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政大臣
议政大臣(满语:ᡥᡝᠪᡝ ᡳ
ᠠᠮᠪᠠᠨ,转写:hebe -i amban[1]),清朝官职,议政王大臣会议(议政处)官员,是辅佐皇帝来议论国事的肱股之臣,乾隆后期被裁撤。
清朝创制初期,设议政王大臣数员,均为满族大臣担任。凡军国重务不由内阁官员发布的,均交由议政大臣会议。雍正年间,因雍正帝设立军机处,议政之权遂微,只保留名义[2]。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乾隆帝下旨撤除[3]。
1861年夏,恭亲王奕訢与慈安太后和慈禧太后合谋发动辛酉政变,成功夺取政权后,被授予“议政王大臣”之銜。1917年张勋复辟时期,重新设立“议政大臣”的职务,以宣统帝溥仪名义授予張勳、王士珍、陳寶琛、梁敦彥、劉廷琛、袁大化、張鎮芳七人为内阁议政大臣。
参考
- ^ 刘厚生, 汉满词典, 民族出版社: 693, 2005, ISBN 7-105-06386-6
- ^ (清)昭梿撰. 啸亭杂录 续录.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2.11: 66–67. ISBN 978-7-5325-6366-1.
- ^ 张政烺著. 中国古代职官大辞典. 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 1990.10: 359. ISBN 7-215-00300-0.