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县衙大堂
韩城县衙大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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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金城街道书院街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 |
编号 | 6-3-10 |
认定时间 | 2014年6月9日 |
韩城县衙大堂,位于中国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古城西部,金城街道书院街南侧司马迁专修学院,已列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
县衙设知县、县丞、主簿、典史、教谕、训导[1]。县衙始建于隋,民国四年(1915年)重修。
建筑
韩城县衙座北朝南,原有仪门及旌善亭沈明亭、谯楼、大照墙、大堂、后堂、县令宅 [2]。
保护
2014年6月9日,韩城县衙大堂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编号6-3-10[3]。
参考资料
- ^ 韩城市志(1991) > 政权志 > 第一章 县衙 县署. 2018-05-16.
- ^ 《韩城县志》
-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陕政发〔2014〕1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4-06-09 [2023-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