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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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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條目落選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曾獲提名優良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2020年8月12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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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题 (获评乙級高重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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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名:“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已由委员长会议提请18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210.3.92.210留言2020年6月18日 (四) 06:11 (UTC)[回复]


未通过的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這個投票已經結束,該提名不通過。請不要對這個提名做任何編輯。

過於長,亦不必要。 因為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是人所共知。 Eddie留言2021年1月8日 (五) 23:45 (UTC)[回复]

建議改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WP:COMMONNAME,Pseudo Classes. Wikipedia:命名常规.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2020-06-30]. 一般情況下,常用的名稱也是較為簡短的,可以避免條目名稱過於冗長。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0年6月30日 (二) 13:16 (UTC)[回复]

(-)反对:此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性法律,非香港本地法律,所以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全国性法律,使用全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0年7月1日 (三) 06:24 (UTC)[回复]
(~)補充:举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条目使用全称。澳门也有《维护国家安全法》,但与本法性质不同,只是澳门本地法律,若本法用简称,容易与澳门的维护国家安全法性质混淆。另,本法制定和实施后,港区仍有对基本法23条立法之义务(除非回归一国一制甚至取消特区地位),将来仍可能制定名称类似之香港本地法律,所以不宜用简称使得两法相混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0年7月1日 (三) 07:17 (UTC)[回复]
(-)反对:赞成先前反对意见,本法并非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为全国性法律在港实施,使用简称易引起认知误差。--Alastair留言2020年7月1日 (三) 06:29 (UTC)[回复]
(-)反对:此为法律正式名称,不应予以缩短。KYZ 2020年7月1日 (三) 06:42 (UTC)[回复]
(-)反对:中文维基百科中命名常规中1.2.1写“请尽量不要使用简称或缩写来命名条目,除非这个名称只有它使用,且这个名称大部分人都知道,且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只使用这个名称;”“有些名称在某些地域或人群中可能很习惯用简称或俗称,而这一简称(俗称)对其它地方、领域的人来说可能就不认识或不熟悉。如果您来自这些习惯使用简称(俗称)的地域或群体,请在条目命名时格外注意使用全称(官方名称)。”。中文微基百科不是香港维基百科,是面向全体华人的维基百科,语言问题上尤其着重两岸四地及新马的用词习惯等问题。若采用此简称,有违反地区中立原则之嫌。--本喵的主页 (来咬大喵一口) 2020年7月1日 (三) 11:00 (UTC)[回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Starry🌟Home🏠兜兜轉轉返到原點🏴 2020年7月1日 (三) 11:45 (UTC)[回复]
(-)反对:应该以正式文件名——航站区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8:31 (UTC)[回复]

(+) 贊成

應盡量簡化 Eddie留言2021年1月8日 (五) 23:47 (UTC)[回复]

多媒體比重問題

編輯戰預定,先留個位置。--Starry🌟Home🏠兜兜轉轉返到原點🏴 2020年7月1日 (三) 04:37 (UTC)[回复]


我認為移除的視頻有以下問題:

  1. →‎工商界:「各界」可能有誤導性,可用截圖+文字指明這是誰的言論。
  2. ‎ →‎法律界:內文無提及,且視頻內文不符合中立原則。可用截圖+文字替代。

我都提出用截圖+文字替代,不知各方反應如何。Starry🌟Home🏠兜兜轉轉返到原點🏴 2020年7月4日 (六) 05:08 (UTC)[回复]

除官方和团体(集体)观点外,应删除一切非官方媒体和个人(包括学者)观点,否则必然没完没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0年7月4日 (六) 10:01 (UTC)[回复]

不過團體如何定義?--Starry🌟Home🏠兜兜轉轉返到原點🏴 2020年7月4日 (六) 13:53 (UTC)[回复]
团体也就是集体,是组织,或者团体组织的代表,不是代表个人观点。——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0年7月4日 (六) 15:25 (UTC)[回复]
這是不是要加以限制?總不能某個大學的社團聲明也可加入吧…--Starry🌟Home🏠兜兜轉轉返到原點🏴 2020年7月5日 (日) 14:22 (UTC)[回复]
各界有代表性、关注度、影响力的人物的反应,可以写进条目。譬如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联办主任骆惠宁、知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吴秋北等等。如果各方反应相关段落过于冗长,可以考虑拆分为另一篇新的条目。--風雲北洋Talk 强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2020年7月9日 (四) 17:35 (UTC)[回复]
  • 管理员AT上次讲过:“正如一些官方網站都有宣傳語句一樣,使用官方網站作為來源並不構成任何問題,問題在於如何將來源的內容以合適的文筆寫進條目裡。影片也是一樣,只要在維基上的文字描述沒有構成違規情況的話,那不需要進行規管。”--風雲北洋Talk 强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2020年7月9日 (四) 16:48 (UTC)[回复]
  • 剛才刪除多媒體時未有交代原因,引起誤會實在抱歉。本人刪除原因與Starry Home類似,考慮到本討論存在多時無人提出反對該兩個觀點,於是將其移除。至於風雲北洋引述的句子,相信出自[1],該次的指控是廣告內容,而AT指出的只是官方介紹不一定構成廣告內容,僅此而已。那兩段影片尚可以視為事實描述,中立問題至少不明顯,而這裡牽涉的影片基本上只是敘述觀點,兩者完全是兩個問題。我一直強調的是中立與合理比重的問題,可以使用不中立來源,但條目必須中立(而基於我早前於多個場合提及的原因,我認為此原則最合理的詮釋意味着內文及多媒體必須分別符合中立原則)。法律界明顯不只影片所述的觀點,假若沒有人能提供闡述不同意見的多媒體,唯一能夠符合合理比重原則的做法是將之刪除。--PastorPsy326留言2020年7月9日 (四) 17:42 (UTC)[回复]
  • 即使我完全採納你的詮釋,AT前半段說的是「使用官方網站作為來源並不構成任何問題」,可以合理推斷AT針對的是使用不中立來源的問題,而這一點我並無異議。問題是,把影片放進條目無異於將影片內容原封不動放進條目,而且更有一個完整的環境助其建構論述,包括旁述、畫面等,所以影片甚至比完整抄錄訪問內容更容易導致比重失衡。若然條目因為版權等種種原因無法為反對觀點合乎比例地提供同樣完整的論述平台,這樣的影片便不應該放進條目內。再者,當香港法律界明顯存在與影片觀點南轅北轍的觀點時,最吸引注意力的多媒體資料卻只呈現其中一個觀點,絕對有可能誤導讀者,似乎也說不過去。--PastorPsy326留言2020年7月10日 (五) 18:11 (UTC)[回复]

