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三謨
(重定向自陈汝明)
陳三謨 | |
---|---|
大明太常寺少卿 | |
籍貫 | 浙江杭州府仁和縣 |
字號 | 字汝明 |
出生 | 己亥十一月初四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配冷氏,封孺人 |
出身 | |
|
陳三謨(1539年—?),字汝明,號锦江,浙江杭州府仁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浙江鄉試第六十六名,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進士第三甲第一百八十二名[1][2]。礼部观政,本年十月授永新知县,隆慶三年(1569年)四月升刑部主事,四年十二月改刑科给事中,六年五月升吏科右,七月升本科左,万历元年(1573年)二月升吏科都給事中[3],三月丁忧归。三年六月復除本科,八年正月升太常寺少卿,九年二月调南京用,回籍养病。十一年十二月以张居正党,被削籍为民。
事跡
權相張居正奪情視事,陳三謨上疏保留[4]。
家族
曾祖陳琳;祖父陳衡;父陳魯封知县、贈左给事中。前母葉氏,贈孺人;前母顧氏;前母童氏;姚氏,封孺人[5]。兄三策、天策(庠生)、尧、弟舜、三才。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浙江通志》:陈三谟,仁和人,吏科都给事。
- ^ 《萬曆野獲編·卷十九》:丁丑江陵奪情,公疏保留者,在言官則吏科都給事中陳三謨,御史曾士楚為首。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