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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治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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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治罪條例
Anti-Corruption Act
狀態:施行中
施行日期1963年7月15日
修正次數11
最新修正2016年6月22日
法規類別
母法刑法
行政
法務部
檢察目
參考文獻
所有條文貪污治罪條例
沿革法規沿革
相關資訊
相關法規刑法
重要記事

貪污治罪條例》是中華民國為嚴懲貪污所訂定的相關法規,為中華民國法律內的一種特別刑法,包含貪污罪、賄賂罪、收賄罪、行賄罪以及圖利罪的處置方式。

立法過程

《貪污治罪條例》於1962年5月25日,由第一屆立法院進行一讀,10月至11月期間,展開了對於該條例的廣泛討論、逐條討論及二讀,最終在1963年7月5日三讀通過,並於7月15日交由當任總統蔣中正簽署總統令實行。[1]

條文內容

《貪污治罪條例》條文中,法條共有20條,含貪污罪、賄賂罪、收賄罪、行賄罪以及圖利,公布於1963年7月15日,最新修正於2016年6月22日 [2]

法理探討

圖利罪

圖利罪為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一項罪名,主要爭議點為「圖利對象不清楚」、「事件中圖利與便民的界線難以定義」,在法條中,便民的定義為在合法的範圍之內,給予人民之便利性,無論人民得取多大的好處,皆為合法便民,但明知違反法律卻執意執行,為非法便民,即可構成圖利罪,最重刑責可達5年以上有期徒刑。[3][4][5]

2001年,刑法第131條及貪污治罪條第6條修通過,以「圖利之故意」、「使自己或他人圖得利益 」、「違背法令之行為 」、「所圖取者須為不法之利益」為法定構成要件,並將圖利罪修正為結果犯,刪除未遂犯之處罰。[6]

賄賂罪

賄賂罪為貪污治罪條例的其中一項罪行,收賄罪及行賄罪統稱賄賂罪,其所保護的法益在於,國家在執行公務時,其中的公正性與人民對公務員身分廉潔性的信任度,中華民國刑法分成了「不違背職務受賄罪」及「違背職務受賄罪」,其中的區分定義有「職務不可收買性」及「職務執行純粹性」(又稱職務不可侵犯性),前者主要是為了維護國家體制的公正性,後者雖然道德上期望公務員的動機純粹,但法律更注重行為是否符合規定,而非動機是否純粹。[7][8]

參考文獻

  1. ^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貪污治罪條例立法歷程. 立法院法律系統. [2025-0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04) (中文). 
  2. ^ 法務部. 貪污治罪條例. 全國法規資料庫. [2025-0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24) (中文). 
  3. ^ Yahoo奇摩新聞編輯室. 圖利罪是什麼?適用對象是誰?相關法條有哪些?圖利罪刑責為何?. Yahoo奇摩新聞. 2024-09-03 [2025-01-05] (中文). 
  4. ^ 陳偉婷、馬麗昕. 【易生誤解】網傳「全世界只剩台灣還有圖利罪、日本德國都沒有」?.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2024-09-19 [2025-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05) (中文(臺灣)). 
  5. ^ 許文彬. 公務員圖利罪 有斟酌餘地. 聯合新聞網. 2025-01-04 [2025-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05) (中文(臺灣)). 
  6. ^ 孫少輔. 不是公務員也會觸犯貪污罪?3分鐘了解貪污治罪條例!. 喆律法律事務所. 2023-11-17 [2025-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05) (中文(臺灣)). 
  7. ^ 周漾沂. 賄賂罪的保護法益是什麼?賄賂罪會不會只是犯罪前置化的產物. 元照出版社. 2017-07-20 [2025-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05) (中文(臺灣)). 
  8. ^ 司法院參事室. 梁宏哲法官講授「貪污犯罪的法律爭議和統一見解」. 司法院. 2022-11-04 [2025-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05) (中文(臺灣)).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