早前有編者以評論+評論人於其他場合的圖片的方式加入不少多媒體。雖然圖片未必與條目主題直接相關,但我認為這方案在雙方爭持不下之時算是能兩全其美。但最近這些多媒體被大規模移除,使條目多媒體再次回復到比重失衡的狀態。目前條目有14段影片表達支持,反對的有3條(只計算影片的原因是影片對比重的影響遠較圖片大)影片,與內文比例明顯不符。我建議(1)將該些圖片恢復或(2)將大部分現存影片轉換成截圖並適當移除部分表達支持觀點的影片。@StarryHomeDavidHuai1999蘇州宇文宙武--PastorPsy326留言2020年8月15日 (六) 03:28 (UTC)[回复]

為什麼要移除?支持方式2,即採用「截圖+文字概括」。--苗栗人找我2020年8月15日 (六) 03:54 (UTC)[回复]
移出的是和条目主题没有直接关系的图片,大多数是一些部门办公地点的图片。--百战天虫留言2020年8月16日 (日) 13:19 (UTC)[回复]
@百战天虫但是報紙新聞也有「資料圖片」的存在,個人認為沒有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是多媒體比重失衡,又有人認為刪掉部分視頻是政治審查的情況下。--苗栗人找我2020年8月18日 (二) 01:39 (UTC)[回复]
私认为“资料图片”不能用在条目中,条目中出现的图片除非能够直观展现条目内容,否则不能放上去。至于视频问题,个人认为现在条目的视频可能偏向于建筑派立场报道事实(因为视频出处是中共官媒),偶尔使用一两则阐述建制派立场的视频尚可,但现在引用过多会使得中立性被破坏,使用其他立场较为中立且无版权问题的视频材料会好点。--百战天虫留言2020年8月18日 (二) 02:51 (UTC)[回复]

為什麼在各方反應上面,總有用戶持雙標態度

為什麼只要編寫支持國安法的國家、地區和組織的信息總會有一些用戶以“地域主義”等冠冕堂皇的理由過來刪除,但是他們卻能容忍反對國安法的消息,大大的雙標——航站区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08:02 (UTC) (附:老双标了)--Alastair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08:04 (UTC)[回复]

个人认为上边的那位在 UTC 2020年7月3日 (五) 08:09‎的编辑已经属于破坏行为。--本喵的主页 (来咬大喵一口) 2020年7月3日 (五) 09:07 (UTC)[回复]

用户@Bagida520已多次进行破坏和带有鲜明政治立场的条目编写行为,如该行为持续,则将发布警告信息,希望您能够善意讨论并同各位编辑者交流意见,尊重维基百科:假定善意以及相关条目编辑准则。--Alastair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3:04 (UTC)[回复]

@Alastair删除原因已经在讨论页留下,欢迎进入。Bagida520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3:08 (UTC)[回复]

脚注4当中提到的“52个国家”是哪52个国家?或在哪里可以查到?(人权理事会官网无)

如题,在百度贴吧中有人因此质疑真实性。--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0年7月2日 (四) 02:30 (UTC)[回复]

  • 支持立法的53国分别为:中国、安提瓜和巴布达(Antigua and Barbuda)、巴林(Bahrain)、白罗斯(Belarus)、布隆迪(Burundi)、柬埔寨(Cambodia)、喀麦隆(Cameroon)、中非共和国 (Central African Republic)、科摩罗(Comoros)、刚果(布)(Congo-Brazzaville)、古巴(Cuba)、吉布提(Djibouti)、多米尼克(Dominica)、埃及(Egypt)、赤道畿内亚(Equatorial Guinea)、厄立特里亚(Eritrea)、加彭(Gabon)、冈比亚(Gambia)、畿内亚(Guinea)、畿内亚比索(Guinea-Bissau)、伊朗(Iran)、伊拉克(Iraq)、科威特(Kuwait)、老挝(Laos)、黎巴嫩(Lebanon)、莱索托(Lesotho)、毛里塔尼亚(Mauritania)、摩洛哥(Morocco)、莫桑比克(Mozambique)、缅甸(Myanmar)、尼泊尔(Nepal)、尼加拉瓜(Nicaragua)、尼日尔(Niger)、朝鲜(North Korea)、阿曼(Oman)、巴基斯坦(Pakistan)、巴勒斯坦(Palestine)、巴布亚新几内亚(Papua New Guinea)、沙特阿拉伯(Saudi Arabia)、塞拉利昂(Sierra Leone)、索马里(Somalia)、南苏丹(South Sudan)、斯里兰卡(Sri Lanka)、苏丹(Sudan)、苏利南(Suriname)、叙利亚(Syria)、塔吉克(Tajikista)、多哥(Togo)、阿联酋(UAE)、委内瑞拉(Venezuela)、也门(Yemen)、赞比亚(Zambia)及津巴布韦(Zimbabwe)。[1]——航站区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07:47 (UTC)[回复]
(※)注意全文复制新闻是侵犯版权的行为。—曾晋哲反对五个一留言·Q2020年7月3日 (五) 18:20 (UTC)[回复]
已修改——航站区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8:28 (UTC)[回复]

