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南都夜曲
南都夜曲 [找查] [ 考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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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據
- 由Mapayna 在2012-05-02 建立
- 《南京夜曲》,創詞者陳達儒旅居中國大陸時期作品,p.265
- 陳靜寬; 黃裕元. 戰爭做為一種流行:從二戰時期(1937-1945)相關商品文物看臺灣本土社會的戰爭觀 (PDF). 《歷史臺灣》第十期.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31–66頁. 2015-10-30 [2016-03-23].
- page 55-56:《南京夜曲》製作團隊、歌詞、唱片圓標
- page 56:歌名及歌詞為1964年左右臺南音樂家郭一男修改成《南都夜曲》,引述自『黃裕元,〈南都夜曲身世之謎(前篇)〉,《藏書之愛》4期(2014.12,臺南)』
- page 58:『將1939年之後〈南京夜曲〉、〈上海哀愁〉等演唱……』
- page 62:《南京夜曲》,「帝蓄」(會社)、「30009」(商標編號)、「1939」(出版年代)、 陳達儒(詞)、郭玉蘭(曲)、月鶯(演唱)、128(速度)
- page 64-65:相關引用文獻。 --凡夫2015(留言) 2016年3月23日 (三) 05:49 (UTC)
- 「延伸閱讀」,某網友解說,非正式依據南都夜曲緣起 2015年7月5日。--凡夫2015(留言) 2016年3月23日 (三) 08:27 (UTC)
- 莊永明. 臺語歌謠史略─兼談日治時代流行歌 (PDF). 《大同大學通識教育年報》第七期. 臺北市文獻委員會: 21頁. 2010-10-29 [2016-03-24].、pdf、臺灣一代歌謠詞人【李臨秋】系列活動_第肆屆俗文學與通識教育學術研討會、臺灣一代歌謠詞人【李臨秋】系列活動. 第肆屆俗文學與通識教育學術研討會. 時間:99年10月29日(週五)08:30-17:00 地點:大同大學尚志教育研究館B205演講廳
- page 18:「1938年,陳秋霖在臺北市港町(今貴德街)成立「東亞唱片公司」,1939年,東亞唱片易名「帝蓄」,這是因為唱盤係改由日本帝蓄唱片廠製作。……,《南京夜曲》(後改編為《南都夜曲》)」--凡夫2015(留言) 2016年3月24日 (四) 14:11 (UTC)
- 帝國蓄音株式會社唱片(館藏編號:2003.009.0828). 「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2016-03-31]. 、
- 日本帝蓄唱片廠(「帝國蓄音器商會」,今日本帝蓄娛樂)--凡夫2015(留言) 2016年3月31日 (四) 09:29 (UTC)
版權
- 南都夜曲, 「MCAT 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立案日期:民國八十三年八月卅一日,1994年8月31日),臺灣相關『智慧財產權』、「著作權」立法後,先前相關詞曲版權屬「公有財產」範圍,經一些詞曲創作者多年爭取,目前統由MCAT管理。
- 【問題】:釐清Mapayna君於2012年5月建立時,有無侵犯版權,請求眾人釋疑! --凡夫2015(留言) 2016年3月23日 (三) 05:49 (UTC)
- @Mapayna:,惠請發表個人意見!--凡夫2015(留言) 2016年3月23日 (三) 05:54 (UTC)
- 無意見,對維基相當失望,要刪便刪,要留便留。Mapayna(留言) 2016年3月23日 (三) 06:35 (UTC)
- 切,无用鬼,整天总是想着添加歌词,歌词本身就是容易侵权的坑,既然如此,干脆不加,又不会见得缺少条目表达能力,即使缺失也可以在文段描述中摘取提取。呛不过就吃不了葡萄说葡萄酸,嚷着失望要离开什么的,走吧,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23日 (三) 07:05 (UTC)
- (!)意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1、本來就是要分侵權不侵權,要分清楚。可能會,就不要加,我建議你不要編維基了。甚麼都有可能會錯,甚麼都有可能會侵權。不做才有可能不錯。你這種心態有很大的問題。
- 2、你的閱讀能力似乎有很大的問題。就說加不加,我無所謂了。我也沒提到離開維基,只說失望,你就腦內補完,我甚麼時候說要離開了?你是皇帝還是國王,不許編輯者失望喔?還動不動就亂罵人「無用鬼」,很適合你的水準,建議用做你的簽名檔。我個人是無神論的。我建議你用前兩字就可以了,鬼太抬舉你了,你還當不了。
Mapayna(留言) 2016年3月24日 (四) 03:19 (UTC)
- 非要选可能侵权的来争议,自作孽吗?一出问题就嚷着失望,一副loser的样子,或者你的签名档改成“我是失望的losser”更不错,毕竟大把当年嚷着“失望”的全灰溜溜跑了。基本上近代歌曲,除非能明确获悉是释放公共领域,基本上不用写歌词,麻烦少又好写。——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24日 (四) 04:51 (UTC)
- “无意见”就算了,跟着就一句失望,一副放弃的样子,简直怕人家不知道你是loser那样。——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24日 (四) 04:57 (UTC)
- (!)意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1.失望如何?不能提?你憑甚麼箝制言論?我可沒說要退出,退一萬步講,就算要退出維基,又如何?維基百科是軍隊?為甚麼不能退?對維基百科失望太正常了,畢竟有像你這樣的人。
