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Talk:歐化中文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个人不感到第1个例句别扭,反而中文那个怪怪的.第二句例句就感觉怪怪的.语言本身是不断发展的,为了简洁表达或者逻辑哲学讨论的需要作一些改变也是可以的.英语的语法似乎也有汉化现象.Dreamer in Utopia 2007年5月8日 (二) 13:35 (UTC)[回复]


不少举例并非欧化汉语

有些看似是欧化汉语的用法实际上是来自元代直译蒙古文文书,或是在宋代白话就有体现。“的”的滥用在《元典章》里有很多了例子。

重的交粗杖子轻的交细杖子打的体例,自前行了三十余年也。——《元典章·刑部》

“们“或者和它同样来源的”每”、”辈“的用法在宋元明清白话小说里出现得很多,甚至可以直接用在动植物及无生命物体后。

窗隔每都飐飐的飞,椅桌每都出出的走,金银钱米都消为尘垢。——钱霖《般涉调·哨遍》

另外“欧化”的“化”字本身就是一种欧化汉语,来自-ization。

Llull juny留言2013年11月29日 (五) 19:42 (UTC)[回复]

也许不是翻译的问难,而是原作者的问题?

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在米国也有人认为英语中的喜欢用抽象名词,抽象动词,还有滥用被动是不好的。为了写出便于理解的文章,应该用一个活生生的角色当主语,用它的最重要的动作当谓语。(参看en:Joseph M. Williams还有en:Style: Lessons in Clarity and Grace条目)。也就是说,这些问题可能不是翻译的问题,而是那些英文的原作者的问题。比如The decline in his income has led to a change in his lifestyle这句话,按照Williams的观点,就应该改写成:he changed his lifestle because his income declined. (我个人也觉得后一种表示更好理解,不过有时候人们不喜欢太好理解的东西) A02 2007年10月30日 (二) 08:34 (UTC)[回复]

在英文,動詞名詞轉化很簡單;在中文不然。*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號(星期四)格林尼治 04時18分12秒。

中文轉品才容易呢,我示範給你看:這是一個示範。--Yel D'ohan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7:50 (UTC)[回复]

新思想與新語法

新思想與新語法是ㄧ體的,要想吸收新思想,就必須接受新語法。傳統中文的特色是什麼?是易經的文字?還是左傳的文字?還是魯迅的白話文?什麼是中文固有的語法或用詞習慣?西化不是病態,否則過去大量翻譯的梵文化中文佛經都應燒毀!舉例來說:現代人常常使用「我很抱歉」!請問這句話是傳統中文?還是歐化中文?唐朝時的中國人,上上下下,包括皇帝在內,度量非常大,所以產生了大方廣佛華嚴經的翻譯;這部經王的語法是不是中文?絕對不是。但它絕對是寶藏。本條目應從吸收新思想與接納新語法的角度看問題,否則會誤導讀者。 --123.195.11.190 (留言) 2008年8月21日 (四) 08:26 (UTC)[回复]

主要是我們為什么要接受新語法,是要我們的語法更混亂嗎?我們已有的簡潔的語法完全可以表達相同的意思。是否還要吸收拉丁語法、法文語法、德文語法、西班牙語法、豪萨语語法呢?不用新語法就是不接納新思想了?關於歐化中文的觀點,似乎大部分人及官方態度都是一致的,條目的觀點也只是如實反映而已。—大维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03:24 (UTC)[回复]
楼上的观点是错的,欧化汉语并不是新语法,而是汉语的固有语法,只不过它的表达方式与传统习惯不太一样。恰恰相反,欧化汉语的语法更加简单,也更有规律,更接近人的自然思维。形容词用“的”,副词用“地”,复数用“们”,比较级用“更好地”,被动用“被”,关系介词没有省略……多么有规律,语法结构更清晰、更有逻辑,显然更加准确。反观“纯正的汉语”,一会用“吾”,一会用“众”,一会用“等”,一会讲“受”,一会讲“让”……更加让人无所适从。所谓的“纯正的汉语”看上去简洁,但省去了关键的语法逻辑成分,逻辑性反而更差。支持“纯正汉语”的大多数是文人骚客,他们对文字吹毛求疵。但对民众而言,语言只是一种表达思维的方式,特别是科技工作者、法律相关领域、商业领域等等需要逻辑性强的表达方式,欧化汉语恰恰可以满足要求。汉语是一种分析语,其的优点在于能合理地吸收其他语言的合理表达方式,促进语言的准确表达。像英语这种屈折语要引入新的语法形式是极其困难的。欧化汉语恰恰是汉语语法富有活力,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表现。

我們已有的簡潔的語法完全可以表達相同的意思?

我們已有的簡潔的語法,甚至最簡潔的語法,大概是易經的文字;能否用易經的文字翻譯莎士比亞的劇本?完全可以表達相同的意思?能否用易經的文字翻譯亞當史密斯國富論?完全可以表達相同的意思?能否用易經的文字翻譯大方廣佛華嚴經這部經王?完全可以表達相同的意思?當然可以,我們為什么要接受新語法?因為中國物華天寶,什麼都有,當然包括中文在內,所以不必吸收新語法。中國有很多值得驕傲之處,最值得驕傲之處就是,我們已有的簡潔的語法完全可以表達相同的意思。 --123.195.11.190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05:01 (UTC)[回复]


.

