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年億
高年億,台灣人,《聯合報》負責司法新聞的記者。其於2006年4月24日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勁永國際「股市勁永禿鷹案」(勁永案)時,堅決不透露勁永案報導的消息來源,為合議庭依《刑事訴訟法》第182條「證人無正當理由拒絕證言」之規定裁罰最高額的新台幣三萬元罰鍰,因此成為台灣首位因拒絕透露消息來源而被法院裁罰的案例,之後並連續遭到台北地方法院裁罰計新台幣九萬元。此案引起新聞自由與公共利益的爭議,在台灣平面媒體有《聯合報》、《中國時報》、《蘋果日報》以社論表示希望法官尊重新聞自由、予以免罰,但也有論者表示新聞自由應對公共利益退讓。
2012年11月,臺北地檢署偵辦張廣元賭博電玩弊案,在發動搜索前3天監聽到有人以代號「快走!八王爺要出巡」(暗指檢察官要取締)通風報信,檢方懷疑是法務部調查局公共事務室專員阮鵬球洩漏給《聯合報》採訪中心副主任高年億。2013年6月14日,檢方約談兩人到案;訊後,阮鵬球因偽證、妨害秘密罪且有串證之虞,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高年億則因不配合偵訊,檢察官漏夜簽發拘票,檢察官開拘票將他逮捕上銬,凌晨強制移送北檢複訊[1][2]。檢方訊後,認為高涉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令新台幣七十萬元交保[3]。
參考資料
- ^ 自由電子報-「快走!八王爺要出巡」逮聯合報副主任涉洩密. [2013-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14).
- ^ 電玩案 《聯合報》主管疑通風報信 蘋果日報. [2013-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16).
- ^ 電玩弊案 調局專員羈押禁見|社會新聞|中時電子報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3-06-18.
參照
外部連結
- 司法與新聞將同歸於盡
- 高年億案 記者無國界組織譴責台法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大紀元時報,2006年4月28日)
- 電玩案 《聯合報》主管疑通風報信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