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粟政策
西汉初年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商业发展起来。晁错认为商人囤积居奇,操纵物价,放高利贷,许多农民则卖田宅。他认为“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人,农夫已贫贱矣”、“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他不主张一般化的“重农”、“尊农夫”,建议实行“贵粟”政策。主要内容是“使民以粟为赏罚”,即“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具体做法是人民可以用粮食买爵位,也可以用粮食赎罪。其好处有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国家的粮食多了,可以减轻租税,商人要向农民卖粮,粮价也会提高。政策实行后,国家的存粮大增,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都一度得到改善,商人的社会、政治地位也大大提高。
参考文献
- 《汉书·食货志》
- 《汉代长安词典》
- 《新编中国历史大事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