所以我才提醒閣下。我使用瀏覽器的頁面搜索功能,隨機搜索一個連結的顯示文字,然後靠肉眼觀察有沒有重複連結;我也很希望有閣下所指的工具。
    • 關於第7點,我的確打錯了,謝提醒。我還是建議閣下補充一些對這個制度的正面意見,就像我的拙作〈香港大學副校長任命事件〉和〈2015年度香港行政長官施政報告〉那樣,要盡力平等列出正反雙方的意見。
    • 關於第4點,我建議閣下在大選後才把圖片繁體化,以免枉費心力。我是個香港用戶,能夠讀和寫大部分簡化漢字,但有些香港讀者完全不明白或極度排斥簡化字。
    • 我是個維基狂人,習慣每分鐘refresh監視列表一次,所以能即時回复留言和回退破壞。另外,恕我自誇一番,我的閱讀速度從小非常高。
    以上,祝編安。--Carrotkit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條目DIY 2015年8月3日 (一) 12:15 (UTC)[回复]

    您好,您可以借助英文版的這個工具(沒用過,不知道中文版是否適用)檢查極可能不合規定的重複鏈接;不知道閣下是否發現,「大數定律」這個批評本身就看似正面評價;我只是想問,閣下平日有沒有睡覺?另外,閣下在維基站外可有聯繫方式?--黄居士留言2015年8月3日 (一) 12:57 (UTC)[回复]

    感謝閣下推薦的工具。其實我讀到那個章節時已經覺得有點奇怪;既然如此,為甚麼閣下不把該章節移至「正面評價」那裡?我是有睡覺的,習慣在1:30在右爬到床上,2:00在右入睡,早上10:00在右起床。關於聯繫方式,歡迎閣下電郵至justforwikitemp70 AT yahoo.com.hk,但我不會經常檢查郵箱,所以發電郵後務必通知本人。--Carrotkit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條目DIY 2015年8月3日 (一) 13:05 (UTC)[回复]

    有來源支撐、由學者進行的評價被認為是「廢話」:徵求意見

    大家好,User:Bakometa君和相關IP認為有關段落為「廢話」,並在無警告的情況下,予以刪除之。由於我們倆無法達成共識,故在此徵求諸位的意見,看有關段落是否應該全盤刪除,還是可以作其他修改,或保留之。謝謝!--黃居士留言2015年9月14日 (一) 11:06 (UTC)[回复]

    不要以為所有讀者都懂得集選區制度後的政治原理;如果集選區席次減少到國會席次總數的四分之一左右,情況就不同了。維持相關段落並無問題。另建議@HYH.124原文主編的討論頁討個說法,看看他怎麼認為。--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9月14日 (一) 11:39 (UTC)[回复]
    已通知原文主編,無需多勞。剛才他又宣稱集選區制度與大數定律了無關係,回退我的編輯(我已關閉回退提示功能),我回退之,再這樣下去相當有可能再觸發編輯戰。我最近身子不好,這樣可會把我把垮,不過對這種用戶我們要堅持到底。--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9月14日 (一) 14:22 (UTC)[回复]
    看你在原文主編對話頁面的留言,你好像沒了解我的意思。我說的是一個國家有A、B兩種選舉制度,假設A選制的選民比B選制的選民人數多,無論選舉結果如何,使用A選制的選區的得票率比使用B選制的選區的得票率接近全國總得票率是必然的結果,跟AB兩種選舉制度具體內容為何完全無關。--Bakometa留言2015年9月14日 (一) 15:38 (UTC)[回复]
    我在和原文主編討論時便已提到,一、甲類選區產生議席總數多於乙類選區總數者,甲類選區的投票趨勢更接近該國/地區整體投票趨勢是常態,二、集選區和這種大數定律無關。此外原文主編贊成刪去該段的原因是該段無足輕重,他沒有評論到被刪內容是否廢話。另外胡亂揣度別人的知與不知是非常不要得的行為,這樣做只會令人產生一種印象,就是這樣做的人要借此令形勢對自己更有利,對對方更不利。--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9月14日 (一) 17:11 (UTC)[回复]
    请问“如果集選區席次減少到國會席次總數的四分之一左右”,情况怎么不同?怎么样都是会有大数定律,只不过要不要写进条目我不知道。--黃居士留言2015年9月15日 (二) 05:23 (UTC)[回复]
    對於瞭解大數定律的人確實是廢話,但是,「大家都懂大數定律的呀」,不能這麽想。這就好像我在直紋曲面中説「直紋曲面不一定可展」,後面再説一句,「但可展曲面一定直紋」。按照你的邏輯,後面這半句話就是廢話,因爲這是可展曲面的事,應該刪咯。Bluedeck 2015年9月17日 (四) 17:2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