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制度僅在台灣省實施,福建省及大陸地區未有實施。又,臺北市時雖已為直轄市,不在臺灣省境內,惟該市並無某區無國中之困擾,毋需考量。--S099001(留言) 2017年11月18日 (六) 06:5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