整个条目大量抄袭

本人先不说新华网、多维和香港01的内容是谁抄袭谁的问题,但也不应该直接抄袭在维基百科里。引用方面也是,连续引用14次以上。本人建议先把连续引用和抄袭的文章删除,直到有可靠来源为止。 Bagida520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1:49 (UTC)[回复]

  • 刚刚看了一下您所说的抄袭和连续引用问题,您最后一次所作撤回之内容,文本表述内容和来源均不存在任何问题,可以被认定为可靠来源。连续引用问题我仍在核查是否引用可以进行适当合并,但您所说之抄袭问题,确实存在引用内容相同但机构不同的两条来源,我将删除一条并进行来源整合,最后一次撤回之内容将暂时重新编写;若有其他问题请您指出,感谢善意讨论。--Alastair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3:29 (UTC)[回复]
    • 本人想请问,只是加了*点的算修改吗?这是「偷换概念」,内容还不是一样抄袭新华网. 
    • 不要局限于『其他』,整个条目均存在你所谓的“抄袭”,另外,一句话的各国反应,你觉得可以修改成与新闻原稿不一样的内容,请献上你的聪明才智吧。——航站区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4:03 (UTC)[回复]
    • 这就要看各人的编写能力和找资料的能力,如果两者能力皆不足,建议阁下先提升自身能力,先别一句“你觉得可以修改成与新闻原稿不一样的内容”当定论。另外,阁下说到“整个条目均存在你所谓的抄袭”这句,也等于阁下承认抄袭。Bagida520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4:18 (UTC)[回复]
      • 你的所谓抄袭是你个人认知问题,并不是客观标准,我只是在用你的思维来描述和反讽,当然鉴于你是海外华人,可能中文能力有限,我也不好多说什么,以免落人口实,或者说我欺负中文不好的人。——航站区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4:22 (UTC)[回复]
      • 对于阁下对不符合自身认知就随意标签他人是双标的行为,本人对此深表遗憾。阁下自觉自己提出的内容正确,何必说「可能中文能力有限,我也不好多说什么,以免落人口实,或者说我欺负中文不好的人」等言论来逃避,可能中文能力有限的是阁下,请自知(笑)。Bagida520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4:31 (UTC)[回复]
    • 我仅解决您所说的连续引用和引用抄袭来源的问题,如果您指所谓内容意义上的”抄袭“,建议您参考维基百科:抄袭,维基百科仅为引用非原创来源,从未要求或明述需要转写(Paraphrase) 来源内容。其次,政府的官方立场表达并未有转写余地,您所指抄袭新华网这一行为,本身新华网也仅为转述各国政府的立场表达。鉴于您的不友好态度与反复破坏行为,如若再次发生破坏,则将发出警告。--Alastair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4:09 (UTC)[回复]
        • 对于存有争议性的来源和抄袭的内容人人都有权删除,但可惜对于此争议却不断强加入内容的用户本人认为也是属于破坏条目。对于本人添加「以下内容存有无视逻辑、排版、抄袭、来源等等问题」,应该先问下航站区本人为什么已经有删除原因了还要强行加入而非讨论,却还要发表指责别人双标的发言。Bagida520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5:04 (UTC)[回复]
        • 本末倒置了,对于你认为的来源有争议,是不是只要是大陆的链接都有争议?西方的都OK?。——航站区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5:30 (UTC)[回复]
        • 完全抄袭来源内容先放一边不谈,阁下在编辑这段内容时,引用相同来源高达10次以上来描写同一件事,而非查证来源的事实,本人认为这点就已经存有争议。另外,先反问阁下,如果本人也引用美国同一个观点来编写条目,阁下是否也不会对来源产生疑问。Bagida520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5:45 (UTC)[回复]
        • 我算是发现了,你真是双标,你怎么不说蔡英文和柯文哲那段也是我编辑的呢?不管支持与反对,我都有编写,只不过这次支持的信息多过反对的。——航站区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5:51 (UTC)[回复]
        • 本人从未在蔡英文和柯文哲编辑过,本人 甚至也不知道阁下在指什么???(PS:别以为所有用户都会看蔡英文和柯文哲题目)另外,本人真的要把双标的指控全还给阁下,阁下完全只编写支持的信息,而沒有持平内容,请问,谁才是真正的双标。Bagida520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6:13 (UTC)[回复]
        • 看来阁下的中文水平亦或是理解能力有一定的不足啊。一、我说我编写蔡英文和柯文哲那段是反对国安法的内容,并不是阁下所谓的“完全只编写支持的信息,而沒有持平内容”,二、建议你去跟那些通篇只写反对的用户去说这些话,三、什么叫持平,增加支持的内容,不然通篇都是反对,这也叫持平(当然我也写了一些反对的)……唉,沟通障碍,就此打住,我不再回复你了,你跟其他用户讨论吧,感觉话不投机半句多——航站区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6:38 (UTC)[回复]
        • 但也没有多少用户会像阁下一样大量抄袭相同来源内容,至少直到现在本人遇上的顶多只是抄袭几句的重点词语,而非高达九成的复制。可能是本人的关注题材比较少,还没遇上阁下所说的「通篇只写反对的用户」(笑)Bagida520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6:58 (UTC)[回复]
  • @航站區觀點比重我不評論,但是如果是摘抄新聞內容有可能不符會版權規範。煩請您下次加入時改寫句子,多謝。--Starry🌟Home🏠兜兜轉轉返到原點🏴 2020年7月4日 (六) 05:03 (UTC)[回复]
    • 各方观点,每个国家一句话,你觉得怎么改句子?能否赐教?——航站区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05:08 (UTC)[回复]
      • 概括改寫一下。A、B、C均發表XX,指XXXXX,並指XXXXX。D國則表示XXXX。--Starry🌟Home🏠兜兜轉轉返到原點🏴 2020年7月4日 (六) 13:55 (UTC)[回复]
      • @航站區摘抄一段。「自由民主黨參議院幹事長世耕弘成表示一國兩制不應崩潰,立憲民主黨代表枝野幸男感到甚為遺憾,國民民主黨代表玉木雄一郎對法例威脅一國兩制深感憂慮,日本共產黨委員長志位和夫抗議並要求撤回暴行。經濟同友會(日語:経済同友会)代表幹事櫻田謙悟(日語:櫻田謙悟)擔憂美中對立激化,副代表幹事、東芝社長車谷暢昭(日語:車谷暢昭)表示應維持香港營商環境。立教大學香港研究專家倉田徹教授稱無形恐怖會蔓延,防衛省防衛研究所(日語:防衛研究所)主任研究官飯田將史(日語:飯田将史)指中國加強對港壓力。金融業界希望東京能接收從香港流出的金融人才,加強國際金融中心地位。[110]」。表述意思相近的直接寫在一起,有意見差異的並列寫。--Starry🌟Home🏠兜兜轉轉返到原點🏴 2020年7月4日 (六) 13:59 (UTC)[回复]

