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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克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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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郑克𡒉
鄭克𡒉
監國
前任:鄭經(延平王)
繼任:鄭克塽(延平王)
國家南明(1662年)
明鄭(1662年-1681年)
時代明末清初
主君郑成功(1662年)
郑经(1662年-1681年)
勛官监国
封號延平王世子
尊號钦舍、监国世孙
族裔汉族闽南民系
氏族鄭成功家族
籍貫福建泉州府南安县石井(今福建省南安市石井镇
別名郑钦
出生南明永曆十六年三月
1662年4月或5月
南明思明州厦门(今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逝世明郑永曆三十五年正月三十
1681年3月19日(1681歲—03—19)(18歲)
明鄭承天府(今台灣臺南市中西區
在位年代1681年3月17日-19日(2天)
祠廟沙淘宮
親屬
父親潮文王鄭經
嫡母文妃唐氏
母親陳昭娘
正室世子妃陳氏
正室之父陈永华
兄弟延平王鄭克塽、恭謹侯鄭克壆鄭克均鄭克拔鄭克商鄭克圻鄭克塙
姊妹黃肇隆妻、黃肇燦妻、陳逢泰妻、甘純仁妻、趙繼麟妻、鄭氏
延平郡王祠鄭克𡒉神位

鄭克𡒉[註 1](1662年—1681年3月19日),是明鄭延平王鄭經長子。幼名,人稱「」。

其母陳昭娘,原為鄭經五弟鄭智之乳母,後與鄭經私通並為其所納作妾室,並於永曆十六年(1662年)懷孕生克𡒉。

由於唐王妃死前並沒有為鄭經產下後嗣,鄭克臧因而成為元子。永历三十三年(1679年),被冊立世子,並兼任監國(英語:Camcock[1]臺灣話Kàm-kok)。

永曆三十五年正月廿八(1681年3月17日),鄭經病逝後不及三日,馮錫範为拥立自己的女婿郑克塽为延平王,借口监国鄭克𡒉不是郑经亲生子,聯合刘国轩發動「東寧之變」殺害克𡒉[2]

鄭克𡒉名字的正確寫法(注意:「臧」字下面有「土」)

生平

史書記載,其父鄭經自年少時即已頗為好色,並特別喜愛徐娘半老的中年妇女,幾乎與胞弟的每一名乳母均有私通;鄭成功征臺前,留守思明州廈門)的鄭經納其中一人陳昭娘為妾並倍加寵愛[3]。鄭成功得知後本令陳氏自行跳海了斷,但鄭經卻以其駐地權勢包庇陳氏並隱瞞父親長達三年之久,駐廈軍懾於世子權勢無人敢通知人在臺灣的鄭成功。陳氏更恃寵生驕霸凌本已長期不受寵的鄭經原配唐妃,滿腹冤屈的唐妃唯有向於明鄭朝廷位居要職的祖父唐顯悅求助。[4]

永曆十六年(1662年)三月,陳氏生下鄭克𡒉,鄭經於是向父報稱為側室所出但隱瞞陳氏身份,一時鄭成功大喜過望,滿朝文武皆賀。不甘孫女受辱的唐顯悅此時即發難上奏向鄭成功舉報揭破鄭經謊言,事件於臺灣醞釀成嚴重政治醜聞。[5]

鄭成功得知被世子欺騙後勃然大怒,下令主管廈門的堂兄鄭泰全數處死董妃、鄭經、陳昭娘與鄭克𡒉等人[6]。鄭泰固不認同堂侄不倫之舉,但亦無法接受堂弟對血脈族親滅絕人性的手段、以及大規模肅清宗族必然引致軍心動搖的後果,起初與奉命渡海來廈的都司黃毓談判,打算僅將陳昭娘鄭克𡒉母子首級送回臺灣交差了事,再動員大量宗親為董妃鄭經母子求情。鄭成功得知鄭泰意見後更為憤怒,立即解下佩劍令黃毓回廈斬殺四人,鄭泰無法下手唯有叫黃毓親自找鄭經行刑,但暗中提前通報鄭經,黃毓剛見到鄭經就被其隨從包圍拘捕。[7]