- 2.我實在是無法接受你說的loser、無用鬼,因為連你這樣的人都說我loser、無用鬼了,那應該是loser、無用到了極致了(你loser到連loser都拼錯,還拼成「losser」,賣弄小學程度的英文來攻擊別人,還拼錯,你的小學老師在哭啊。)我在想,當年那麼多人跑,就是因為有你這樣的loser佔著維基,看到這種低水準的loser人身攻擊,想不退都很難。Mapayna(留言) 2016年3月24日 (四) 06:32 (UTC)
- 友善度不要了。呆的时间不久然后一开篇就弄了歌词,被人找到来源就爆出一句“失望”,放弃挣扎的样子,不是loser算什么?是不满意自己的“杰作”被人指出问题就自暴自弃了?多做编辑,少说气话。——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25日 (五) 04:20 (UTC)
- 哈哈,一起努力增進英文字彙能力,共勉之。Mapayna(留言) 2016年3月30日 (三) 18:00 (UTC)
- (!)意見,歌词一类除非能一目了然地看出能释放公共领域的(例如正式国歌等类似),尽量不加。——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23日 (三) 07:05 (UTC)
- 如果能放公共領域,那也可以直接丟維基文庫,不用直接把歌詞放條目--Liaon98 我是廢物
- (!)意見,@Mapayna:「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已刊登兩者身世之謎的文獻,建議重新改寫來源始末,歌詞羅列《南京夜曲》、《南都夜曲》各一句,類似比較文學作法,等待確定版權無疑慮時再行添加,方為上策,不是嗎?!--凡夫2015(留言) 2016年3月23日 (三) 07:27 (UTC)
- (!)意見to Mapayna,Liaon98的意思如汉书 / s:漢書。--凡夫2015(留言) 2016年3月23日 (三) 07:31 (UTC)
- (!)意見,@Mapayna:「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已刊登兩者身世之謎的文獻,建議重新改寫來源始末,歌詞羅列《南京夜曲》、《南都夜曲》各一句,類似比較文學作法,等待確定版權無疑慮時再行添加,方為上策,不是嗎?!--凡夫2015(留言) 2016年3月23日 (三) 07:27 (UTC)
- (×)'删除'歌詞,不管有沒有侵權,都不應該把原文加入到條目當中。--就是他 ☞ Q 「祝我考試順利」「有事請留言」 2016年3月23日 (三) 12:06 (UTC)
- (~)補充毕竟这是维基「百科」--就是他 ☞ Q 「祝我考試順利」「有事請留言」 2016年3月24日 (四) 11:13 (UTC)
- @KOKUYO、Kolyma、SElephant:,請求協助「版權」法律查證,謝謝 !--凡夫2015(留言) 2016年3月24日 (四) 09:59 (UTC)
- 我又沒參與過此條目的編輯或討論,為何沒事亂ping人?有點擾人。如果真的要出意見,我認為在大部分的情況下歌詞並不是百科條目收錄的適當內容,不管有無版權爭議都應避免。--泅水大象™ 訐譙☎ 2016年3月24日 (四) 10:06 (UTC)
- 在此致歉,因為臺灣維基FB社團尚無人回應(剛申請,有發私訊),只好求教諸位!--凡夫2015(留言) 2016年3月24日 (四) 10:29 (UTC)
- 歌詞屬音樂著作,應受著作權保護。《南都夜曲》作詞者陳達儒逝世於1992年10月24日,至今僅23年,未滿50年,著作權保護仍然有效。--Kolyma(留言) 2016年3月24日 (四) 16:54 (UTC)
- 我又沒參與過此條目的編輯或討論,為何沒事亂ping人?有點擾人。如果真的要出意見,我認為在大部分的情況下歌詞並不是百科條目收錄的適當內容,不管有無版權爭議都應避免。--泅水大象™ 訐譙☎ 2016年3月24日 (四) 10:06 (UTC)
其它
@Qinyongr、Mapayna:,請問對Kolyma君的「……未滿50年,著作權保護仍然有效」意見,有無其它論述?若無,至2016-04-03 UTC 08:00(UTC+8 16:00)起,建議本案結案(仍希望有新的考據資料,以及完整著作權資料引述,但可惜未能如願),以利Qinyongr君對本案其它的Wikipedia:修订版本删除请求。--凡夫2015(留言) 2016年3月30日 (三) 08:42 (UTC)
- 可以考慮為相關條目製作編輯提示,如 施氏食獅史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96%BD%E6%B0%8F%E9%A3%9F%E7%8D%85%E5%8F%B2&action=edit ,T:Editnotices/Page/施氏食獅史。--Jasonzhuocn(留言) 2016年3月30日 (三) 14:20 (UTC)
- (:)回應,我也並不是很清楚版權問題,但大致來看就是要在「原作者去世50年後,他的作品會被釋放到公有領域。」,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另(+)支持設立編輯提示。--就是他 ☞ Q 「祝我考試順利」「有事請留言」 2016年3月30日 (三) 14:29 (UTC)
- @Jesus estw:,我沒有意見。建議問「林謝寶鳳」大大,你不是瞎猜我跟她是本尊、分身?可不可以不要標記我了,你已經標記我幾次了?Mapayna(留言) 2016年3月30日 (三) 18:00 (UTC)
- (:)回應Mapayna,抱歉,對您造成困擾--凡夫2015(留言) 2016年3月31日 (四) 08:08 (UTC)
- (:)回應,To Jasonzhuocn,人物傳記常常發生,條目眾多,有請技術黨以bot支援,萬分感謝--凡夫2015(留言) 2016年3月31日 (四) 08:08 (UTC)
- @Jesus estw:,我沒有意見。建議問「林謝寶鳳」大大,你不是瞎猜我跟她是本尊、分身?可不可以不要標記我了,你已經標記我幾次了?Mapayna(留言) 2016年3月30日 (三) 18:0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