添加香港国安法对海外有何影响

本人看了香港国安法内容,但几乎都是把重点放在香港执法问题上,对于香港国安法可以引用中国引渡法律,对中国海外产生的影响好像没有写?(虽然有海外法律专家提出有何影响) Bagida520留言2020年7月3日 (五) 16:30 (UTC)[回复]

提醒所有台湾人士,以后出国小心经过以下58个国家,以免被捕。另外,法国也签署移交协议但还沒生效。本人所在地区也很危险。[開玩笑的]Bagida520留言2020年7月4日 (六) 12:52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gaosong2101 🏠 📫 📜2020年7月6日 (一) 09:14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各方反应内容太多太杂应整理归纳

如题。本条目说的是法律,应以介绍法律内容和执行为主,各方对法律的反应只是其中一个不是很重要的方面,不宜占用太多篇幅,不然就是偏题了(比如一篇文章也应有主题、内容的主次,否则就是偏题)。一些不代表团体(集体)、组织的个人、个别观点不宜纳入,或者另开页面专门列出各种反应倒也是一种方法。否则必将没完没了,并且有掀起编辑战的风险。——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0年7月5日 (日) 06:54 (UTC)[回复]

(+)贊成本人认为,除中港台三方观点可以从立法开始前到实施之后保留之外,非中港台的观点只保留6月30日的前3天和后3天,也就是6月28日到7月3日的各方反应。至于后续反应如加拿大宣布暂停引渡之类的行动,则可以加入。Bagida520留言2020年7月5日 (日) 11:49 (UTC)[回复]

(+)贊成其他觀點可另立條目,不應把條目搞得如此複雜。仁者945留言2020年8月21日 (五) 05:40 (UTC)[回复]

官方反应内容也应缩短,难道每一国的官方反应都要录入全文吗?归纳总结即可。——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0年7月5日 (日) 15:04 (UTC)[回复]

视反应内容重点而定吧,毕竟新闻报导的反应内容已经是缩短版的,再加上编辑时为了避免版权问题又只能引用报导内容的30%左右,再缩短的话也只能写X国表示反对、X国表示支持、X国表示遗憾等言论了。总之,本人建议以日期为限,只把6月28日到7月3日的各方反应加入,之前或之后的反应如无重大影响则能少加就少加,阁下建议限制不代表团体(集体)、组织的个人、个别观点不宜纳入这点本人倒赞成。Bagida520留言2020年7月5日 (日) 15:40 (UTC)[回复]

閣下的觀點我有些許保留,我認同不應保留太多雜亂的回應,但我不認同以團體/個人為分野。我認為主要的判別準則應該是知名度,缺乏適當知名度的團體不應該納入,而相反活躍於評論時政的人士/學者,即使只是發表個人意見,亦可考慮納入。考慮到兩岸四地於政治上最相關,在該地區/領域相對少數的個人觀點亦可酌量加入。(當然一切的前提也是要符合WP:NPOV)--PastorPsy326留言2020年7月6日 (一) 12:51 (UTC)[回复]

沒有條目會被設定成只有前後3天的相關事態才收錄,使條目不能反映事態進程及前因後果,「加拿大宣布暂停引渡之类的行动,则可以加入」反映施加這種硬性限制是多此一舉,且妨礙修繕條目。人物觀點是基於人物本身有沒有關注度及其發文或發言與主題的關聯性,觀乎條目內大部分國安法支持者的陳述並沒有申明其本人正在代表整個團體發言,如此這類人士也屬「不代表团体」的觀點而應被刪除。任何歸納都應充分反映文獻或陳述的原意,聲稱「归纳总结即可」而對文獻資料作支離破碎的刪改,這種行徑實為以「歸納」為名,意圖令內容不能反映文獻原意甚而有所扭曲。--Uranus1781留言2020年7月9日 (四) 03:28 (UTC)[回复]