此時在臺灣犯罪的參軍蔡鳴雷投奔廈門,並警告說鄭成功已令周全斌率軍至廈門執行命令,打死不願殺害宗親的鄭泰唯有按洪旭建議毅然以堂兄身份抗命,並令水師於大膽島海域嚴陣以待。周全斌剛接近廈門即被鄭經按黃廷建議圍困繳械並拘捕,並令黃昌收編其部隊。鄭成功聽聞廈門抗命之事大為光火,再令洪有鼎渡海執行命令,唯洪航至東山島時眼見水師守備森嚴,再聽聞周全斌被捕的消息,即嚇得不敢再前打道回臺。[8]被捕的駐臺將領其後更幾乎遭鄭泰以謀害宗室罪名處斬,僅得董妃為顧全大局不計前嫌力保方得保命。此舉被駐臺鄭軍視為公然抗命,令其與駐廈軍之間開始出現嫌隙,成為日後繼位政爭的導火線。

永曆十六年(1662年)五月初八,鄭成功過世,鄭成功弟鄭襲為其治喪,鄭襲部下黃昭蕭拱宸蔡雲李應清曹從龍張驥等人密謀以「世子亂倫,情急於勢,黨眾拒父。」為理由擁立鄭襲為「東都主」。鄭經起兵攻取臺灣,軟禁鄭襲,蔡雲賜死,餘黨皆棄市,是為鄭經克臺

永曆二十八年(1674年)三藩之亂,鄭經趁機西征中國大陸,命令陳永華東寧總制,留守東寧主持內政後勤。永曆三十三年(1679年)四月陳永華上奏表示:「元子年登十六,聰明特達,宜循『君行則守』之典,請元子克𡒉監國」。鄭經允許,遣禮官鄭斌齎諭抵東寧,立鄭克𡒉為世子監國,並刻「監國世孫」的[9],讓鄭克𡒉批閱國家公文。鄭克𡒉為人剛毅果決,頗有鄭成功的風範。加上他是陳永華女婿,所裁決的事務受到陳永華教導,在執法上一秉至公,即便是鄭氏宗室犯錯也會究責[10]

永曆三十四年(1680年),鄭經撤返東寧,政事仍繼續委由鄭克𡒉處理,唯偶取其批閱公文,稍微瀏覽。永历三十五年正月二十八日(1681年3月17日),鄭經病逝,其病危時授長子鄭克𡒉監國劍印,並托孤於劉國軒馮錫範等人:「此子幹才,頗有希望,君輔之!吾死,九泉亦瞑目也!」[11][12]然而,鄭聰與馮錫範等宗親與大臣不願由世子鄭克𡒉繼承統治東寧,打算擁立其弟鄭克塽(同時也是馮錫範的女婿)。由於當年鄭克𡒉出世時,有人傳言其母假裝懷孕,將某個李氏屠夫的兒子抱來養育。但是鄭經親眼目睹鄭克𡒉出生,因此並不相信這種說法[13]。馮錫範等人便誣賴鄭克𡒉是螟蛉子,而非王室骨肉。三十日(1681年3月19日),冯锡范与郑聪鄭明鄭智郑柔說服鄭成功正室董太妃北園別館(今臺南開元寺)廢掉鄭克𡒉的監國之位。同日,郑聪等人將郑克𡒉杀死(另一說為被迫自縊[14],是為「東寧之變」,而這場宮廷政變距鄭經死亡僅兩天。

鄭克𡒉遇害時,其正室陳妃已懷有身孕,並於絕食數日後投繯殉死[15]。今台南市延平郡王祠有「夫死婦亦死 君亡明乃亡」之聯即追憶鄭克𡒉夫妻。

一說鄭克𡒉棄屍於河岸數日後,士民撈起、在附近以「沙淘」為名覆土葬拜,故廟稱沙淘宮[16]

评价

部分史籍称鄭克𡒉刚毅勇断,有乃祖风,时人称之为东宁贤主,台南市延平郡王祠有“夫死妇亦死,君亡明乃亡”之联即指鄭克𡒉夫妻。清人陈谟在台南监国祠题联评价鄭克𡒉:“惟君克振祖风,乃使骨肉情中,生许多媒孽。”[17]

