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陈忠林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陈忠林(1951年),男,重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家,专长为刑法基本理论和意大利刑法。现任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1],兼任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生导师。曾任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2004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他坚持在每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提案呼吁改革劳教制度[2]

生平

1951年生于重庆巴南县。1982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取得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学位。1989年到意大利比萨圣安娜高等大学(SSSUP)进修刑法学,1991到1994年任该校客座研究员,1996年成为该校教授,1996年6月获该校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被西南政法大学破格评为教授,后来成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

社会兼职

社会团体

科研院所

主要著作

参考资料

  1. ^ 重庆大学法学院长陈忠林:我所看到的李庄案. 南方报业网. 2010-03-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29). 
  2. ^ 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劳教制度本身不合法. 昆明信息港-都市时报. 2012-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29).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