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號
(重定向自逗號 (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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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號 | |
逗號(,)亦称逗点,是一个常见而常用标点符号并被多数语言使用。
用法
逗号用于以下情况:
中文
- 句子內部主語與謂語之間如需停頓;
- 句子內部動詞與賓語之間如需停頓;
- 句子內部狀語後邊如需停頓;
- 句子內部狀語後邊如需換氣;
- 複句內各分句之間的停頓,除了有時要用分號外;[1]
- 分開句内各語或表示語氣的停頓;[2]
外语
- 在部分歐洲語言,「,」可以視為小數點;
- 用拉丁字母的语言可用以区分姓氏和名字,如Wales, Jimmy;
数学
- 在数学中,可以作为千位分隔符来分隔大于和等于一千的数字,状态如1,000、10,000,000,以方便阅读。(每百位數)
形狀
全形
- 在中國大陸形如「,︀」,橫排時置於方格左下,直排時置於右上。[1]
- 在台灣、香港形如「,︁」,統一置於方格中間。
- 在日語稱「讀點」(日語:読点/とうてん tōten),逗號(コンマ konma )是種類之一。日本的標點符號規範並不統一,政府文件中,僅逗號就有「、︀」「,︀」兩種形式,日本官方公文以往直式文書用「、︀」,改用橫書後,文部省規定使用「,︀」,但自治省頒布的卻是「、︀」,「,︀」用於數字(全形)千位分隔。現除文化廳及裁判所外,官方乃至一般民間習慣同自治省。日語的讀點橫排時置於方格左下,直排時置於右上。
半形
電腦應用
- 英文(或半形)逗號「,」是 Unicode U+002C,源自 ASCII 字元 44。
- 全形逗號「,」是U+FF0C,原來目的只為向下兼容 Big5、GB 2312、JIS X 0208 等標準,但現在大部份中文輸入法輸入中文標點或中文字型时都使用全形逗號;
參考資料
- ^ 1.0 1.1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20) (中文(中国大陆)). 1995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6月1日实施
- ^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 《重訂標點符號手冊》修訂版--逗號. 中華民國97年12月 [2013-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22) (中文(臺灣)).
- ^ 存档副本 (PDF). [2014-11-0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4-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