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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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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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部左侍郎 | |
籍貫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寧波府鄞縣 |
族裔 | 漢族 |
原名 | 薛宗明 |
字號 | 字誠甫,號致齋 |
出生 | 不詳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寧波府鄞縣 |
逝世 | 嘉靖十五年(1536年)十一月 北直隸順天府 |
親屬 | 黃元恭(侄)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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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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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明(?—1536年),字誠甫,號致斋,原姓薛,後復姓黄,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寧波府鄞縣(今浙江省寧波市)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官至禮部侍郎。
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舉癸酉科浙江鄉試,正德九年(1514年)聯捷甲戌科進士,十年授南京兵部武库司主事,十四年升武选司員外郎,曾經跟從王守仁學習。寧王朱宸濠謀反,曾上江防三策。明武宗南征時,曾經上疏勸阻,被罷免歸鄉[1]。十六年起升工部屯田司郎中,但未去赴任。
嘉靖二年(1523年),起為南京刑部四川司郎中。大禮議中,因支持明世宗立生父為皇考,嘉靖四年(1525年)升任吉安府知府,首先建白鹭洲书院。五年转任福建鹽運使。嘉靖六年(1527年),召修《明倫大典》,因母陳淑人喪丁憂去官。除服,八年七月召拜為光祿寺卿。嘉靖十一年(1532年)四月,升任兵部右侍郎[2]。同年冬,因為翰林院編修楊名因彈劾汪鋐下詔獄,話語牽連同官程文德等一同入獄。世宗下詔書責察主謀者,恰逢黃宗明上疏勸阻,引起世宗大怒,并被稱為主謀,下詔獄。貶為福建右參政。次年(1533年)九月,世宗因念及其在大禮議中功勞,召回,升爲禮部右侍郎[3]。轉左侍郎,十五年冬十一月卒於任[4]。
家族
宋殿中侍御史黄龟年之后,至元代提領黄琇幼育于舅氏薛子良,從其姓,为黄宗明高祖。曾祖薛志節,医学訓科。祖父薛瑛,庐陵县教谕。父薛驥,姑苏驿丞,以宗明贈中大夫光禄寺卿。祖母倪氏、母陈氏,皆贈淑人。弟黄宗欽,字尧甫,官睦宁知县。侄子黄元恭,嘉靖二十六年进士。
参考文献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7):黃宗明,字誠甫,鄞人。正德九年進士。除南京兵部主事,進員外郎。嘗從王守仁論學。寧王宸濠反,上江防三策。武宗南征,抗疏諫,尋請告歸。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7):嘉靖二年起南京刑部郎中。張璁、桂萼爭「大禮」,自南京召入都,未上。三年四月,璁、萼、黃綰及宗明聯疏奏曰:「今日尊崇之議,以陛下與為人後者,禮官附和之私也。以陛下為入繼大統者,臣等考經之論也。人之言曰,兩議相持,有大小眾寡不敵之勢。臣等則曰,惟理而已。大哉舜之為君,視天下悅而歸己,猶草芥也,惟不順於父母,如窮人無所歸。今言者徇私植黨,奪天子之父母而不顧,在陛下可一日安其位而不之圖乎?此聖諭令廷臣集議,終日相視莫敢先發者,勢有所壓,理有所屈故也。臣等大懼欺蔽因循,終不能贊成大孝。陛下何不親御朝堂,進百官而詢之曰:『朕以憲宗皇帝之孫,孝宗皇帝之姪,興獻帝之子,遵太祖兄終弟及之文,奉武宗倫序當立之詔,入承大統,非與為人後者也。前者未及詳稽,遽詔天下,尊孝宗皇帝為皇考,昭聖太后為聖母,而興獻帝后別加本生之稱,朕深用悔艾。今當明父子大倫,繼統大義,改稱孝宗為皇伯考,昭聖為皇伯母,而去本生之稱,為皇考恭穆獻皇帝,聖母章聖皇太后,此萬世通禮。爾文武廷臣尚念父子之親,君臣之義,與朕共明大倫於天下。』如此,在朝百工有不感泣而奉詔者乎,更以此告於天下萬姓,其有不感泣而奉詔者乎,此即周禮詢羣臣詢萬民之意也。」奏入,帝大悅,卒如其言。宗明亦遂蒙帝眷。明年出為吉安知府,遷福建鹽運使。六年召修明倫大典,以母憂歸。服闋,徵拜光祿卿。十一年擢兵部右侍郎。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7):其冬,編修楊名以劾汪鋐下詔獄,詞連同官程文德,亦坐繫。詔書責主謀者益急。宗明抗疏救,且曰:「連坐非善政。今以一人妄言,必究主使,廷臣孰不懼。況名搒掠已極,當嚴冬或困斃,將為仁明累。」帝大怒,謂宗明即其主使,並下詔獄,謫福建右參政。帝終念宗明議禮功,明年召拜禮部右侍郎。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7):遼東兵變,捶辱巡撫呂經。而帝務姑息,納鎮守中官王純等言,將逮經。宗明言:「前者遼陽之變,生於有激。今重賦苛徭悉已釐正,廣寧復變,又誰激之?法不宜復赦。請令新撫臣韓邦奇勒兵壓境,揚聲討罪,取其首惡,用振國威,不得專事姑息。」帝不從,經卒被逮。宗明尋轉左侍郎,卒於官。初,議禮諸臣恃帝恩眷,驅駕氣勢,恣行胸臆。宗明雖由是驟顯,持論頗平,於諸人中獨無畏惡之者。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三十五》,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一百九十七》,出自《明史》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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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徐冠 泾县举人 |
明朝吉安府知府 嘉靖四年任 |
繼任: 張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