(&)建議:能否把支持和反对意见拆分一下,这样方便读者查找。——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7月9日 (四) 08:29 (UTC)[回复]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這個投票已經結束,該提名通過。請不要對這個提名做任何編輯。

大批建制派法律界人士观点被删

@Nelsonchen1请给出删除理由。因本人已经动议过要清理整顿各方反应一栏,而删除的大多是个人观点,所以没有马上恢复,但发现仍有加入反对派个人观点,所以表示对删除建制派观点的怀疑。若无正当理由,应予以恢复,以保持平衡。——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0年7月8日 (三) 08:32 (UTC)[回复]

視頻比重問題

老生常談了。去Talk: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討論吧。-- StarryHome  2020年7月16日 (四) 12:17 (UTC)[回复]

优良条目评选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類:,提名人:Sikkdhinafj留言2020年8月4日 (二) 18:52 (UTC)[回复]
投票期:2020年8月4日 (二) 18:52 (UTC) 至 2020年8月11日 (二) 18:52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20年9月10日 (四) 18:53 (UTC)起
請記得為當選條目撰寫簡介頁面,如此當選條目才有可能出現在首頁。

落选优良条目:1支持,未达标准。--Br₂留言2020年8月11日 (二) 23:40 (UTC)[回复]

亂七八糟

此法比起維護國家安全法(澳門),地位相同,卻變成了新聞蒐集站,若有任何爭議,應該該另一條目,而非把一個條目搞得如此複雜,太多政治及意識型態參雜其間。仁者945留言2020年8月21日 (五) 05:37 (UTC)[回复]

執法

關於 "通緝6名身在海外的港人", 請問 有沒有 警方發的新聞犒, 或者 記者會視頻 佐證? 雖然網上有消息指 "多間傳媒引述消息報道", 然而, 當我看 https://www.police.gov.hk/ppp_tc/06_appeals_public/ 之後, 郤看不到 這6個人 在通緝人士名單之中.

https://www.bbc.com/zhongwen/simp/world-53617256 "目前,香港警方尚未证实这一消息。" 大家齊來證實一下唄. Tony85poon留言2020年9月4日 (五) 08:04 (UTC)[回复]

"(Mark Simon)則被警方通緝,成為繼朱牧民後第二位被警方以違反《港區國安法》通緝的非中國公民"

關於這一句, 請問 你是憑什麼資料來源 支持 朱牧民 被通緝 的說法? 我擔心是發生以下的事情:-

A媒體 發放 朱牧民 被通緝 的新聞, 理所當然 吸引很多讀者看, 有瀏覽量, 有廣告的收入;

然後 B媒體 抄 A媒體, C媒體 又抄 B媒體, 如此類推, 人云亦云.

那麼, 會否有可能是, A媒體 當初是錯的呢? Tony85poon留言2020年9月4日 (五) 08:26 (UTC)[回复]

劉祖迪

請求更多關於這個人的事, 前因後果, 謝謝. Tony85poon留言2020年9月4日 (五) 08:12 (UTC)[回复]

這是環球網報導過的新聞,其真實性在中國內外應該都沒有疑問。 https://china.huanqiu.com/article/3zHUbBrP9tz newerdrawn留言2020年9月5日 (六) 10:40 (UTC)[回复]

沒有劉祖迪啊, [begin quote]"【环球网快讯】香港国安法实施1个月,“东网”等多家港媒消息称,香港警方正式通缉6名逃往海外的乱港分子,其中包括因惧怕香港国安法而逃到英国的乱港分子、“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创党主席罗冠聪,“港独”组织“香港独立联盟”召集人陈家驹、“港独”组织“学生动源”成员刘康、去年在赴内地期间卷入嫖娼案件而被行政拘留“嫖到失联”的郑文杰、驻华盛顿的“港独”组织“香港民主委员会”总监朱牧民和“港独”组织“民主前线”前成员黄台仰。消息称,这6人分别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end quote]. Tony85poon留言2020年9月7日 (一) 06:36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警通緝朱牧民劉祖迪. 文匯報 (香港). 2020-08-12 [2020-09-07]. 
  2. ^ 黎智英等10人准保釋 周庭:最驚一次. 明報. 2020-08-12 [2020-09-07]. 

該內容先是IP用戶加入,五眼聯盟等國暫停引渡協議是國安法實施,與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條目關係不大,內容應放在國安法條目,然後初選在運動過程已有敍述,其次押後選舉一年亦是,主體條目應是2020年香港立法會選舉,所以只需簡述。壹傳媒是國安法執行,先不論完全沒有任何來源,但股價升跌內容易明顯與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條目無關連,綜合以上,這些內容不應在條目中,在條目我已解釋清楚。由於IP用戶行為持續,故申請了請求保護頁面,但有兩名維基人Streetdeck和AINH接棒,執意將明顯沒什關連的內容加入,可能已構成擾亂維基百科,所以交由客棧討論。-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0年8月15日 (六) 13:40 (UTC)[回复]