参见

註釋

  1. ^ 𡒉,拼音:zāng,字型為上「臧」下「土」,為「臧」字的籀文體。因字型罕用,多版權宜寫為「臧」。

參考文献

  1. ^ 《臺灣鄭氏與英國的通商關係史》,賴永祥,臺灣文獻
  2. ^ 《彰化縣志稿》:「十月,得施,克臧孤立無援,慘遭殺害,東寧變出非常,錫范擁克塽嗣襲,權爲所攬,封武平候。」
  3. ^ 裨海紀遊·偽鄭逸事·陳烈婦傳》:「鄭經幼好漁色,多近中年婦人;民婦為經諸弟乳母者,經皆通焉。有昭娘者,遂納為妾,有寵。」
  4. ^ 裨海紀遊·偽鄭逸事》:長子錦舍與弟裕舍乳母某氏通,成功知之,命以某氏沈海,錦舍又私匿之,已逾三載,無敢為成功言者。某氏怙寵,頗凌錦舍婦,婦不能堪,以告其祖父唐某號枚臣者,為致書成功。
  5. ^ 臺灣鄭氏始末》卷五:「初,世子經取尚書唐顯悅女孫為婦,不相得,私於其弟之乳媼陳氏,生男,詭謂侍妾出者告成功。諸王及邑之大夫皆賀,而顯悅責成功書謂:『禮有八母,乳母居一,世子與狎,當何罪』?
  6. ^ 臺灣鄭氏始末》卷五:「成功暴怒,即令都司黃毓與少傅泰斬經及陳媼及所生男,并斬夫人董氏,以理內不職也。」
  7. ^ 臺灣鄭氏始末》卷五:「諸將大駭莫敢諫,少傅與毓議殺陳媼及所生男,而諸王以下合表為夫人、世子請,遂以兩級付毓報成功。成功愈怒,解所佩劍促毓詣少傅。少傅令遂見經,經拘毓與眾議未決。」
  8. ^ 臺灣鄭氏始末》卷五:「參軍蔡鳴雷在台行多不法,恐見誅,奔訴經所,已密諭全斌等將至矣,令必盡誅乃已。洪旭曰:『世子不可以拒父、諸將不可以拒君,唯少傅兄可以拒弟』。遂告少傅趨林順統舟師守大擔。會全斌征陳霸還,黃廷勸世子出不意執之,使黃昌攝其軍。成功聞諸將拒命,憤甚,遣洪有鼎馳諭全斌。有鼎至銅山,聞全斌被執,不敢前。」
  9. ^ 夏琳,《閩海紀要》,頁61
  10. ^ 郁永和,〈陳烈婦傳〉《裨海記遊》,頁53
  11. ^ 王浩一,《在廟口說書》,頁147
  12. ^ 江日昇,《臺灣外紀》
  13. ^ 郁永和,〈陳烈婦傳〉《裨海記遊》,頁52
  14. ^ 鄭克𡒉之死,《閩海紀要》(閩海紀要·卷之下:「錫範以克𡒉非世藩之子,且欲立其婿克塽;乃與國軒及諸公子請於董太妃,收還劍印。尋縊殺之。」)、《海上見聞錄》說是被絞殺、《台灣外紀》中記載為蔡添(馮錫範部下)所殺、《台灣通史》(台灣通史,卷二:「克臧既幽別室,諸弟夜命烏鬼殺之。」),但《裨海記遊》、《鹿樵紀聞》說是被迫自殺。
  15. ^ 王浩一,《在廟口說書》
  16. ^ 石萬壽. 〈王爺信仰與延平王君臣關係之探討〉. 《臺灣文獻》 (臺灣: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2009-03-31, 第六十卷 (第一期) (中文(臺灣)). 
  17. ^ “惟君克振祖风,乃使骨肉情中,生许多媒孽。”;「有婦能完夫志,求之鬚眉隊裏,恐無此從容」 天津市档案网 - 郑成功的家庭悲剧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鄭克𡒉 (監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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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1年3月17日—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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