汉语中的一部分语法(如“化”“性”等后缀)很多来自于日语以及西方语言。(见于商务印书馆《汉语语法简史》),现代汉语中对此是 必需的。“中國物華天寶,什麼都有,當然包括中文在內,所以不必吸收新語法”这种论断与清朝闭关锁国时的知识分子的思想是相同的。 ——明溪(留言)2013年12月31日

語意重疊

還有「教育『局局』長」、「『進行』會談」。其實英文世界也知濫用被動式係壞習慣,但大家改不了。*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號(星期四)格林尼治 04時12分00秒。

例子是否合併到维基百科:翻译腔/城墙

在條目中舉例,而且都沒有來源,不如都合併到論述的例子哪裡。--Nostalgiacn留言2023年9月10日 (日) 06:45 (UTC)[回复]

有少量來源。論述維基百科:翻譯腔/城牆裡的部份修改建議也存在歐化的問題。此條目的例子還是留在此條目較妥。--Matt Smith留言2023年9月11日 (一) 02:14 (UTC)[回复]

观点过于单一

通篇看下来,大部分都是在引述余光中的观点,而且基本是以批评汉语欧化的观点为主。希望看到更多不同的观点。--Akinoamelove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20:45 (UTC)[回复]

最让我无语的当属这一个:“最出名之一”改成赫赫有名、。这并非是什么病句,反而是余光中不顾上下文而呆板地讲究什么病句了。固然“最”和“之一”单纯在词义上互斥的,但这种互斥的前提条件是可以对对象作出一个排名。但事实是,一个领域当然会出现很多成绩斐然的人,并且他们的贡献很多时候也是很难分出高下的。比如“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大学物理学教师”“物理学学生”这三个群体。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是明显优于其他两个群体的,但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之间则难以进行排名。那这个时候用“最……之一”造个句子“作为一名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爱因斯坦是最厉害的物理学家之一。”是符合事实的。如果改成鹤立鸡群,那倒要问问,既然你觉得爱因斯坦是鹤,那哪些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又成了鸡了呢?--Akinoamelove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21:03 (UTC)[回复]
如來源所述,「最出名之一」是從英語直譯過來的,漢語並沒有這種語句。維基條目之編寫是根據來源。--Matt Smith留言2024年7月10日 (三) 02:21 (UTC)[回复]
我同意这种语法来自于英语语法,并且是应该放在这篇条目中的。我只是不认可对于这种语法的负面批评。编写者可以引述余光中所“指出的”欧化汉语的特征,如“最……之一”等等,但这种客观描述不应该还带有负面批评。况且批评之类的观点已经在条目最前端有整理了。--Akinoamelove留言2024年7月11日 (四) 10:10 (UTC)[回复]
歐化漢語之所以被這些學者指出來,就是因為這些學者認為其有不妥之處,因此條目中寫明這些學者的批評也算正常吧?--Matt Smith留言2024年7月11日 (四) 10:32 (UTC)[回复]
若說三之一、五之一,我很清楚那是三個中的一個,五個中的一個。「最出名之一」裡最出名有幾人呢?不知道,有點語焉不詳。例如「作为一名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爱因斯坦是最厉害的物理学家之一」,這究竟是幾人中之一?沒人知道。那麼,強調「之一」究竟意義何在呢?是要強調他是一群非常厲害的物理學家中的一個嗎?為何不直說他非常厲害呢?不就是「作为一名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爱因斯坦是非常厉害的物理学家」嗎?這麼寫還省了一個字。反正人們從「爱因斯坦是最厉害的物理学家之一」這句話裡得知的就是「爱因斯坦是非常厉害的物理学家」,不是嗎?有遺漏掉什麼訊息嗎?--無聲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23:25 (UTC)[回复]
最之一是描述属于第一梯队,语感更客观,“非常厉害”常见于单纯称赞(如“我爸爸是最厉害/非常厉害的……”)。--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00:37 (UTC)[回复]
我覺得語言應該忠實反映的是人類思考的實際過程,而不是形式邏輯。在批評「最...之一」的用法的同時,也是在批評"one of the most..."的用法。難道英語使用者使用該句法時也應被認為是「語焉不詳」嗎? 事實是人們使用"最/the most"時的對象並不總是單一的主詞,英語使用"one of the most..."時後面接的也是複數的型態,意即在思考"the most famous physicists"時,大腦內activate的是多位物理學家的相關記憶,而不一定是單一物理學家。中文較難將複數的grammatical marker的意義翻譯出來,但漢語本來就不強迫區分名詞數量。人們在講/寫出「愛因斯坦是最厲害的物理學家之一」這類句子時,背後的思考過程也不需要先通過「究竟是幾人中之一?」的邏輯閘門。Realtinek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02:17 (UTC)[回复]
英語歸英語,漢語歸漢語。批評歐化漢語的學者們旨在維護漢語語法的傳統、防止歐化。--Matt Smith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05:0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