(!)意見:同意,不可混为一谈。请将所有与国安法有关的内容移入国安法相关条目,在反修例相关条目中保留国安法的影响概述即可。——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0年8月15日 (六) 17:10 (UTC)[回复]
(+)支持將內容寫進相關的條目中,而非到處都寫。不過,這兩名維基人倒也不是第一次輪着編輯了。--【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8月15日 (六) 19:46 (UTC)[回复]
  • 並非完全無關,歐盟的報告指出2019年逃犯條例引發的衝突到國安法對一國兩制與香港自治的侵蝕 [2]。美國財政部對11個侵犯人權的香港相關官員執行制裁 [3],制裁理據表明涉及2019年起由逃犯條例引發的一連串事件 [4],林鄭月娥是其中之一,盧偉聰已於上年11月離職,港版國安法與盧沒有直接關係,但仍逃不過因警暴而被實施制裁。--Uranus1781留言2020年8月16日 (日) 09:50 (UTC)[回复]
  • (:)回應:你寫的內容與我上述提及的內容關連在?現在是說暫停引渡協議、民主派初選和壹傳媒股價升跌應是寫在港區國安法,而非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而且美國制裁有在反修例條目中。-日月星辰留言簿 2020年8月16日 (日) 11:33 (UTC)[回复]
英國和澳洲延遲地方選舉並非由首相或總理利用緊急法延後選舉,延遲是經由議會及在野黨反對黨同意[13],即使面對由中國擴散全球的病毒性肺炎疫情,英國、澳洲政府連地方選舉都不會濫用緊急法及緊急狀態延遲。香港立法會押後一年是鄭月娥利用緊急法,並沒有經立法會及各黨派同意,連諮詢議會內的各黨派都沒有做,所以上面東方日報分析和鄭月娥政權民望低及反送中有關[14]。--Uranus1781留言2020年8月25日 (二) 03:06 (UTC)[回复]
(✓)同意--Mike留言2022年5月14日 (六) 20:24 (UTC)[回复]
( ✓ )同意--Mike留言2022年5月14日 (六) 20:27 (UTC)[回复]
(!)意見:拉倒吧,香港是中国领土,延期与否和外国无关。不管反对派同意与否,政府利用紧急法延期选举都是合法行为,逻辑自洽就行。这个问题可以停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0年8月25日 (二) 11:50 (UTC)[回复]

(!)意見 为什么有这么多粉红在这里持非中立立场且在这里唧唧歪歪的不太好吧。--Mike留言2022年5月14日 (六) 20:30 (UTC)[回复]

(+)支持 Eddie留言2021年1月8日 (五) 23:48 (UTC)[回复]

请帮助修改背景章节显示,谢谢

我编辑了背景章节,但显示有些问题,可能是我模板使用错误。请帮我完善,谢谢。--MINQI留言2020年11月16日 (一) 12:43 (UTC)[回复]

已移除条目中的影片

根据《Wikipedia:文件使用方针》,一个条目一般不应同时存在多于五条影片,在条目内使用的文件内容,亦须符合中立的观点。故移除所有带有观点的非中立,影响阅读的影片(无论观点是支持还是反对)。——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11月21日 (六) 11:40 (UTC)[回复]

根据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常见问题解答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指南:中立的观点是一种观点,而不是缺乏观点或消除观点。因此,以条目内容“POV”不中立为由消除条目内容并不合理。条目内容应该清晰地说明、表达与描述出主题中的争议,并不对其中任何一种观点表示赞同。条目应提供足够的背景材料,说明何人持有观点,持有的是何观点,为何持有这一观点,哪种观点更受欢迎;详细的条目中还可以包括对每种观点的评价,但必须避免偏袒。背景章节《人民画报》引述的非中立性能否进行讨论?依阁下之见所引述莫非不是事实?阁下是否另有高见,望指教。--MINQI留言2020年11月22日 (日) 10:19 (UTC)[回复]

