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有壬
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进士。担任同知辽州事。延祐六年(1319年)许有壬为山北廉访司经历。元英宗至治元年(1321年)升吏部主事。至治二年,以江南行台监察御史行部广东,弹劾治理不法官僚豪绅,拜监察御史。元泰定帝即位,许有壬陈时事十条,请勿以大臣兼兵权,减轻民赋、节制浮费。泰定元年(1324年)担任中书左司员外郎。京师饥荒,他请求开仓放粮,用粮食四十万斛救助灾民。泰定三年(1326年)担任右司郎中、左司郎中。元文宗即位,担任两淮都转运盐司使,整顿盐法。至顺二年(1331年),担任参议中书省事。元顺帝元统二年(1334年),担任治书侍御史。转任中书参知政事、侍御史,反对废除进士科。当时廷议想要恢复古代劓刑,禁止汉人、南人学习蒙古文和畏兀儿字书。他都上书反对。至元年间被人忌恨,于是归居彰德府(今河南省安阳市)。至元六年(1340年),起复为中书参知政事。至正元年(1341年),担任中书左丞。被南台监察御史木八剌沙,至正二年(1342年),称病归乡,召为翰林学士承旨,知经筵事。至正七年(1347年),为御史中丞,再次称病归乡。至正十三年(1353年),担任河南行省左丞,负责筹措镇压河南反元军队的元军粮饷。至正十五年(1355年),官至集贤殿大学士、中书左丞,建议招抚各地变民军。历任自元仁宗至顺帝七朝,将近五十年。至正十七年(1357年)致仕。有文集《至正集》《圭塘小稿》人。
家庭
有弟許有孚。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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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元史》 列传第六十九 - 张起岩・欧阳玄・许有壬・宋本・谢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