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均
陳淑均(?—約1840年)[1]:42,字友松,泉州晉江人[2]:53,清代官吏,曾纂修《噶瑪蘭廳志》。
生平
陳淑均為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舉人,中舉後即擔任知縣[2]:53。道光二年(1822年),為探視身患疾病的叔父因而來臺灣,道光八年(1828年)在艋舺(今臺北市萬華區)教書[1]:43,道光十年(1830年)受聘擔任噶瑪蘭(今宜蘭市)仰山書院山長(院長)[2]:53。當時正逢《福建通志》等書先後纂修,陳淑均遂於翌年奉命編纂《噶瑪蘭廳志》,一年後完成初稿十卷,但並未刊行,書稿存於噶瑪蘭廳。道光十四年(1834年)內渡返鄉,察檢《大清通禮》、吳榮光所著《吾學錄》等書。道光十八年(1838年)應鹿港文開書院之聘請,再度抵達臺灣,於書院內掌教,在教書之餘寫成《噶瑪蘭廳志續補》二卷。陳淑均乃向噶瑪蘭廳人士索求《噶瑪蘭廳志》初稿,取得初稿後再度重修,並增入姚瑩所著《東槎紀略》、謝金鑾所著《蛤仔難紀略》、蕭竹所著《別景詩圖說》等新資料,改訂為八卷,其後又經李祺生、林逢春、蔡長青繼續修訂,至咸豐二年(1852年)噶瑪蘭廳通判董正官開始印刷此書[3][4][5][6]。
其在擔任仰山書院山長期間曾為書院題字「仰山齋壁」,並評價噶瑪蘭學生:「其文雖典麗不足,而清剛簡貴,率各肖乎其才」,之後推測噶瑪蘭考中秀才者非常之多,參加鄉試者卻非常稀少之原因,建議模仿澎湖廳之先例或仍附於淡學,而以淡、彰合試之例,一同去取不限定額[7]。
參考文獻
- ^ 1.0 1.1 周家安、林正芳、楊晉平、莊漢川、朱堯麟 (编). 《蘭城故事.蘭城先賢》. 宜蘭市公所. 2018-11.
- ^ 2.0 2.1 2.2 盧纘祥、甘阿炎、盧世標 (编). 《宜蘭縣志.卷七:藝文志.第一篇:文學篇》. 宜蘭縣文獻委員會. 1969-12.
- ^ 張子文. 陳淑均. 國家圖書館 台灣記憶. 2003-12.
- ^ 清.陳淑均.《噶瑪蘭廳志.自序(一)》:「庚寅夏,叨聘入蘭。適「通志」、「台志」以次啟局,徵事於蘭。蘭故荒僻,而建官垂二十載,不能以博古之間缺並謝及徵今;於是廳人士搜訪,因浼淑均為纂輯。既告蕆,複以其故實請於當道,仿台「郡志」並採摭其一、二,集為「蘭廳志稿」八門十卷,以備廳尊鋪揚鴻藻,訂正成書。凡採輯自辛卯之九夏,備核於壬辰之夏五;自六月至九月,乃匯集是編,敬俟廳尊之鴻裁,藉酬廳人之雅意。後之君子,倘複恢張而光大之,則此篇未始不為之濫觴。否則,雖覆瓿可也,曷敢言志?顧念諸君採訪之勞,若疆域、水利、津梁,資楊德昭;山川、寺觀、民風、番俗,仗李祺生;田賦、蠲政,核自林逢春;關隘、鋪遞,詳自蔡長青:不可以弗識也者。」
- ^ 清.陳淑均.《噶瑪蘭廳志.自序(二)》:「『蘭廳志』一編,粗就於壬辰之秋。及內渡後,查檢新修「大清通禮」並吳撫軍「吾學錄」,知所據府志「典禮」一門,已非時式。茲更就姚廉訪石甫先生請出所著「東槎紀略」,並仗其鉤稽塵牘,得開蘭前諸稿;仍由鹿溪一帶訪出謝退谷「蛤仔難紀略」、蕭竹友「別景詩圖說」;乃刪其繁、補其缺,為八卷、十二門、一百二十餘子目,視前之卷縮其二而門增其四,附之者又三。」
- ^ 林正芳. 《宜蘭城與宜蘭人的生活》.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2004-03. ISBN 957-01-6650-9.
- ^ 林麗鳳. 詩說噶瑪蘭,說噶瑪蘭詩—清代宜蘭地區古典詩研究 (PDF). 國立政治大學. 2006 [2022-05-2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