「背景」一節不是這樣用的,《人民画报》的社論文章在評論「立港版國安法的重要性」,放在「各方反應」還好,背景應該放香港主權移交後的政治事件,例如2003年七一遊行、雨傘運動、反修例運動等,而不是「中国面临的外部环境也发生了重大变化」這類不清晰的句子,背景章節最好沒有任何觀點,如果想放在條目裏請寫到較後章節內。--Sun8908:怯就輸一世 2020年11月22日 (日) 11:20 (UTC)[回复]
那是否应该修改为:香港回归23年间,香港作为中西方政治、经济利益密切交融的重要地域,其国家安全风险日益凸显,美国等西方一些政客不时对香港事务指手画脚如涉港法案、要求释放“反对派”等,企图通过香港境内的部分反对派和港独势力干预中国内政如多次秘密会见、提供资金支持等援助;在2003年七一遊行、雨傘運動、反修例運動等事件中外籍(志愿/情治)人员参与指挥等。国家安全在香港始终存在巨大漏洞,大量危害国家安全、试图分裂国家的势力影响着香港的各个行业,其中对于传媒业、教育界危害甚大。多年以来香港国民教育的推行一直受阻,甚至被抗拒、排斥乃至丑化,教育成了政治的角力场:在去年发生的多起严重违法暴力事件中,被捕者中约4成是学生。--MINQI留言2020年11月22日 (日) 12:49 (UTC)[回复]
這段文字有八成以上都是觀點。。。--PastorPsy326留言2020年11月22日 (日) 13:37 (UTC)[回复]
@PastorPsy326 改为:香港回归23年间,美国等西方一些政客不时对香港事务指手画脚如涉港法案、要求释放“反对派”等;企图通过香港境内的部分反对派和港独势力干预中国内政如多次秘密会见、提供资金支持等援助及在2003年七一遊行、雨傘運動、反修例運動等事件中外籍(志愿/情治)人员参与指挥等。多年以来香港国民教育的推行一直受阻,甚至被抗拒、排斥乃至丑化,教育成了政治的角力场:在去年发生的多起严重违法暴力事件中,被捕者中约4成是学生。国家安全在香港始终存在巨大漏洞。 这样全部为叙述,可否?还请阁下帮忙完善。先谢--MINQI留言2020年11月22日 (日) 15:35 (UTC)[回复]
最主要的問題在於「國家安全」的概念本身已經充滿爭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有一套理解,而我認同這套理解需要在維基百科呈現,同時亦有其他國家不認同這套理解。(某些)西方國家的行為是干預別國內政還是支援民主運動、國民教育是被醜化還是魔鬼藏在細節,全部不是客觀現實。我傾向認同Sun8908的說法,如果需要加入背景章節,應該做的是中立地描述過去數年的政治事件中事實上發生了什麼,類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的做法。--PastorPsy326留言2020年11月22日 (日) 21:36 (UTC)[回复]
虽然不认同阁下民主运动不是别国内政、国民教育相比通识教育不被丑化这类观点。但背景一栏的确得放在立法过程条目而非法律本身条目。这章节最先为纽约时报的一篇报道可参见[ 旧版本]。多谢指教--MINQI留言2020年11月23日 (一) 10:50 (UTC)[回复]
我的意思不是把背景放在人大決定的條目,而是參考該條目做法列舉相關政治事件(如「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儘可能不作詮釋(如「对香港事务指手画脚」)。不過背景當然無可避免需要(甚至應該)提及北京政府官方的立法原因,但必須明確指出哪些部分是他們對政治事件的詮釋,以確保條目維持中立。另外,如果有其他分析呈現某些官方以外的主流觀點,也可以放進條目內。--PastorPsy326留言2020年11月23日 (一) 18:05 (UTC)[回复]
是观点也是事实。另外,目前已不再讨论该问题。--MINQI留言2020年12月6日 (日) 09:49 (UTC)[回复]
至少要加上「中國大陸政府認為」。作為描述中國大陸觀點的語句是可以的,但是要加上來源及避免原創研究。--Nrya留言2020年12月11日 (五) 11:39 (UTC)[回复]
1.不仅仅是中國大陸政府認為,大陆民间及港澳台民间乃至华人圈都有这样观点,《人民画报》的社論文章只是作为一个权威来源作引证2.现有影像资料及书面材料等证据证明了所述是事实。请不要将事实和观点混为一谈及模糊观点来源。--MINQI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09:30 (UTC)[回复]

要么分拆为相关的列表,要么从主条目删除,我不认为这么放着符合维基百科的内容方针。--痛心疾首 2020年12月22日 (二) 04:14 (UTC)[回复]

編輯請求 2021-01-08

请求已拒绝

請求在「詳情」一節的最下方加入以下內容:


2021年1月7日晚上,記錄警務人員和親政府人士資料的網站「香港編年史」發出聲明指6日起香港部分使用者無法連接至該站,質疑多間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應政府部門要求封站,警方指不評論個別案件,但又引用港區國安法回應。根據《明報》報道,這是警方首次引用港區國安法第43條封鎖網站。對此,香港寬頻表示沒有封鎖使用者連接至該網。[1]


謝謝。--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1月8日 (五) 15:19 (UTC)[回复]

请先完成讨论,确认共识后再使用编辑请求。若因关注讨论页的人少而无法完成讨论,可转至互助客栈。--Tiger留言2021年1月11日 (一) 06:07 (UTC)[回复]

infobox多余

导言不知为何使用了两个infobox,如有可能建议合并。 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5月5日 (三) 10:00 (UTC)[回复]

港區國安法條目被用戶自我審查

近日用戶MINQI和Mwolverine以“資料来自某个人意见和看法,不能作为事实进行陈述,以及香港国安法立法过程广泛征求了各界意见”為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條目中首段刪去了香港人對國安法沒有充分諮詢的內容。本人其後已經加入大量可靠來源(香港報章)證明,但很快也被用戶回退。本人認為首段也應該簡單提及爭議性問題,而不是像部分用戶的修改來反映中方的意見,而無視在香港所發生的事情和香港部分人眼中的所關注的東西。--Banetkool留言2021年6月22日 (二) 14:13 (UTC)[回复]

