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豫皖苏中央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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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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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机构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地方局 |
授权法源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中共豫皖苏中央分局是1948年在豫皖苏解放区的党的领导机构。 [1]
历史
1948年春,为把豫皖苏解放区建成比较巩固的中原战事的根据地,中共中央决定组织豫皖苏中央分局,归中共中央中原局领导。1948年6月24日中共中央电示以宋任穷、吴芝圃、粟裕、张国华、刘瑞龙、杨一辰六人为分局委员,宋任穷为书记,吴芝圃为副书记,粟裕兼豫皖苏军区司令员(未到职),张国华为军区副司令员(代理军区司令员),宋任穷兼军区政委,吴芝圃兼军区副政委,豫皖苏行政公署主任吴芝圃,副主任杨一辰。粟裕仍为华东野战军副司令员、副政委,代司令员兼代政委;宋任穷以豫皖苏中央分局书记兼任华东野战军第三副政委(排在粟裕、谭震林之后),故于华野大政方针之命令文件应当署名,而于日常事务及战役作战之命令文件则不须署名。这时的豫皖苏解放区辖8个专区、3个直辖市,68个县,1600多万人口,但大部分为新解放区,尚未来得及剿匪反霸,尚不巩固。
1949年4月渡江战役后,豫皖苏解放区成了大后方,支前任务基本结束。原来跨省的各解放区的党的领导体制,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加强对各省工作的统一领导,恢复和发展生产,支援大军渡江南下,完成民主改革的重大任务,中共中央决定撤销豫皖苏中央分局和豫西、鄂豫、桐柏区党委,成立河南省委、安徽的皖北区党委、湖北省委。1949年5月,豫皖苏建制撤销,辖域划归河南省、淮北行署区。豫皖苏中央分局随之结束。
参考文献
- ^ 高鸿达:《建国前中共中央派出机构的历史演变》. [2015-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