(:)回應1.请不要造谣,本人加入来源并无删去所谓“香港人對國安法沒有充分諮詢的內容”[15],如果不能明辨是非也请如实说明事件而非随意ABF甚至造谣,本人将此视为诽谤。我在那添加来源,说明不仅仅是“某个人意见和看法”,你在那拆我台?!那直接删了好了;2.反映中方的意見?“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立法有它的特殊性和敏感性,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委员长会议决定,这部法律没有采取向社会全文公开法律草案征询社会各界意见的方式,而是采取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来听取、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特别是香港有关方面的意见,还有几十家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临近港澳的有关地区设区的市,通过内部征求意见。此外,还有有关专家和学者的意见。”这叫中方意见?这不是描述?!“過程因而被多個團體指沒有進行有意義的諮詢,香港人只能看到草案說明,被指沒有尊重港人。”(反中、“本土派”团体)“在41天內急速通過,過程並未諮詢港人”(违背事实,除非有可靠来源证明香港有关方面、有关专家和学者中一位香港人都没有)、“由大律師、律師和法律學生組成的法律團體「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對端傳媒表示,港區國安法法律條文界線寬泛模糊,市民不容易知悉自己何時會觸犯法律。”(什么政治倾向的还用说么?)、“《国安法》再燃香港民众示威情绪 德国政界发声挺港 ”这不是部分用户修改来反映反中方的意见?无视在香港所發生的事情和香港部分人眼中的所關注的東西?如果某人执意要加入所谓本土派乃至反中人士意见于Top那么本人将加入相对应爱国爱港人士言行于Top,(尽管这些内容其后已有加入,本土派、建制派等均已被加入)。所谓大量可靠來源,不如说是大量争议来源:端傳媒、BBC、RFI、德國之聲。再说了,有些人符合被咨询的资格么?美国国家安全法咨询拿绿卡的中国人或是居住在美国的华侨么?--MINQI留言2021年6月22日 (二) 20:29 (UTC)[回复]
你就是替中共审查信息,少在这胡扯!--Txkk留言2021年6月25日 (五) 12:42 (UTC)[回复]
(~)補充请阁下不要再进行同一编辑,已经是编辑战了,请讨论后再编辑,谢谢。--MINQI留言2021年6月22日 (二) 20:33 (UTC)[回复]
@落花有意12138:阁下误解了,不是不添加,是不在导言部分添加,后文已全数记录。导言中再添加就重复且造成导言冗长。阁下可看条目内容查证本人说法。--MINQI留言2021年7月2日 (五) 12:08 (UTC)[回复]
@MINQI:我并没有找到“由大律师、律师和法律学生组成的法律团体‘法政汇思’召集人李安然对端传媒表示,港区国安法法律条文界线宽泛模糊,市民不容易知悉自己何时会触犯法律。”这一句话——落花有意12138 回复请ping我 2021年7月2日 (五) 13:58 (UTC)[回复]
@落花有意12138:是我失误,未说清楚“由大律师、律师和法律学生组成的法律团体‘法政汇思’召集人李安然对端传媒表示,港区国安法法律条文界线宽泛模糊,市民不容易知悉自己何时会触犯法律。”这句话来自来源《八問港區國安法:41日急速通過的法例到底規定了什麼?》,本人说这句意指某些表述是某方意见、观点而非无争议陈述,我想阁下也找不到“《国安法》再燃香港民众示威情绪 德国政界发声挺港”这句,谢谢提醒。本人会将这句加入条目--MINQI留言2021年7月2日 (五) 14:32 (UTC)[回复]

該條目過長重要內容卻不足

該條目本身長達441KB(因而造成引用的其中兩個模板變成連結),且區段「執法時間軸(拘捕日期)」所述之案件皆能於港區國安法案件列表中找到,但圖書館審查(原本沒有,是我根據明報加東版與香港電台官網的報導及個人記憶創建)與電影審查區段卻嫌簡陋。建議大幅精簡執法時間軸部份並據香港01立場新聞端傳媒香港獨立媒體等可靠來源予以擴充。--RekishiEJ留言2022年11月15日 (二) 14:40 (UTC)[回复]

港區國安法相關詞條

此類詞條存在不少問題,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當中「執法時間軸(拘捕日期)」內容皆可於港區國安法案件列表得知,且英文版國安法詞條中之對應部分(原文名:Enforcement)明顯比中文版精簡,條目當中電影與圖書館審查卻流於簡略,另外條目並未提及立場新聞云及的國安法下中學辯論活動深受影響一事。我有在該詞條之討論頁提及此問題(辯論活動除外)但無人回覆。還有國安法下關閉的香港傳媒列表則是名稱未完全準確呈現主題,一樣我有在該列表之討論頁提及同樣無人回覆。黎智英則沒提及Tim Owen被先後法官批准作為其辯護律師出庭國安審判。何熙怡則未提及其於2021年6月因不滿國安法等原因而不願獲特首重新任命為法官,而後她呼籲英籍法官棄港被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抨擊一事亦未云及(我想添加但沒時間收集能證明她放棄二度任香港法官一事之資料)。企盼維基人能齊心協力解決上述問題,我也會努力收集資料完備國安法條目。--RekishiEJ留言2022年11月18日 (五) 16:22 (UTC)[回复]

港区国安法算刑法吗

港区国安法算不算单行刑法,中国现行单行刑法到底是一部还是两部?--本次为您服务的是魔女 2023年7月29日 (六) 16:36 (UTC)[回复]

普通法系不區分刑法、民法、商法等,所有法令、條例都是「單行」的法律,所以如果用普通法的角度來看,討論這個問題是沒有意義的。如果用大陸法系的角度來看的話,我不熟悉大陸法,所以無法評論。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4日 (五) 03:17 (UTC)[回复]
刑法是关于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则,因而香港国安法不是刑法。 --雪木留言2023年8月11日 (五) 16:46 (UTC)[回复]
@雪木摘录一段维基百科,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般指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所适用的犯罪和刑事责任的法律体系。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基本法律。在刑法基础上,还有其他单行法用以规定新的罪名及刑罚。至2020年,刑法由一部刑法典、十一部修正案以及一部单行法所组成。
这里的一部单行刑法指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因此我想到港区国安法算不算单行刑法的问题--本次为您服务的是魔女 2023年8月13日 (日) 03:12 (UTC)[回复]
不算。 --雪木留言2023年8月13日 (日) 15:45 (UTC)[回复]
@雪木为什么呢--本次为您服务的是魔女 2023年8月21日 (一) 17:58 (UTC)[回复]
如定义所示,仅有一部单行刑法。没写就是没有。 --雪木留言2023年8月22日 (二) 22:31 (UTC)[回复]
澳门的维护国家安全法 (澳门)似乎不算。--The Puki desu留言2023年8月22日 (二) 10:5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